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的出路在哪裏?麵對舞台亮度的明顯減弱,曾經有的演員想出了增強政治亮度的解決辦法。比如,提高自身在政治舞台的活動能量,積極參與有關的政治活動,使自己的藝術實踐納入到一定的政治軌道之中。這樣的辦法在一定時間、一定範圍內是“有效的”;然而時過境遷,它最終的效能由於不是落實在藝術之上,所以也隻能曇花一現,完了就完了。特別是在改革開放的今天,這條道就越發走不通了。
還有一種剛剛開始的嚐試,就是企圖通過經濟亮度去帶動舞台亮度。有些藝術工作者棄藝從商,想賺夠了錢再回過頭來搞藝術;還有人積極和企業掛鉤,使藝術成為企業的簡單宣傳品;類似的“辦法”還很多很多……因為這方麵的改革剛剛開始,其中的孰是孰非一時還看不太準。
我覺得對於京劇來說,最關鍵的是要增強文化的亮度,從而再現藝術上的亮度。為什麼用“再現”二字?因為經過升華的京劇,已經不是原先的那個京劇——如張庚先生所說的那個“史前京劇”了。既是“史前”,可雕琢、可加工的地方就多。“史前”京劇可以在“史前”社會充分發揮作用,如果直接把它拿到現代社會,恐怕它就處處顯得老邁龍鍾,顯得難於“對”上現代社會的“茬口”。
怎麼增強文化的亮度呢?我認為,就是要把優秀的老演員和文化學方麵的學者組織到一起,由技巧而藝術,由藝術而文化,逐一討論和研究昔日京劇究竟有哪些精華,今後的京劇又應該有哪些發展?劇場藝術中的京劇應當如何?文化生活中的京劇又當如何?作為演員,青年和中年時期忙碌於劇場藝術是自然的;然而到了老年,似乎就應該退出舞台的第一線,轉從文化上對自己“這一代”的京劇進行總結。一旦總結出來,就又可以把成果投入到“下一代”京劇的實踐之中,通過“下一代”演員(以及其他工作者)的創造性繼承,京劇舞台上的亮度就又可以相對地增強了。這樣反反複複地搞下去,既可以使藝術的京劇永遠不脫離文化,同吋又使得傳統文化的寶庫,因京劇藝術實踐的發展而不斷獲得新鮮的血液。我曾對一些老演員說:“您的藝術之名早已成就,現在應該再成就一個文化之名。”
如果我們組織進行了上述工作,既把整個京劇界動員起來,同時讓整個文化界也把關心京劇界視為己任——把上麵的兩股力量凝結在一起,那麼京劇的社會功能(包括藝術功能和文化功能)也就會一目了然——什麼應該做,什麼不該做,哪些該早做,哪些該遲做,哪些由你做,哪些由我做……這一係列工作如同齒輪傳動一般,全都會有條不紊地運轉起來。真到了此時,良性循環就將開始,目前的惡性循環也就行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