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陽曆每年固定為12個月,每個曆月的日數固定,容易記憶。
第四,二十四節氣在陽曆中,基本上有固定的日期,容易記億,便於安排農業生產。
第五,目前多數國家都使用陽曆,便於交流和往來。
農曆的優點有:
第一,農曆的曆月長度大致等於朔望月的長度,月初必朔,月中必望,日期和月相有固定的對應關係,知道了日期,就知道了月相。反之,根據月相亦可估計日期。
第二,潮水漲落在農曆有固定的日期(初一、十五大潮;初七、初八、二十二、二十三小潮),這對安排漁業生產和防汛大有好處。
第三,運用農曆便於計算沿海港口的潮汐,例如我國古代有“八分算潮法”。
農曆的最大缺點在於曆年長度和回歸年有11天左右的差數,因此需要隔幾年有1閏月,使得平年和閏年有1個月的差額,使農業生產的二十四節氣和農曆的日期沒有固定關係,不便記憶,不利使用。
陽曆與農曆相比,顯然有很大的優越性,但陽曆仍然還有許多不足之處。例如:
第一,1年12個月的日數有28、29、30和31日4種,大小月的排列不規則。
第二,1年四季的長度參差不齊,有90、91和92天3種。
第三,日期和星期沒有固定關係,各種節日、假日與星期也沒有固定關係。
由於陽曆仍然存在這麼多缺點,所以還有改革的必要。
公曆的改革
為了改革曆法,在英國倫敦曾經召開過國際改曆會議,自那以後人們設想了許多改曆方案,其中有兩種最為引人注目。
第一,“十三月世界曆”。這種曆把1年分為13個月,每月包含4個星期、28天,全年52個星期,合計30天。另有1天不編號碼,附在年末作為國際休息日,閏年時再在6月末尾附加1日。
“十三月世界曆?克服了現行公曆中的第一、第三兩條缺點,便於記憶、利於使用。但這種曆也有缺點,最突出的是,閏日和年終國際休息日不計在1年的天數之內,這給曆史學帶來了記載和考察上的麻煩。
第二,“四季曆法”。它將1年按春、夏、秋、冬分為四季,每個季節3個月,第1個月31天,第二、三兩個月都是30天,合計91天,13個星期。全年52個星期,39天。平年在年終附加一日作為國際休息日,逢閏年再在6月末附加一日。
公曆中的3大缺點在四季曆中都不複存在了,所以“四季曆”是最佳方案,但由於種種原因仍未實行。
中國的曆法改革
與公曆的改革完全不同,中國的曆法改革複雜而困難得多,從曆的本身來看,因為中國的農曆是陰陽曆,即不但要研究月亮的運動規律,而且要研究太陽的運動規律,同時還要考慮兩者的關係,使之能得到恰當的調節。同時考慮這麼多因素,比起隻關心太陽的運動來顯然要經曆更大的艱難曲折。因此,從先秦時期起到清末止,在這漫長的歲月裏,中國的曆法曾經曆過多次的改革。據統計,先後提出過的曆法共有近百種,大部分是實際行用過的。
談過,曆的基本要素是年、月、日三者的長度。對於農曆來講,年的長度取回歸年長度3652422;月的長度取朔望月的長度2953隔日。顯然,年、月、日三者的關係是不可通約的。因此,無論怎樣好的曆法都隻能是近似地反映了三者的關係。這樣從根本上來看,某種曆法其行用的年代越長,它和實際天象的偏差就會越明顯。等到這種偏差積累到足以影響按節氣安排農業生產時,這種曆法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這也就是到了需要改革的時候了。我國曆法多次改革,其首要原因就在於此。例如,西漢初年製定的《太初曆》,使用到東漢初年時已經一百多年了。人們發現,日月合朔常在曆書上所載的朔日之前,月食發生日期也比預先推算的要早一日。這結果引起了後漢初年改曆工。作的進行,從而導致一個新曆——《四分曆》的誕生。除此而外,引起改曆頻繁的另一因素是封建帝王的反動正統觀念。在古代,頒布曆法一直是帝王的特有的權力。朝代變了,也必須改頒新曆法,即所謂“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於天也”。“改正朔”,即是指頒新曆。這裏實際上是借“天意”愚弄被統治的人民。這樣一來,每當改朝換代以後,曆史上就可能出現改曆的事件。例如,魏朝的《景初曆》到了西晉時改名為《泰始曆》,以後又改為宋時的《永初曆》。曆名雖三易,曆卻是一個。其實,這不過是皇帝老官兒玩弄的“改正朔”的把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