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於楊紅無意識中的“難題求婚”情結就外化為“渴求被追”的心理。那時楊紅對被追求的渴望,可以說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已經把追求與愛劃了等號。她在心裏說,如果有一個人能不顧麵子、不怕被拒絕地追我的話,那他肯定是愛我愛瘋了,那麼,不管他是老是小,是遠在天邊還是近在眼前,是貧窮還是富有,是英俊還是醜陋,我都會愛他一輩子。
旁觀者看到這裏,就會想,大概這個周寧就是這樣一個追求者,所以得到了楊紅的愛。但事實是:周寧雖然與楊紅同班三年,求愛仍然是走的請介紹人撮合這條路。
4
大學的前三年,楊紅就一直在那裏“學業太忙”“年齡太小”地拒絕被人撮合,也充滿希望地等候被人追求。沒人追求也不要緊,還年輕嘛,來日方長。
到了大四的時候,楊紅突然發現寢室裏別的女生個個都有了男朋友,也不知她們是什麼時候對上暗號、接上關係的,也不知道她們怕不怕學校發現了有麻煩,反正是每個人都有人幫著打飯、打水了,晚上去自修室也不來叫楊紅了,周末逛街也不跟楊紅去了,每個人都有了自己的二人世界,隻有楊紅一個人還在唱獨角戲,突然感到好孤獨。
楊紅最怕的就是去食堂打飯、打水。大四的女生,加上部分大三的女生,都把飯廳當作男澡堂一樣,堅決避免,隻讓她們的男朋友代勞。飯廳裏大多是一眾男生,人手兩碗,一個大,一個小,一個樸素,一個花哨,一看就知道一個是自己的,一個是女朋友的。男生站在隊伍裏,你笑我“氣管炎”,我笑你“懼內”,但個個神氣活現,好像校級護花使者。手裏隻拿一個碗的男生都有點抬不起頭來,更何況手裏隻拿一個碗的女生?楊紅站在隊伍裏,顯得勢單力薄,快要被淹沒了。連打飯的師傅都以詫異的眼光看她,好像要看清她到底是男是女。如果是男,為何隻拿一個碗?如果是女,為何親自打飯?
到了冬天,別人的男朋友提兩大桶熱水到女朋友的寢室,催促“快洗,快洗,免得涼了”,楊紅還要親自出馬,去水房提水,提不動兩個大桶,隻好提兩個熱水瓶,一瓶今晚用,一瓶明早用。有一次不注意,滑翻在地,回來借機會哭了好半天。
二十二歲的楊紅突然有了一種“大齡青年”的恐慌。在學校這樣一個人才濟濟的地方,尤其是在這個男生占多數的係裏,尚且沒有人愛上自己,那以後到了單位上,就算那裏老中青各占三分之一,尚未婚配又沒有女朋友的男生也是寥寥無幾,還有機會遇上一個愛自己的人嗎?那寥寥無幾的幾個人,恐怕也是在學校無頭蒼蠅般地忙碌過但沒找到對象的人了。會不會有那麼一個男生,因為一定要找一個像我這樣的人,心甘情願地在那裏等著,而命運又那麼寬宏大量,恰恰把他跟我分到一個單位,於是成就一段美好愛情?楊紅覺得這個幻想太美好了,美好得隻能是幻想了。
楊紅也開始檢討自己的戀愛觀,像自己這樣相貌平平的女孩,希望別人因為自己忠貞不渝的愛來愛上自己,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不做別人的女朋友,別人怎麼知道自己的愛是忠貞不渝的?這份忠貞不渝是要用一生來證明的,這一生也隻能證明給一個人看的。楊紅這樣想一會兒,就把自己想糊塗了,這有點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除了在那裏爭得臉紅脖子粗,沒有什麼別的作用。
