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7月1日,DC-1首次飛行。1934年2月交付環球航空公司使用,交付時,帶有郵件的DC-1由洛杉磯飛往紐約,創造了13小時4分鍾的飛行記錄。環球航空公司後又定購了28架改進型DC-2,該型號可載客14人,1934年7月投入使用,是當時世界上最先進的客運飛機。DC-2型飛機一開始就裝有變距螺旋槳,從而大大地提高了該機的性能,其單發性能超過了以往任何一種雙發飛機。
1934年10月,一架荷蘭皇家航空公司的DC-2參加了英國——澳大利亞航空比賽,並在“越野”組的比賽中獲勝,它抵達墨爾本的時間隻比速度競賽的獲勝者、專門設計的比賽飛機“彗星”晚幾個小時。這次勝利,加之DC-2在美國航運服務中所顯示的突出性能,使這種飛機贏得了一些國外訂貨。後來許多美國的主要航空公司以及歐洲、南美洲、澳大利亞和中國的航空公司也都使用了1)12-2。1)C-2共生產220架,其中有160架被作為班機使用。DC-2裝有萊特公司生產的52895千瓦“旋風”式發動機,巡航速度274千米/時,航程1915千米。
繼DC-2之後出現了有史以來最有影響的運輸機——道格拉斯公司的DC-3。這種飛機為發展和建立可靠的世界航空網、促進航空運輸所做的貢獻,是其他任何一種飛機所不能比擬的。隨著航空運輸業的繁榮,便出現了現代四發客機。
DC-3是直接由DC-2發展而來的,尺寸較DC-2大。美國航空公司當時需要一種設有臥鋪的客機,用於橫越美國本土的航線。為了滿足美國航空公司的要求,道格拉斯公司設計了DC-3。當時美國航空公司用柯蒂斯公司的“禿鷹”雙翼機作為臥鋪客機,但事實證明,這種飛機不是波音247和道格拉斯DC-2的競爭對手。很明顯,如果美國航空公司要吸引一定數量的乘客,就必須采購一種新飛機。
DC-2由於機身狹窄而不能安裝臥鋪,但被稱為DSt(道格拉斯臣臥鋪機的縮寫)的新設計型,卻能為14名乘客提供臥鋪。當白天使用時,其寬敞的機身可載21名乘客,與DG2相比,載客量增加了50%,而單價和使用費用隻略有增加。
1935年12月17日,原型機首次試飛;BST(臥鋪型)和DC-3(白天型)均投人生產。1936年6月,美國航空公司在紐約——芝加哥航線上啟用DC-3。同年9月,DST被用於橫越美國本土的航線,其向西行的飛行時間為1734小時,東行為16小時。
DC-3和DST開始采用的是萊特公司745千瓦的“旋風”式發動機,但不久,DC-3係列便改用普拉特·惠特尼公司的“雙黃蜂”式發動機作為主要動力裝置。
截至日本襲擊珍珠港為止,道格拉斯公司共製造DC-3飛機800餘架,其中約450架(包括38架DST)已交付航空公司使用。戰爭期間曾大規模生產DC-3軍用型,主要是C-47型和C-53型,英國皇家空軍當時將這種飛機命名為“達科他”,現在很多人都用這個名字來稱呼DC-3。前蘇聯專利生產了大量DC-3,最初代號是PS-84,後改稱裏-2;日本也生產了一些DC-3;在戰爭結束後的一段時間裏,DC-3民用型曾一度恢複生產。關於該機的總產量,說法不一,約在11000架左右,也就是說,DC-3及其改型在數量上要大大超過其他任何一種運輸機。
即使在戰後,DC-3仍是美國的主要商用飛機。不僅世界匕大多數國家的空軍部隊使用過DC-3,而且幾乎所有的大型航空公司和許多小型航空公司也都使用過這種飛機。
DC-3幾乎執行過各種民用和軍用運輸任務:它曾作為滑翔機的拖航機,有一架還被改為滑翔機;它曾使用過滑橇式起落架;還有一架是雙浮筒水上飛機;在越南戰爭中,它甚至作為武裝飛機來執行攻擊任務。
按照設計,DC-3隻有21個座位,但多年來一直布置28個座位,有些DC-3增加座位後可載客36人或更多。
已知有一架DC-3的飛行小時數已超過84000小時。當初DC-3所承擔的絕大部分任務現在已由其他更新型的飛機來完成,但M1為研製一種全麵替代DC-3的飛機,雖經多次努力,至今尚未成功。在該機問世35年後,一些空中運輸任務仍隻有DC-3才能完成。
DC-3的典型巡航速度為290千米/時,航程為2415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