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冬天,吃羊肉,喝羊肉湯(1 / 2)

人類最狡猾。明明是地球上吃羊最多的動物,卻總愛嫁禍給狼(還誣陷狼披羊皮)或老虎(還說“虎入羊群”)。羊也可憐,被挨吃了,還隻能被當作家常。宋朝有個祖宗家法,說“飲食不貴異味,禦廚止用羊肉。”意思是,天子啊,您就別尋思什麼山中走獸雲中燕,老實吃羊吧!——尋思羊好欺負是怎麼的?

宋朝人,真是愛吃羊,跟羊有關的故事也多。比如,在傳說和正史裏,宋仁宗都被記成個好皇帝。傳說裏,他是狸貓換太子的主角,還坐擁包公和狄青這一文一武,而且國運升平。正史裏,說宋仁宗有天晨起,對近臣說,昨晚睡不著,餓,想吃燒羊。宋時謂燒羊,就是烤羊了。近臣問,何不降旨索取啊?仁宗說:聽說宮裏每次有要求,下頭就會準備,當作份例;怕吃了這一次,以後禦廚每晚都殺隻羊,預備著我要吃。時候一長,殺羊太多啦,這就是忍不了一晚餓,開了無窮殺戒。此事足證:宋仁宗這個“仁”字,當之無愧。不僅考慮人,連羊都保護起來了。

又比如,當年,吳越錢王入朝,來見太祖趙匡胤,太祖對錢王的態度,不像南唐那麼猙獰,“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酣睡”,大概是覺得,錢王跟他一樣白手起家,是條漢子,讓禦廚做道南方菜肴招待。禦廚遂端出來道“旋鮓”。鮓者,醃魚也。江南人愛吃醃鹹魚,所謂鯗,所謂鮓,都如是。這旋鮓,可不是醃的羊肉,隻是取個名字,本身是用羊肉做成肉醢,也就是肉醬。可以想見刀工火工,都功夫不小。

羊被宋朝人集中火力殲滅,是因為宋朝時,人還不愛吃豬肉。蘇軾說豬肉,“富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地位尷尬。而牛又是耕地用物,吃不得——實際上,日本人到明治維新前,都守此例,不敢大膽吃牛。《水滸傳》裏,也就是荒村野店的好漢,敢吃牛肉狗肉;林衝到了柴進莊上,柴進就吩咐“殺羊相待”,規格不低。

中國人吃羊肉,時候甚早。古人以牛羊豬為三牲,拜祖宗時得三個玩意齊聚,祖宗才肯吃,是為太牢。而上古吃東西,又偏愛酥爛。談論好吃的,都一定要吹噓如何脂膏飽滿。大概古人牙齒不甚好,喜歡吃軟的。所以周時,將羊裏脊肉搗爛,去筋膜,加佐料,就吃了,聽上去就覺得入口即化,酥嫩無比,呼為“擣珍”。但細想來,總覺得少了羊肉的筋骨氣節。

剛說宋朝人愛吃羊肉,不隻北宋獨然。南宋時,宋高宗到大將張俊府作客,張俊請天子吃“羊舌簽”,宋朝說“簽”,就是羹了,也就是羊舌羹,想起來就好吃,一定又韌又脆,隻是費材料,尋常人吃不起。又說那時候,都城臨安,有位廚娘,製羊手藝高,踩著不知多少羊的陰魂,架子也大。某知府請她烹羊,得“回轎接取”,接個廚娘來做飯,好比娶個新夫人,難伺候!她做五份“羊頭簽”,張嘴就要十個羊頭來,刮了羊臉肉,就把羊頭扔了;要五斤蔥,隻取條心——好比吃韭菜隻挑韭黃——以淡酒和肉醬醃製。仆人看不過,要揀她扔掉的羊,立刻被她嘲笑:“真狗子也”。奢侈糜費的一頓,好吃是好吃的,“馨香脆美,濟楚細膩”,但知府都覺得支撐不了——我想也是,請個廚娘做羊,花錢不說,還要被嘲笑,何苦來——沒倆月就找個理由,請回去吧。我在西北吃到過羊臉肉,鮮嫩,味道簡直像貝類。按這廚娘做法,是羊臉肉再加蔥、酒、醬醃製,應該更嫩更入味吧。

羊肉確有好處:肉有口感,且細嫩。比起豬牛,顯得斯文些。《金瓶梅》裏市井人家吃豬肉,《水滸傳》裏好漢吃花糕也似肥牛肉,而宮廷中人或知府吃羊肉,各得其所,大概也能見性情。比起牛肉和豬肉,羊肉既沒個性,又有個性。說沒個性,在於此物性甘而溫,老人家有一套魚生火肉生痰的格物致知陰陽生克理論,可沒人說羊肉對身體怎麼有害的:比如,再嬌弱的女孩子,也不會吃了點羊肉,就跟沾海鮮似的過敏,為自己的肌膚痛哭流涕。有個性,在於羊肉易辨認。我有些朋友口鈍,吃豬肉、牛肉和狗肉時,經常舌頭打架分不出來。但羊肉從肌理到氣味至於口感,棱角分明。因此,羊肉是種上得廳堂下得廚房、外柔內剛、謙衝溫容的君子肉。

羊肉做法很多,涮羊肉尤其天下皆知。羊肉天生麗質,所以最適合拿來清水出芙蓉。可是白水一涮,最忌諱的膻味,就像傳說裏楊玉環的狐臭一樣現形。傳說前清,老北京吃羊肉的挑剔起來,非張家口外肥羊不吃;秋天運將進來,玉泉山放養,吃青草喝泉水,好比齋戒沐浴了,這才進得京來,冰清玉潔——好像妃子伺候皇帝前先要洗幹淨熏香——這才夠資格被片,下鍋挨涮。

像東來順這樣的老字號,清末民國時,自己有牧場,找閹割的公羊吃,而且最大的資本,就是以那幫片肉師父:個個都是庖丁轉世,目無全羊,遊刃有餘。隻幹一季活,掙一年工錢。北京涮羊肉時,片肉可以薄如雪花,委實好手藝。一隻羊出四十斤肉,也就有十五斤夠資格來涮——就像廣東挑剔的師傅認為,非好魚不配蒸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