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與黃宗賢》(《王文成公全書》卷四)(1)(3 / 3)

君子於學,如農夫種田,立誌則如播種良種,其關鍵處在於要端正態度,再通過正確的學習來實現自己的誌向;若是態度不端正,就如播下雜草毒苗,再怎麼用功也是徒勞。王陽明以淺顯易懂的農夫種田為喻,希望弟子能端正態度,居敬以持誌,最終實現自己的理想。

關於立誌,朱熹也十分重視,他曾言道:“人之為事,必先立誌以為本,誌不立則不能為得事。雖能立誌,苟不能居敬以持之,此心亦泛然而無主,悠悠終日,亦隻是虛言。立誌必須高出事物之表,而居敬則常存於事物之中,令此敬與事物皆不相違。”與王陽明一樣,朱熹在強調立誌重要性的同時,也強調了“居敬以持之”的重要性,但王陽明明確指出立誌為學問之根本,而朱熹並未認識到這一點。

正德九年(1514年)秋,王陽明的弟弟守文來南京從學於王陽明,直到第二年夏季才返鄉。守文是王陽明的二弟,為王華的續弦趙氏所生,王陽明唯一的妹妹也為趙氏所生,後來嫁給徐愛。另外,王陽明還有一大弟守儉、三弟守章為王華妾室楊氏所生。在王陽明的眾兄弟姊妹中,二弟守文最是好學,兄弟二人平素感情深厚。手足情,師徒誼,別離之際,王陽明切切叮嚀諄諄教導,讓人讀之動容。

示弟立誌說

乙亥

予弟守文來學,告之以立誌。守文因請次第其語,使得時時觀省,且請淺近其辭,則易於通曉也。因書以與之。

夫學,莫先於立誌。誌之不立,猶不種其根而徒事培擁灌溉,勞苦無成矣。世之所以因循苟且,隨俗習非,而卒歸於汙下者,凡以誌之弗立也。故程子曰:“有求為聖人之誌,然後可與共學。”

人苟誠有求為聖人之誌,則必思聖人之所以為聖人者安在?非以其心之純乎天理而無人欲之私歟?聖人之所以為聖人,惟以其心之純乎天理而無人欲,則我之欲為聖人,亦惟在於此心之純乎天理而無人欲耳。欲此心之純乎天理而無人欲,則必去人欲而存天理。務去人欲而存天理,則必求所以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求所以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則必正諸先覺,考諸古訓,而凡所謂學問之功者,然後可得而講。而亦有所不容已矣。

夫所謂正諸先覺者,既以其人為先覺而師之矣,則當專心致誌,惟先覺之為聽。言有不合,不得棄置,必從而思之;思之不得,又從而辯之;務求了釋,不敢輒生疑惑。故《記》曰:“師嚴,然後道尊;道尊,然後民知敬學。”苟無尊崇篤信之心,則必有輕忽慢易之意。言之而聽之不審,猶不聽也;聽之而思之不慎,猶不思也;是則雖曰師之,猶不師也。

夫所謂考諸古訓者,聖賢垂訓,莫非教人去人欲而存天理之方,若《五經》《四書》是已。吾惟欲去吾之人欲,存吾之天理,而不得其方,是以求之於此,則其展卷之際,真如饑者之於食,求飽而已;病者之於藥,求愈而已;暗者之於燈,求照而已;跛者之於杖,求行而已。曾有徒事記誦講說,以資口耳之弊哉!

夫立誌亦不易矣。孔子,聖人也,猶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立者,誌立也。雖至於“不逾矩”,亦誌之不逾矩也。誌豈可易而視哉!夫誌,氣之帥也,人之命也,木之根也,水之源也。源不浚則流息,根不植則木枯,命不續則人死,誌不立則氣昏。

是以君子之學,無時無處而不以立誌為事。正目而視之,無他見也;傾耳而聽之,無他聞也。如貓捕鼠,如雞覆卵,精神心思凝聚融結,而不複知有其他,然後此誌常立,神氣精明,義理昭著。一有私欲,即便知覺,自然容住不得矣。故凡一毫私欲之萌,隻責此誌不立,即私欲便退;聽一毫客氣之功,隻責此誌不立,即客氣便消除。或怠心生,責此誌,即不怠;忽心生,責此誌,即不忽;懆心生,責此誌,即不懆;妒心生,責此誌,即不妒;忿心生,責此誌,即不忿;貪心生,責此誌,即不貪;傲心生,責此誌,即不傲;吝心生,責此誌,即不吝。

蓋無一息而非立誌責誌之時,無一事而非立誌責誌之地。故責誌之功,其於去人欲,有如烈火之燎毛,太陽一出,而魍魎潛消也。

自古聖賢因時立教,雖若不同,其用功大指無或少異。《書》謂“惟精惟一”,《易》謂“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孔子謂“格致誠正,博文約禮”,曾子謂“忠恕”,子思謂“尊德行而道問學”,孟子謂“集義養氣,求其放心”,雖若人自為說,有不可強同者,而求其要領歸宿,合若符契。何者?夫道一而已。道同則心同,心同則學同。其卒不同者,皆邪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