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中國農村文化發展簡史及現狀(1)(3 / 3)

我們有必要選取民俗文化中的一個方麵來看看。那就是民間的歌節、歌俗。多民族的我國,因為唱歌這種活動而形成的歌節很多。傳承至今,以歌舞為活動中心和以歌唱為中心的歌節到處都有。尤其在少數民族生活地區,這種歌節更多。我們完全有理由把這種歌節,看成我國農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內容。歌節可以分為好幾種類型:(一)有莊嚴的祭儀,以群歌共舞的形式,祭祀分管生產的神靈,意在保生產豐收而娛神。(二)有莊嚴的祭儀與祀神活動,祭後,男女才共歌舞,活動已趨歌化。體現發展生產與求偶繁殖的雙重功能,既娛神,也娛人。(三)祭儀簡化或無祭儀隻是以唱祭歌開頭,然後就是男女對唱情歌,或同歡共舞。主要體現男女之間的情愛,由重在娛神轉向重在娛人。(四)歌唱活動祭禮禮儀、祭祀內容完全脫離,突出體現人為主體、“視唱歌為人生之切要”的審美觀念,反映人們日益廣泛的文化生活的需求。(五)新的歌節。具有群眾性遊樂節目特色和經濟文化交流的新功能。(引自《民族學概論》鍾敬文主編)大家看,歌節這種農村文化活動形式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很好的發展模式。現在的電視民間文藝和音樂節目,早已經把民間歌節搬上了熒屏,成為農村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舉一反三,還有更多的民俗文化活動也可以挖掘、創新和發展。農村文化中最受農民歡迎的還是長期流傳在民間的遊戲和娛樂項目。遊戲娛樂,是一種以消遣休閑、調劑身心為目的的民俗活動它是人們在滿足了起碼的物質生存條件的基礎上,對精神生活追求的一種文化創造。從簡單易行、隨意性較強的遊戲,到技藝精巧、有嚴格規則的競技;從因時因地、自由靈便的戲耍,到配合歲時節令的社火表演,都屬於娛樂遊戲的範疇。遊戲活動可以使得勞動後的農民得到休息,有益於個人的體能恢複、心理調節創造力的發揮以及提升道德情感。“鬧社火”和“劃龍船”,就是其中大型的、最激動人心的、能充分體現農民文化創造才能的兩項娛樂活動。“社火”起源於古老的土地崇拜。“社”,指土地神,在祭祀土地神的“社日”,舉行的大型歌舞娛樂活動,俗稱“鬧社火”。中國北方和南方都有鬧社火的習慣。其活動的內容之豐富,萬人空巷的發動程度,投入的熱情和心緒,娛樂的開心和興奮,祭祀也好、求雨也好、過年也好、慶賀也好,總之是我國農村廣大農民心目中最有影響的心靈的狂歡。舞龍、火把、踩旱船、扭秧歌、打腰鼓、霸王鞭、背棍(太原郊區的一種戲娃表演)、社戲(魯迅先生有過極好的描述)。少數民族類似鬧社火的娛樂活動也很多,象儺舞,就是被全世界所驚歎的一種農村文化表演,餘秋雨先生也曾有過精彩的描述。“上刀山”、“爬刀梯”、“姑娘追”、“叼羊”等少數民族的絕技表演,更是農村社火型娛樂活動中的高技巧形式。另一項流傳全國的娛樂活動就是“劃龍船”。我國江南水鄉的端午節劃龍船,最早源於“競渡禳災”的信仰。到了漢末魏晉,與愛國詩人屈原的事跡相聯係,成為具有曆史紀念意義的娛樂活動。現在的中國,每到端午,全國各地,包括外國人,都積極參與,成為一項普及性極強的遊戲。

此外,放風箏、鬥雞、鬥蟋蟀、跳繩、舉石鎖、練武術;跳房子、抽陀螺、蕩秋千、捉迷藏、踢毽子、抓子兒、跳皮筋等等分布在各種年齡段的娛樂遊戲活動,就都是農民在工餘喜愛的文化生活。這些活動健康有趣,簡單易行,應該發揚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