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本來是沒有導演的,即使名伶排一出新戲,隻要添一位“攢戲的”就行了。其作用是維係主演和配演的關係,在遇到衝突的時候,能夠保障主演的利益。事實上主演的利益無須“保障”,在主演即老板的私人戲班中,哪個配演敢和老板搗亂,卷鋪蓋走人就是了。
50年代的情形就大不同。來了許多文化上的“大家”,如田漢、歐陽予倩等,人家都寫有京劇劇本,你排不排?但他們的劇本又明顯和齊如山、羅癭公等人的不同,一般導演排不了,但又有一些導演不須大動劇本就能排——他們多是來自南方的、一些從事過新文化運動的舊劇工作者。於是,這些戲就由這些人(其中首推鄭亦秋)排了,演出後效果也不錯,這些人也就留在了劇團,成了專職導演。
還有,伴隨著民主革命的勝利,延安平劇院的藝術工作者也進了城,和原來的京劇藝人“合二而一”了。延安來人中就有導演,最著名的就是阿甲。他有實踐又有理論,也有知識分子的種種習慣,頗能服人。於是,這些同誌也成了導演。
50年代對蘇聯的“一邊倒”,引來了蘇聯戲劇專家來華講課,講解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戲劇體係。這又助長了導演製度的確立。
50年代中晚期開始了京劇現代戲(如《白毛女》的試驗,這樣的戲沒導演不行。另外,又推動了某些“超大型合作戲”(如《赤壁之戰》)的演出,名角如雲,如沒有導演統一調配,非亂成一鍋粥不行。再者,梅蘭芳在1958年開始推出《穆桂英掛帥》,也就順風順水安排了導演。(注意:這裏是梅安排了導演,而不是導演安排梅。)這是一股流,有時還是激流。總之,導演作為一種製度,在所有的京劇新戲(曆史劇和現代戲)中站穩了腳跟。至於導演在這些新戲中做了哪些工作?是用什麼樣方法做的?都因“人”、“時”、“地”三因素而千差萬別。
至於傳統戲的日常演出(包括整理、複排),導演就很難插手,或者不屑去插手。劇團領導和新文化人在傳統戲前束手無策,覺得真不好弄,可它們偏偏受歡迎,又能賺錢。許多時候是放手不管,有時則嚴厲批評——在這兩種態度中取決於哪一種,往往又和當時的政治氣候有關。
總之,導演製度在50年代,就算粗略地建立起來了;但是它沒能深入到傳統戲的整理、複排當中。京劇的老戲和新戲,就如同《紅燈記》中“兩股道上跑的車”的台詞,從來也沒能擰到一塊兒去。擰不到一塊兒的真正原因,是沒有找出老戲和新戲之間的聯係與區別,是沒有把導演的作用和職權範圍規定清楚。說到底,還是因為京劇沒能建立起一個實事求是的劇種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