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章 高速公路(1 / 1)

吃過晚飯,叮叮坐在電視機旁,一條新聞吸引了他:“今天下午在通往天聖國的高速公路上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事故的原因是肇事車輛長時間占用超車道且車速過低所致。”

叮叮立刻約當當乘著“陸地蟹001”到了出事地點,事故慘狀令叮叮、當當觸目驚心。

叮叮說:“看來在高速公路上車速度慢也是錯,我們還是了解了解高速公路的知識吧,免得以後出錯。”

當當拿出萬能電子魔盒喊道:“百變搜索!”搜索結果馬上顯示在屏幕上。

1962年11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運輸部會議,對高速公路作出了這樣的定義:“所謂高速公路,是利用分離的車行道往返行駛交通的道路。車行道用中央分隔帶分開,與其他任何鐵路、公路不允許有平麵交叉,禁止從路側的任何地方直接進入公路,禁止汽車以外的任何交通工具出入。”

高速公路通常具有四條以上車道,采用瀝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麵,高速公路的造價高,占地多,如目前我國的高速公路,每千米造價大約3000萬元左右,路基寬度按照26米計算,則每千米占用土地約0.03平方千米以上。

1932年,德國建成通車的波恩至科隆高速公路,是世界上第一條高速公路。我國是1988年開通第一條高速公路。美國是世界上擁有高速公路最多的國家。

高速公路具有以下四個特征:

1。實行交通限製,規定汽車專用。交通限製主要指對車輛和車速限製。凡非機動車輛和由於車速限製可能形成危險和妨礙交通的車輛均不得使用高速公路。

2。實行分隔行駛。分隔行駛,一是對向車用中間隔離帶分離,以避免對向車輛行車幹擾;二是每一行車方向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用劃線辦法分隔的行車道,將同向行駛的快車、慢車和超車分離,以減少同向行車間的幹擾。

3。實行全封閉、全立交,路段兩側均設置禁入柵,交叉口全立交,避免橫向穿越。

4。設計標準高,設置有完善的交通與服務設施。如:安全設施(防撞護欄、反光標誌等)、監控設施、緊急電話和服務區等。

從以上特征可以看出高速公路具有下麵的特點:車速高;設計時速可達120千米以上。通行能力大;四車道高速公路晝夜通行能力為2.5萬至5.5萬輛,六車道為4.5萬至8萬輛,八車道為6萬至10萬輛。行車安全;采取了一係列確保交通安全的措施,行車事故大大減少。運輸成本低;燃油與輪胎消耗、車輛磨損、貨損貨差及事故賠償損失降低。

高速公路行車應注意以下幾點:

1。凡車速低於每小時50千米的車輛不允許上高速公路行駛。

2。雙向雙車道高速公路,一般單向均有兩個車道,右側車道為行車道,左側車道為超車車道,除超車外,車輛應在行車道上行駛。

3。要適當控製車速,防止超速行駛;一般應將車速控製在每小時110千米(或80千米)以下,盡可能保持等速行駛或隨車流速度行駛。

4。高速公路上行車必須保持足夠的車間距,車速越高,兩車相隔間距應越大,一般應保持間距100米左右。

5。應熟悉高速公路上的標誌、標線,應嚴格按標誌、標線行車,嚴禁在行車道上停車、掉頭、倒車、穿越中心隔離帶和逆向行駛等。

6。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要保持足夠的橫向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