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難興邦”,但災難本身並不會自動地帶來社會的進步,相反它隻會以殘酷的手段來摧毀人的生命和家園。能否興邦,關鍵還是看人們怎樣反思災難本身,以及能夠吸取什麼樣的經驗和教訓。這次汶川地震給國人帶來了嚴重的災難,但也給我們留下了一些遺產,或許,有些遺產會對中國的社會進步產生深遠的影響。
一、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的公民社會雛形
自20世紀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以來,對“公民社會”的研究,成為中國學術界的一大熱點,吸引了一大批政治學、法學、社會學、哲學、新聞學等學科領域的學者。從知識社會學的角度來講,“公民社會”在中國的走紅,當然有其現實的背景。
“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又譯作“市民社會”)是西方政治學的一個核心範疇,早在古希臘時期,就萌發了公民社會的理念。在啟蒙運動之後,隨著上帝之城坍塌,西方開始了現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建構。“公民社會”是一種源自西方的話語體係,伴隨著全球化的運動,逐漸成為一種普世性的政治話語,在一些前現代國家,公民社會被想象為反抗國家專製的理論資源。
但關於什麼是公民社會的定義,歸結起來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建立在國家和社會的二分法基礎上,公民社會在此指獨立於國家但又受到法律保護的社會生活領域及與之相關聯的一係列社會價值或原則。另一類定義則建立在國家——經濟——公民社會的三分法基礎之上,公民社會在此指介於國家和家庭或個人之間的一個社會相互作用領域及與之相關的價值或原則。”【1】戈登.懷特(Gordon White)的定義比較具有代表性:“當代使用這個術語的大多數人所公認的公民社會的主要思想是:它是國家和家庭之間的一個中介性的社團領域,這一領域由同國家相分離的組織所占據,這些組織在同國家的關係上享有自主權並由社會成員自願結合而形成以保護或增進他們的利益或價值。”【2】國內學界具有代表性的定義是:“公民社會是處於國家與家庭之間的大眾組織,它獨立於國家,享有對國家的自主權,它由眾多旨在保護和促進利益或價值的社會成員自願組合而成。”【3】傳統中國是一個典型的“強國家、弱社會”的組織模式,國家權力居於絕對的壟斷地位,延伸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在這種情況下,根本不會有公民社會的理念和形態。在20世紀90年代之後,隨著國家主導的市場經濟改革開放的加速進行,“公民社會”的理念被引入中國,被當做建構現代意義上的中國社會的理論資源。
如果從“公民社會”這個角度來思考汶川地震,我們會發現,在汶川地震事件中,抗震、救災、捐助,第三部門、企業、個人,虛擬世界、現實世界等許多方麵,都有公民社會的影子,是中國走向公民社會道路上的有著重大意義的實踐,“見證中國公民社會的成長”,【4】“在這次抗震救災中,由各個民間組織和團體自發組成的龐大的誌願者隊伍,以及由慈善機構、非政府組織、企業、宗教團體等組織的救援與捐助行動,都讓人看到了公民社會的力量”。【5】
從政府的作為來看,“在如此重大的突發災難麵前,中國政府不僅反應迅速,而且災害之後的信息透明度以及對外部援助的開放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6】在這次地震中,政府把“人”放在首位,關注人的生命、生存。對人的關注,其實就是現代公民社會的執政理念。現代意義上的公民社會理念是源於文藝複興以及啟蒙運動中所形成的新的關於“人”的理念,與中世紀認為“人在上帝麵前是卑微的”不同,啟蒙運動關注人在世俗世界的權利,關注人的自由權。現代公民社會就是建立在這一“人”的理念之上。我們可以與唐山大地震作對比。唐山大地震發生後,政府嚴重拖延公開信息的時間,忽視人們的知情權,導致救援的滯後。當然,我們也可以發現,現在我們的公民社會,還僅僅出於萌芽階段。政府對公民的關注,盡管由此前的物質層麵向現在的物質與精神層麵並重轉變,但還缺乏對公民權利的關注,比如公眾的問責權、言論自由權等。
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是伴隨著經濟領域的改革而來的。經濟的改革推動政治領域的變革,最終實現現代社會的整體架構,這是目前中國社會發展的邏輯。因此,在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過程中,經濟組織應該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汶川地震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企業都表現出了令人滿意的公民精神,展示了一種公民品格。這些企業和企業家積極捐助災區重建,“還有企業直接組織人員到現場救援,例如徐工集團組織50噸重的起重機以110公裏的時速衝下秦嶺,橫穿中國,伊利調配救災物資,吉祥航空增加運輸物資航班”。【7】
