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話詩歌(1 / 1)

漫話詩歌

據傳,早年詩人是很吃香的,哪個小夥子能胡謅幾句歪詩,不僅能唬得街坊老媽媽一愣,也很容易博取姑娘們的青睞。近年來,詩人的行情似乎一直在往下跌。前不久,偶然在電視上看到正在播放一個連續劇,說一個美麗姑娘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的詩人,姑娘的朋友於是憤憤不平地質問:“連詩人也搞婚外戀?”也難怪,如今能帶“小蜜”的,公眾印象中似乎隻限於腰纏萬貫的大款或明星,而詩人,幾近於江湖騙子和“神經病”之同義詞矣。

已經有好些年,沒聽說過一首詩在民眾中廣為傳誦。良辰美景奈何天,洛陽紙貴的盛況,仿佛是前人的刻意誇張。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年年歲歲歌相似,歲歲年年星不同。筆者雖未加入追星一族,但耳膜也已習慣了陣陣流行歌聲的撞擊。或聲聲慢,或步步高,或深情或柔情或矯情或無情,流行歌曲長驅直入的同時,也廣泛地影響著社會流行語甚至報刊電視的傳媒用語。好像已經約定俗成,說一個人為事業苦苦奮鬥,最好形容為“少年壯誌不言愁”;對善良者的最高肯定,莫過於“好人一生平安”;想通了,就可以“瀟灑X一回”;如果辯證地看某一現象,則“讓我歡喜讓我憂”無疑;倘不夠堅定,不妨笑其“心太軟”。《水滸傳》主題歌流行時,於是,“該出手時就出手,風風火火闖九州”這兩句詞又大為泛濫。沒過多久,傳媒上的流行句式又變成了“跟我走吧”、“常回家看看”之類。

誠然,詩的門庭冷落與歌的興旺發達,是感知文化與官能文化此消彼長的必然結局。其實最早的時候,詩與歌是一家,統稱詩歌。《詩經》上的東西,本來就是說唱樂而不是讀物。後來詩和歌分家了,詩成為優勢文藝形式,在數千年的文明史上,詩人中出了很多宰相、節度使之類的大官,詩人地位大大高於歌手,乃是不爭的事實。如今,歌成為熱門,滄海桑田,其文化上的緣由與影響,恐怕也有一隻“看不見的手”在起作用吧。

話說回來,詩與歌雖早已分家,但畢竟本是同根生,所以二者在最深處還是相通的。比如,在以前,詩當家作主的時代,我們可以說一首好詩就是一首好歌;如今把一首好歌當作一首好詩,也未嚐不可。聽聽,“一個男人要走過多少路/你才能稱他為男子漢/一隻白鴿要飛過多少海麵/她才能在沙丘中安眠/炮彈要掠過天空多少回/它們才被永遠禁用/這回答,我的朋友,正在風中吹響。”六十年代抗議歌手鮑勃?迪倫的《在風中吹響》,早已作為“感動過一個國家的文字”被選入經典性的讀本。

因此,歸根結底,為詩也好,為歌也罷,就一定要“好”。當然,什麼才算真正的“好”,可以各抒己見,請讀者諸君不妨做一下詮釋和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