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厄普港駛往紐漢普港的英國海輪“琪琪塔1號”,發現前麵不遠處有一艘快艇正向自己靠近。船長拿起望遠鏡,看見有一個人躺在快艇的甲板上。他命令漢斯帶一名醫生和兩名水手前去營救。這是一艘從美國豪克斯坦港開出來的“寧浮號”快艇。甲板上臥著一具男屍,頭上被槍打了個洞,血流了出來。船裏的桌旁躺著一具男屍,是吃飯時被槍殺的。“這兩個人是一小時前遇害的。”醫生告訴漢斯。漢斯發現其中一個死者的手表蓋被打碎了,時針指向12點30分。漢斯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表,時針指向下午2點10分。
漢斯正要告訴水手準備起航,濃霧中又鑽出一艘快艇向“寧浮號”快艇駛來。到了跟前,船上的人大聲問道:“請問摩克森先生在船上嗎?”“你是誰?”“我是諾蘭,是摩克森公司的監察。”“你自己上來看吧!”
諾蘭上了“寧浮號”,被眼前的情景嚇呆了。漢斯問:“你認識他們?”諾蘭哆哆嗦嗦地說:“甲板上的人是摩克森公司的副經理蒂賓姆,船艙裏的是摩克森經理,昨晚我還看見他們的呀!他們是準備到法國費康港會見金融家帕斯·茨魯先生的。唉!怎麼中途會發生這麼悲慘的事!”
在倫敦警察局,埃裏遜局長翻閱著資料,他順手拿起當天的報紙,邊看邊嘀咕著:“摩克森公司倒閉;經理、副經理攜款逃跑途中被害;董事雷蒙和會計師主任埃斯德爾失蹤;公司金庫150萬英鎊被盜。好呀!今天報紙全披露了,你看這案子……”
警長弗蘭奇說:“從甲板散流的血跡看,凶手肯定是第三者。他先開槍打死了船艙裏的摩克森,蒂賓姆聽到槍響跑到甲板和凶手展開了搏鬥。凶手可能被刃器打傷,但他開槍打死了蒂賓姆。謀殺是在12時30分發生的,在這個時間有作案條件的人,隻有諾蘭,我們不妨找個理由檢查一下諾蘭的身體,看看是否有傷。”
對諾蘭的身體檢查使弗蘭奇很失望,他身上沒有傷痕。董事雷蒙沒有失蹤,經過調查,排除了雷蒙作案的可能性。正在弗蘭奇要把埃斯德爾作為偵破重點時,一個意外的情況發生了。
法國卡裏港漁船,在“琪琪塔1號”發現“寧浮號”的地方打撈上了埃斯德爾的屍體。屍體喉部有槍傷,頸部動脈被打斷,腳踝上鎖著一條沉重的鐵鏈。驗屍報告證明死者死亡時間與“寧浮號”出事時間相吻合。可能是凶手將他槍殺後,又把他雙腳鎖上鐵鏈扔到了海裏。
弗蘭奇陷入了困境,手頭沒有絲毫破案線索。第二天,弗蘭奇助手威利斯重新對“寧浮號”進行搜查,希望能發現點什麼。他累得腰酸腿疼,可是沒發現一點蛛絲馬跡。他想在甲板上坐下休息一會兒,無意中掃了一眼與“寧浮號”並排的諾蘭的快艇,突然,他看見船尾有兩個5毫米深的小坑兒,他激動地跳了起來。
“快說,你發現了什麼?”在局長辦公室裏,埃裏遜局長催促弗蘭奇警長。
“我在諾蘭的快艇上發現了裝有附加馬達的痕跡。原來我認為凶手在甲板上搏鬥時受了傷;凶手圖財害命,他搶的150萬英鎊最小也得用兩個大皮箱才能裝下。可諾蘭既沒受傷,他出現時又沒帶皮箱,他的快艇12點30分不能駛到現場,因此我解除了對他的懷疑。現在看來,甲板上的血是埃斯德爾留下的;150萬英鎊不是紙幣,是鑽石;諾蘭的快艇裝上附加馬達,船速可以從9.5海裏/小時增加到13海裏/小時。也就是說諾蘭12點30分前在謀殺現場,諾蘭就是凶手。”
弗蘭奇警長使出的欲擒故縱這招很奏效。半夜12點30分,他派出的暗哨報告,說諾蘭出了家門,驅車駛向了紐漢普港。時間不長,隱蔽在暗處的弗蘭奇警長和威利斯看到一個黑影跳上了快艇,他倆也迅速跟了上去。他倆靠近艙門,借著微弱的月光,隻見艙內漆黑,諾蘭蹲在發電機上,從電機殼裏抽出一個小布袋,弗蘭奇知道價值150萬英鎊的鑽石就在裏麵。這時,他又看到諾蘭把一顆定時炸彈放在電機裏。啊!他要炸毀快艇。弗蘭奇頭腦一閃,剛要采取行動,諾蘭突然站起身來,一束強烈的手電光照在弗蘭奇臉上。諾蘭指著弗蘭奇挖苦道:
“警官先生,你稍慢了點。”他提起小布袋又說:“這就是那價值150萬英鎊的鑽石,滿意了吧!可是,我要送你上西天了。”他把手槍對準了弗蘭奇的腦袋。突然,“砰”的一聲槍響,諾蘭滿手流血,槍掉在了地上,原來威利斯在暗處靜觀一切,他看警長有危險,就朝諾蘭的右手開了槍。
在審訊室裏,諾蘭供認了自己是殺人凶手。原來摩克森公司經營無方,麵臨倒閉。摩克森夥同蒂賓姆、埃斯德爾、諾蘭在一起進行了密謀,他們出賣票據,搜集資金,盜竊150萬英鎊買了鑽石,然後逃跑。摩克森、蒂賓姆和埃斯德爾坐“寧浮號”先行,諾蘭隨後趕上,等人湊齊了,再毀壞“寧浮號”,坐諾蘭的快艇逃出國外。然而諾蘭居心叵測,想獨吞鑽石。他終於被機智的偵探識破了他的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