非政府組織也成為汶川地震救援中的一個亮點。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必須配有強大的民間力量,非政府組織作為民間力量的一個組成部分,在現代社會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非政府組織能夠糾正國家部門和社會盈利部門的缺點。但由於體製的原因,非政府組織在中國的發育一直不完善,體製的諸多製約導致非政府組織的功能難以實現。但這次汶川地震中,非政府組織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許多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地震的救助,“陳光標率領中國首支自發抗震救災隊伍,由六十台挖掘機等大型工程機械組成的搶險突擊隊抵達綿陽、北川一帶,展開了大規模救災行動。此外,南都基金也十分活躍。中國的家庭教會也開始以各種方式活躍在災難的救援過程當中。NGO的救援隊伍甚至在救災前線組成了聯合辦公室”。【8】非政府組織在汶川地震中的表現,是中國走向公民社會的一個重要象征,“非政府組織在相對寬鬆的氛圍中積極行動,成效明顯,改變了以往在大災害中非政府組織作為不大的局麵,初步展示了其對中國內地社會治理的獨特貢獻,是30年來中國內地公民社會成長的力證。同時,非政府組織的行動力也獲得鍛煉和提升。這次非政府組織的群體行動,對於改變中國內地“強政府、弱社會”的治理格局、實現社會與政府的均衡發展,意義不凡”。【9】
最值得稱道的還是普通公民的作為所表現出的公民精神。麵對汶川地震的天災,中國普通公民積極行動起來,他們不僅捐款、捐物、獻血,還利用媒體傳播信息和發起動員,進行公民新聞的實踐,有的甚至還親自去災區參與救援。可以說,公眾的表現相當符合現代的公民精神。
中國普通公民在地震中的表現,應該會部分糾正此前一些人認為“中國人缺乏公民精神和公民意識”的觀點。所謂公民意識就是“在現代法治下形成的民眾意識,它既體現了公民對於國家和社會的責任感,也包含著對自我與他人權利和價值的意識,包含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理念”。【10】公民意識的形成的確與經濟、文化有關,我們要培養公民意識,當然離不開經濟的發展和文化的滋養。但在汶川地震中,我們看到,中國公民的公民意識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強大,在塑造公民意識的過程中,我們更需要的是公民意識釋放的渠道。此前,許多人之所以認為中國人缺乏公民意識,部分原因就在於政府和社會沒有提供表現公民意識的渠道。
另外,通過汶川地震,我們還可以看到,“中國市民社會(即公民社會)與國家的良性互動乃是二者之間的一種雙向的適度的製衡關係;透過這種互動,雙方能夠較好地抑製各自的內在弊端”。【11】
值得關注的還有,在網絡這個“虛擬世界”中,中國公民社會開始形成。傳統觀點多把網絡看做是“非理性”的代名詞,一些學者更是對“網絡暴民”“心有餘悸”。從“網絡暴民”到公民,從非理性的虛擬社會到理性的公民社會,在許多人看來,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兩者之間有著“天塹”之隔。但從2007年的華南虎事件、“黑磚窯”事件、廈門PX項目的遷址和史上最牛釘子戶等事件來看,中國的網民們開始表現出一種理性精神和多元協商精神,對公共事件表現出了一個公民應有的責任感。這將是網絡公民社會形成的前兆,並且以此為契機,將推動中國公民社會的建構和發展,天塹終於變通途。
在汶川地震中,網絡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麵對一場自然災難的考驗,網民們以公民社會的公民精神,積極參與到救災中,或者進行公民新聞學的實踐,或者是就存在的問題發表觀點,或者是通過網絡進行社會動員,種種行為,讓我們看到網絡公民社會的曙光。那麼,虛擬世界的公民社會的發展水平怎麼樣?我想,嚴格意義上的測度是很困難的,因為必須建立一套比較嚴格的指標;但是筆者打算提出一種理論的路徑,表明這種測量是可能的。
測量這一點的方法是,觀察在這個社會當中,它的公共領域的氣韻是否完足。公共領域發展的完整性,至少是跟三個因素有關係的:第一,有良好公民素養的公民群體;第二,存在具有公共性的媒體;第三,公民、媒體、政府有可能達成共識。這些是公民社會的要件。
如果就此來觀察中國網絡社會發展的現狀,我們分別有以下認識:
