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以人為本,從根本上解決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現實問題。積極構建社會結構合理、政府調控機製與社會協調機製互聯、社會各種力量良性互動、各行各業相互支持、個人創業和整體發展相互促進的社會運行機製,全力建設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和諧濱江”。

(一)努力促進就業,健全社會公平保障體係

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為目標,實施“就業優先”戰略,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係,居民基本社會保障覆蓋率達到10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製在4%以下,為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就業和人口發展環境。

1.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把擴大就業作為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完善鼓勵創業的配套政策,建設創業綠色通道,開拓自主創業空間,實現以創業促進就業;積極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促進多形式、多途徑就業,“十一五”期間,新增就業崗位2.7萬個,幫助1.8萬名失土、失業人員實現就業;實行“一把手”負責製,加強領導,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就業和再就業工程;繼續以“春風行動”為載體,完善社會幫扶救助體製,重點幫助困難人員再就業;引導社會就業觀念的解放,鼓勵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統籌城鄉就業,重點做好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就業工作;建立健全社區服務體係,建設區、街道、社區三級就業服務網絡,加快構築覆蓋全麵、體係健全、功能完善、服務到位、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2.完善社會保障體係

健全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障體係,“十一五”期間,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淨增3萬人以上;農轉非養老保險嚴格做到即征即保,參保率達到95%以上,初步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滿足不同收入水平保障需求的“國家普惠性的基本保障、企業福利性的補充保險和個人商業性的商業保險”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係;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製度,重點抓好困難群體最低生活保障、失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失土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公共衛生建設和孤寡老人集中供養“新五保”體係建設;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大力實施維權保障工程,充分發揮社保體係的“安全網”、“減震器”和“調節器”三大作用。

(二)控製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加強對外來人口的管理和服務。到2010年,全區總人口(包括機械增長)控製在20萬以內,年均人口自然增長率控製在5‰以內,計劃生育率達到99%以上,出生人口性別比控製在正常範圍;宣傳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婦女權益保護法,落實好“十一五”期間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加快老齡事業發展步伐,維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共享社會經濟資源;建立青少年和婦女活動中心,推動農村敬老院向老年公寓發展,供養標準達到當地上年人均純收入的60%,形成全社會尊重老人和婦女、愛護兒童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