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用蕃嫁過來之後,為節省開支,大刀闊斧進行改革,把家裏很多用人辭掉,她自己親手持家,家裏的吃穿用度都由她一手操持。對她的獨斷專行,愛玲很看不習慣,卻是敢怒不敢言。更讓愛玲無法忍受的是,這位繼母和父親一樣,有大煙癖。很多時候,愛玲從學校回家,看到的都是父親和繼母同榻相對而臥,一起在那棟古舊的大房子裏吞雲吐霧的情形。騰騰的鴉片煙霧中,愛玲對這位繼母的憎惡更加深了一層。

她很少願意同她講話,回家也不過禮節性地打個招呼而已。她更不願意叫她媽,她說,不生我們如何叫媽?那就叫幹媽。幹媽也不叫的,她叫她娘,那一聲“娘”也許還是衝著父親的麵子叫的。

盡管這位敏感、聰穎的天才少女不喜歡她,盡管她走進那個大家庭不那麼受人待見,但為了籠絡孩子的心,為了在那個大家庭裏立住腳跟,孫用蕃也還是用過一番心思的。

與張廷重新婚不久,大約是那年四月份,她就安排帶著孩子們到杭州一位親戚那裏去遊玩。其間的討好之意很是明顯。可愛玲似乎不領這個情,她討厭繼母身邊那些姐姐妹妹和七大姑八大姨,她們之間說不完的客套話,行不完的見麵禮。恰好那段時間上海的電影院裏正在放映一部她喜歡的女演員談瑛的電影《風》。在去杭州的第二天,愛玲便吵著要回去。理由很簡單,也讓繼母很沒麵子:她要回去看那場電影。

終是依了愛玲的意思,一家人在杭州匆匆逗留一夜,第二天就回上海了。兩人之間的嫌隙因此更重了一層。

孫用蕃時運不濟,嫁到張家之前張廷重剛剛打完一場官司,是和妹妹張茂淵與他們同父異母的兄長所打的一場爭奪家產的官司,在那場官司中,張廷重和妹妹敗訴。在張愛玲晚年的《對照記》中,對繼母當時的做法仍然耿耿於懷:“當時我姑姑沒告訴我敗訴的另一原因是我父親倒戈。她始終不願多說,但是顯然是我繼母趨炎附勢從中拉攏,舍不得斷了闊大伯這門至親——她一直在勸和,抬出大道理來說‘我們家兄弟姊妹這麼多,還都這麼和氣親熱,你們才幾個人?’——而且不但有好處可得,她本來也就不喜歡我姑姑與我母親交情深厚,出於女性的本能也會視為敵人。”

對於張愛玲的這一描述,大多讀者深表認同,認為她所描寫的繼母原本也就是那樣子的。我喜歡張愛玲,喜歡她筆下的那個多姿多彩的文學世界,但對這一段,卻也不免要提出一些小小的疑問來。看過一段名為《我的表姐張愛玲》的電視采訪,接受采訪的人叫孫世仁,張愛玲的繼母也就是他的七姑母,他筆下的孫用蕃、張廷重與張愛玲筆下的其實是有很大出入的。

“七姑母人不錯,但娘兒倆不合是事實。也許是姑母不太講究方式方法,表姐又個性太強……姑夫也很好,很慷慨,在用錢方麵從來不在乎,他很喜歡表姐這個天資聰明的女兒。”孫世仁這樣說。

孫用蕃嫁到張家,麵對對簿公堂的張家兄妹,她應是出於一份息事寧人的真心出麵調停的。她說得沒錯,在天津那個兄弟姊妹眾多的大家庭裏,他們一直是和睦相處的。那樣的調停在張愛玲的筆下以那種麵目複現,多少讓人為孫用蕃叫屈。試想,那場官司輸了對她自己有什麼好處?

後來,其實正是愛玲深惡痛絕的這位繼母,一直陪伴在她的父親身邊。吸鴉片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但這位與丈夫有同榻之好的女人,卻同樣有那份毅力陪著丈夫走過貧困疾病,一直守在他身邊。愛玲的父親,晚年光景甚是淒涼,因為坐吃山空,偌大的家業終是一點點敗光了,不停地搬家,變賣祖上留下的那點古董家產,換成去醫院打針吃藥的錢。房子終是越搬越小了,從曾經的大房子裏搬到小房子,從小房子搬到更小的房子……搬到最後,實在沒地可去了,連房租錢也付不起了。還要送張廷重去醫院戒鴉片,也要花一大筆錢,沒有任何經濟來源,隻能靠賣東西來過日子。孫用蕃就去找到一位朋友,一位敵偽時期汪精衛手下一位外交部次長的夫人,她家裏的一座花園洋房,房子已經沒了,隻餘下一個大陽台。十四平米的一點地方,就在那座陽台上搭起一座小房子,那是張愛玲的父親最後安身的地方,一直住到一九五三年他病逝。一路走來,陪伴在張廷重身邊的一直是孫用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