第一,有良好公民素養的公民群體。超出一般意義上的市民或者公眾,符合公民條件的公民,其條件是有公民意識:要看他有沒有權利意識、參與意識、寬容意識。從這次地震事件,可以看到公民意識有很強萌動:公民有強烈的參與意識。另外,在某些討論當中也開始出現一些寬容意識,包括對於“範跑跑”這樣的典型。在曆次的網絡個案中,中國網民也慢慢開始呈現出一個理想的、有公德的公民意識趨向,這一點是極為可貴。
第二,存在具有公共性的媒體。我認為這種媒體測度可分成三個方麵,一是獨立的,二是自由的,三是有效的。這三個測度是不同的概念。(1)獨立的,是說它並不依附於任何人、任何階層、任何黨派,這是一個公器的象征,也使得客觀精神成為可能。(2)自由的,就是能夠自由言說,媒體不必拘泥於某一意識形態的管製,媒體有自己的追求真知的自由意誌。(3)有效的,是說媒體的言說和報道要有效,要能夠促進社會溝通,促進階層和解,促進公共事務。
從這三點上來看汶川地震,公民社會的發展應該說已經初具規模,已經具有一定的理性基礎。
1.自由度。言論自由的方麵略有進展,雖然並不是當代新聞史上最為自由的一次——但是我們這個公民社會謹慎、規範地使用了這個權利,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溝通效果,這對於政府未來新聞治理的開放走向,是具有正麵激勵作用的。
2.獨立性。最明顯的是網絡公民新聞的崛起。在各大網站上,汶川地震的公民新聞如火如荼,有時候發表的位置還很重要,甚至在要聞版裏麵,都會出現來自公民個體的首發新聞、現場圖片。如果考慮到現在的互聯網(尤其是門戶網站)已經取代了從前核心通訊社的地位,那麼這實際上意味著,新聞原先的行業壁壘,經過互聯網的擴散而完全有被攻破的可能。網絡公民新聞的成功,當然不能說是新聞媒介的獨立,但是,無疑它是獨立新聞可以成功的證明,是公民意識通過媒體在全民社會中繁衍的前兆。
3.有效性。汶川地震中,網絡上的公民新聞及其公民行為產生了很多效用,小到傘兵空降地點的選擇,大到全國哀悼日的設立,都是由公民個人提出,經由媒體的傳達和溝通,在短時間內、甚至在幾小時內被政府采納。你不能不承認,這一事件中,公民意見已經在網絡上找到了有效性的證明。——盡管,我們尚不能證明未來將持續如此。
第三,公民、媒體、政府有可能達成共識。公民新聞為何有時能成為“被承認的媒體”?答案是“當政府利益、媒體導向、公民意誌協商一致時”。這是基於當下中國國情的一種科學審慎的判斷。
從廣泛意味來說,汶川地震事件中,林林總總的公民、媒體、政府共識的形成,這是公共領域走向發展和成功的標誌,從國別政治的角度說,這是在證明,中國有發展“第三領域”的可能性。因為,公民、媒體、政府共識的形成,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柔性認同模式,是“政府社會一體化”的模式,相對來講,它比較有彈性,比較安全,比較“有機化”,很像是多贏博弈;還有一種是剛性認同模式,是通過爭論、駁論,構成意見抗爭的零和博弈,由此形成其中一方意見占據主導地位。當公民社會、政府意見有可能不一樣,或者媒體、政治文化精英跟一般大眾的意見不一樣,甚至不同媒體之間也有不一樣的時候,這種較量就會展現其可能性。
筆者以為,柔性的、剛性的認同模式,最後多少都會沉澱形成一些共識。但剛性的認同模式中共識的展現,會有大量外部因素的製約,而且在當下,政治體製的製約會很負麵。
綜上所述,本文是在說兩個問題:(1)網絡社會是否可以實現公民社會?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2)中國互聯網上的公民社會的發展水平如何?筆者以為可以通過上述的思想框架來考察它,本課題組正在啟動一個德爾菲小組來建構網絡公民社會評價的指標體係。
回到汶川地震事件,我們可以初步觀察到,汶川地震與網絡社會的關聯是:地震讓我們參與了中國公民社會在網絡上的一次集體預演,窺見了未來中國現實社會走向公民化的一個運作輪廓。預演也好,輪廓也好,都還不是曆史現實,但是,筆者以為,這些或許恰是中國政治與社會文明現代化走向中最為深沉、最為關鍵的時刻。
二、國家與社會的對話
國家與社會的二元對立模型是自黑格爾以來的政治常識,中國被定義為“強國家、弱社會”的國家。在這一模式下,國家的權力居於絕對的強勢地位,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而社會則處於國家權力的籠罩之下。這比較符合黑格爾的設想,黑格爾主張國家高於個人、家庭和市民社會,認為社會的存在必須以國家為前提。但中國這種政治模式下的國家權力甚至已經超過了黑格爾所賦予的國家權力,因為這種政治模式其實可以理解為“強國家——無社會”。
但是,“小國家——大社會”的政治模式已經作為現代政治理念被廣泛接受。中國作為正在走向現代化的國家,從“強國家——弱社會”轉變為“小國家——大社會”,是應然的發展邏輯。但由於種種原因,中國的政治改革滯後於經濟領域的改革。但經濟發展到非常現代化的程度時,如果政治領域的改革跟不上經濟改革的步調,必然最終會拖經濟的後腿。這已經有了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