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繁榮農村文藝創作,為農民提供優秀的文藝作品
11.抓好農村文藝創作規劃的製訂和落實。各級文化主管部門要進一步重視農村的文藝創作,認真製訂農村文藝創作規劃。要拓寬題材範圍,注意弘揚民族民間優秀文化傳統和地方特色,充分利用本地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以適應農民觀眾的審美需求。要把創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創作人員和文藝團體。文藝團體要考慮下鄉的需要,多創作麵向農村的中小型劇節目。縣級藝術團體應麵向農村,多移植、改編優秀的劇節目,同時創作演出本地農民歡迎的劇節目。
12.鼓勵和組織創作人員深入生活,創作出一批農民喜聞樂見的優秀農村題材文藝作品。各地文化主管部門要采取措施,鼓勵和有計劃地組織創作人員深入農村,了解農村改革開放的巨大變化和農民的新生活,創作出優秀的農村題材文藝作品。要重視農村業餘文藝創作隊伍建設,加強對業餘文藝創作人才的輔導、培養、提高工作,扶持業餘文藝作者創作出具有鄉土氣息和較高藝術質量的文藝作品。要抓好農村題材重點劇節目的創作,並在編、導、演和財力上給予重點支持。力爭在建國五十周年和跨入新世紀時推出一批優秀的農村題材文藝作品。
13.堅持群眾文藝工作的導向,改革文藝評獎辦法。辦好群眾文藝“群星獎”、少數民族藝術“孔雀獎”,努力推出優秀作品和優秀人才,推動全國群眾文藝、少數民族藝術創作。農村文藝的會演、評獎要麵向農民,立足基層,把農民歡迎不歡迎、喜歡不喜歡作為重要標準。要改進和完善評獎辦法,建立新的獎勵機製。對獲獎的優秀作品要積極組織展演、展覽、推廣移植以及宣傳評介活動,努力擴大獲獎作品的社會影響。
五、搞好重點文化建設活動,推動農村文化事業發展
14.繼續搞好重點文化建設活動。創建文化先進縣活動、萬裏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少兒文藝蒲公英計劃和知識工程,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農村工作的戰略部署,促進農村兩個文明協調發展的有效形式,受到人民群眾的歡迎和各級黨政領導及社會各方麵的支持,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迄今全國已創建了600個文化先進縣,其中文化部表彰了261個文化先進縣;有143個文化長廊建設成績顯著地區和單位受到表彰;建成了41個示範性的農村兒童文化園。這些地區和單位,要再接再厲,不斷做出新的成績,保持先進。這些重點文化建設活動要按照到本世紀末的建設目標和實施步驟,繼續抓好規劃的落實。同時,要根據中央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要求和重點文化建設活動的實際情況,抓緊研究製定創建文化先進縣、萬裏邊疆文化長廊、少兒文藝蒲公英計劃、知識工程到2010年的建設規劃。
15.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表彰製度,推進農村重點文化建設活動。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表彰製度,把由文化部、人事部四年一度表彰全國文化工作先進地區、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活動與一年一度表彰文化先進縣、萬裏邊疆文化長廊建設顯著地區和單位活動結合起來,實行兩年一度的統一表彰和分級表彰辦法。部表彰將在省表彰的基礎上進行。邊疆文化建設、少數民族文化工作、少兒文化工作、圖書館工作要納入評比文化先進縣的重要指標。群眾文化活動,應堅持立足基層,以地方為主的原則。文化部將加強對重點文化建設活動的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加強對重點文化建設活動的具體組織實施、檢查評比和對部表彰對象的推薦工作。
六、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促進少數民族地區文化事業發展
16.製定並落實少數民族農牧區文化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我國是個多民族國家。少數民族文化是中華民族文化的瑰寶和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少數民族文化工作,對於落實黨的民族政策、促進民族團結,對於推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的全麵進步,對於維護國家統一和中華民族的全麵振興,意義重大。改革開放以來,少數民族地區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但由於自然、曆史和經濟等原因,少數民族農村、牧區的文化事業發展相對滯後,困難較多,必須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加快這些地區文化事業的發展。要繼續落實對少數民族地區實行的文化設施建設、文藝人才培養、對外文化交流、文物保護“四優先”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有關省、自治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增加少數民族地區文化事業投入”的政策和“在邊境建設費和民族地區發展經費中應有一定比例用於文化事業建設”的政策。同時,要根據中央關於文化建設的要求和少數民族農村、牧區的實際,研究製定本省區加快少數民族地區文化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