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開京劇史,幾乎都是名伶的名字——

清朝末年有前三鼎甲:程長庚、餘三勝、張二奎;清末民初又有後三鼎甲:譚鑫培、汪桂芬、孫菊仙;稍後,就是四大名旦和四大須生;再後,則有南方(上海)四大名旦、四小名旦、四大坤旦接踵而出……

現實給我們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是否整個的中國京劇史(乃至戲曲史),就是一部純粹、地道的名伶史?答案曰否。因為早在京劇誕生之前的元雜劇時代,那時固然有珠簾秀、順時秀等著名演員,但留於史冊第一檔次的人物,顯然還是以關漢卿為旗幟的劇作家係列。同樣,我們把視線轉移到最近的半個世紀,中國大陸上的京劇史中包含的名字,除了新起的又一代名伶之外,又增添了編劇、導演、音樂和舞美設計,甚至還應該加上理論家和評論家的名字。由此可知,建國以前的京劇史隻是戲曲史中很特殊的一段,京劇史中的“名伶現象”,似乎也隻能是一種特殊時間、特殊地域中的特殊文化現象。

張庚先生在《中國大百科全書?戲曲卷》(1983年版)中,對戲曲有過一段精辟的概括:“中國戲曲是以唱、念、做、打的綜合表演為中心的戲劇形式。”如果同意了這一論述,不知是否可以得到以下的推論:“京劇就是以主要演員(即名伶個人)的唱、念、做、打為中心的戲劇形式。”

按照今日流行的戲劇觀,“劇本、劇本,一劇之本”,任何戲劇都要建立在適當或足夠的文學基礎之上。世界藝術史的普遍規律告訴我們,每一種戲劇的前期,總是內容大於形式;等到進入後期,則形式大於內容。前期的戲劇中,深厚而生動的文學內涵,形成了對社會的感召力量;後期的戲劇中,文學內涵減弱,外在軀殼轉向精致和纖巧,其社會功能也轉向了審美。與此同時,文學內涵的質樸和外在軀殼的華美,總是通過不斷的鬥爭而逐步轉化的。待等轉化最終完成之時,這一種戲劇的藝術生命也就接近尾聲;然而它的營養不會腐爛,一方麵把自身的舞台形式推向極致,同時還輔導、誘發了年輕的舞台形式的成熟,此外,它還用自身從萌生到衰微的典型實踐,豐富並完善了傳統文化的寶庫。

那麼試問:京劇初期的文學基礎在哪裏?後來的表演藝術經驗是怎麼發展起來的?在這一發展過程中,又和它的文學因素進行了哪些鬥爭?最終發展到今天,是應該削足適履(削表演藝術之“足”,去適文學內涵之“履”)呢,還是應該水漲船高(把淡化、歪曲了的文學“漲”起來,去趕上已經很高的表演藝術之“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