第43章 紅粉佳人、笑靨如花——佳麗名妓之謎(1)(2 / 3)

“沉海說”理解“越浮西施於江,令隨鴟夷而終”(鴟夷本指夏商時青銅所製的鳥形盛酒容器,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多用皮革製成袋囊以盛酒)的意思是:吳國滅亡後,越王把西施裝在皮袋裏沉到江裏去了。並繼續引證《吳越春秋·夫差內傳》裏麵的記載:“吳王乃取子胥屍,盛以鴟夷之器,投之於江中。”這段話中的“鴟夷”是伍子胥的代稱,伍子胥死後,被裝在鴟夷之器裏投江。延伸出西施是被越王獻給吳王的,吳亡後,越王把西施沉江,隨伍子胥去了,而不是隨範蠡泛舟五湖。值得一提的是“鴟夷”杜牧認為不作皮袋解釋,而指的是範蠡,因為《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說範蠡亡吳後,“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夷子皮”。以“鴟夷”借代範蠡是成立的,因為範蠡隱居,圖的是隱姓埋名,不讓越王追殺。

香魂已逝,史海沉浮,西施究竟歸去何方還有待進一步的考證,這也許將成為人們心中永遠揣測不定的謎。

漢女緹縈救父之謎

緹縈,複姓淳於,西漢神醫淳於意的五女兒。機智有勇氣,因為她的勇敢、仁孝,不但使父親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漢文帝深受感動,因而廢除了這種殘酷的肉刑。

緹縈生活在西漢文帝時期。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後出身低微,在漢高祖在世的時候是個不得寵的妃子。她怕住在宮裏會受呂後的陷害,就請求跟著兒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宮裏那麼闊氣,因此,娘兒倆多少了解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漢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詔書說:“一個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為什麼要把他的父母妻兒也一起逮捕辦罪呢?我不相信這種法令有什麼好處,請你們商議一下改變的辦法。大臣們一商量,按照漢文帝的意見,廢除了一人犯法、全家連坐(連坐,就是被牽連一同辦罪)的法令。”

緹縈的父親淳於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跟隨當時的名醫陽慶學習醫術。陽慶沒有兒子,就把淳於意當作傳承醫術的徒弟悉心調教。他的教授方式很獨特,讓淳於意把以前學過的藥方統統忘記,然後把自己辛辛苦苦研製的所有秘方都傳授給了他,又傳授給他黃帝和扁鵲的脈書,以及五色診病之法。三年後,淳於意出師,開始行醫,能夠預先判斷人的生死,一經下藥,無不應驗,甚至可以起死回生。因此名聲大噪。後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願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生來了。

齊國中禦府長叫信,久病不愈,請淳於意診斷。淳於意診斷後說:“你這是熱病,暑熱多汗,脈搏衰弱,不過不會死。這種病起因是天氣嚴寒卻在河水中洗浴,然後身體發熱形成的。”信回答說:“果然是這樣!去年冬天出使楚國,走到莒縣陽周河邊,看見橋壞了,我趕緊拉住車轅,沒想到馬受驚,連人帶馬一塊兒掉進了河裏,幾乎被淹死!後來被人救出來,衣服全濕透了,而且一陣一陣發冷,冷過之後又像火一樣發熱,直到現在都不能見寒氣。”淳於意於是調製了液湯火劑驅除熱邪,服一劑汗盡,第二劑熱邪盡去,第三劑病就痊愈了。服了二十多天,完全就像沒生過病的人一樣強壯。

齊國章武裏的曹山跗生病,淳於意診治後說:“這是得的肺消病,又加上寒熱。”告訴他的家人:“這是不治之症,你們就順著他的意思,要吃什麼就給他買什麼吧。”淳於意判斷山跗是盛怒後行房事所得,三天後發狂,到處亂走亂跑,五天後就會死亡。果然,五天後山跗就死了。淳於意的醫術就精湛到這種地步。

可是在公元前167年的某一天,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於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非但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於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淳於意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歎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隻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麼女兒偏沒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裏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托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於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