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5.京劇文學和“抱總講的”(1 / 1)

從一般道理來說,一個戲的成功,首先取決於劇本。因此,為演出提供劇本的劇作家應首先出名,並且應該出大名。比如演話劇的北京人民藝術劇院,從50年代開始,不就曾以“郭(沫若)、老(舍)、曹(禺)劇院”為驕傲?但京劇不同,它的傳統戲雖然赫赫有名,但誰也不知道作者是哪些人。近幾十年這些戲被印成了鉛字,但幾乎同時也就一錢不值了。當初可不是這樣,名伶每演出一個新戲(無論是自己組織人寫的,還是從清宮或其他地方“搞”到的),劇本(當時叫“總講”)都處在高度機密的狀態。名伶習慣安排一個最貼心的人把握住這個劇本,這個人就是“抱總講的”。每排新戲,這位“抱總講的”預先來到排演場所,把“單頭”(每個角色的單人台詞)發給每個演員,讓他們當場“對戲”。名伶本人則未必到場,排戲也是“分段兒”進行的。每每排到該名伶上場時,便由“抱總講的”支應一下就算“過去”。名伶對自己的戲是苦苦用心的,他“在(台上)”戲就“有”,他不“在(台上)”戲就“沒”了。當然,某些好的二路演員善於“泥縫兒”,善於用恰到好處的表演烘托主演。

為什麼不把全部的“總講”多抄幾份,讓每個演員人手一份兒呢?原因很簡單:怕“偷”,怕泄露給想排此戲的其他演員。當初程硯秋每排一個新戲,用不了多久,就被新豔秋“偷”去上演了。原來是新豔秋和她的哥哥(琴師)一塊兒到劇場看戲,新豔秋注目於程的一招一式、一字一腔,哥則專心記譜兒。兩下裏一湊,主角兒的戲就有了。至於其他配角的台詞,隻要八九不離十,觀眾也不挑剔。這樣的“偷法”行不行?應該說還差著不少。最主要的一條,就是沒“偷”到創造角色時的特殊感受,所以演出時的“外邊”無論怎麼“像”,“裏麵”總覺得有些“空”。後來,新豔秋把當初陪程硯秋唱戲的同台二路演員,幾乎都“挖”過來陪自己演出。這一來就大不相同了,因為程的同台二路都參與過這一創造,於是就不難帶動起新豔秋“進入”角色的內心世界。應該承認,在二路的“單頭”(單人的台詞)之中,並不隻是斷斷續續的幾句話語,而是凝結著配角塑造角色的心血,並且聯接著配角和主演的表演,蘊涵著許多準確的內心話動和生動的外部表現。“單頭”如此,“總講”就更是這樣了。

正因如此,曆來的名伶對自己的“總講”都是把握得很緊的。舉例來說,盧勝奎(“三慶班”的著名老生)生前編了(36)本連台“三國”戲,“總講”卻一直牢牢捏在自己手中。後來他去世了。同班的另一位老生周長山挺身而出,為他的喪事忙前忙後。等到喪事辦完,盧夫人覺得無以為報,便把丈夫“三國”戲的部分“總講”送給了周。這些紙片片在藝人們眼中,價值遠勝於金銀財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