楊紅想起北京的那個表姐說過,她也曾經是心高氣傲的,一定要找一個自己愛得上的人。無奈心有天高的人,肯定命如紙薄,她等了多年,沒有找到一個自己愛得上的人,隻好退而求其次,找一個愛自己的人。結果可能是錯過了好年華,連一個愛自己的人也找不到了。最後隻好再退而求其次,找一個可以湊合的人結婚算了。撮合就撮合,見麵就見麵,相親就相親。相了無數,見了無數,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人。
慢慢的,介紹人開始把離過婚的,帶小孩的,手腳不靈便的,沒有北京戶口的都帶到麵前來了。想想介紹人撮合婚姻都是講門當戶對的,就由不得你自己不在心裏一再把自己貶值。最後表姐跟一個四十多歲的死了老婆的男人結了婚,再也沒回過家鄉。楊紅聽家鄉人講起表姐,都說她做了人家的“填房”、“續弦”,當了後媽,一過門就有人叫娘,連表姐的父母在當地都抬不起頭來。鎮上的人分析起來,個個都說是表姐書讀多了。表姐就成了一個反麵教材,被那些家長拿來教育家裏那些好高騖遠的女孩:讀,讀,再讀讀得跟靜玲那樣,看你還讀不讀。
有一年過年,表姐接楊紅去北京玩,去長城,去故宮,把表姐夫丟在家裏。楊紅不理解為什麼模樣俊秀的表姐會跟這麼一個又矮又禿的人結婚,住在一間屋裏不害怕嗎?問表姐,表姐隻是說:“女人年紀大了,自己就把標準降下來了。楊紅,你莫學我,年輕時候,遇到一個差不多的就行了。通常的狀況都是一蟹不如一蟹。”楊紅問表姐:你愛他嗎?表姐淒然一笑:愛?這個字早就從我的字典裏被刪除了,這個世界你要錢要權都要得到,唯獨愛情你要不到。
還有一件事,差點把楊紅氣得暈死。那時候突然流傳一個故事,說H市某工廠有個年輕女孩長得美麗無雙,工廠裏個個都追求過她,但她都沒同意,反而嫁了一個又醜又老的男人,令別人百思不得其解。結婚後,人們才得知,原來那個女孩是長著一條小尾巴的!她找一個最醜最老的人,原以為這樣的人就不會嫌棄她,哪知這男人醜是醜,老是老,還算是個正常人,正常人誰願意娶一個長尾巴的女人為妻?所以仍是以離婚告終,尾巴的事也傳得人盡皆知。有的版本說那個女人自殺了,有的說那個女人瘋了,誰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楊紅也聽過這個故事,但沒有太往心裏去,長尾巴也就是返祖現象而已,到醫院割了不就行了?
結果有一天,寢室裏的王姐氣呼呼地告訴楊紅,她今天跟班上幾個男生吵起來了,是為了楊紅,因為那幾個男生在那裏猜,說楊紅人長得不錯,怎麼沒有男朋友?是不是因為有尾巴?王姐說:“你看他們無聊不無聊?我告訴他們,你們再這樣瞎說,看我不撕你們的嘴!我跟楊紅一起在澡堂洗過澡的,我敢肯定她沒有尾巴!”
楊紅驚呆了,連謝謝王姐都忘了,隻在那裏想:看來我不光需要一個處女證明,當務之急是弄一個沒尾巴證明了。再到教室去上課的時候,楊紅就覺得男生的眼光都盯在她那個該長尾巴的地方,心想表姐說的一肩高一肩低跟這個相比,真的不算什麼了。如果男生都這樣推理,心裏喜歡我的人也不敢喜歡我了,更談不上追求了。
楊紅就老覺得心裏憋得慌,好像老想跟誰吵一架一樣,但又不知道拿誰開刀。總不能自己跳出來,發個聲明,說自己沒有尾巴吧。
有一天,王姐問楊紅:“周寧說他挺喜歡你的,你願不願跟他接觸一下?”
楊紅就沒覺得這話刺耳,反而覺得王姐這話說得有水平,應該不算是撮合,最多算是傳個話,說了周寧是喜歡我的嘛,再說,也隻是接觸接觸。
楊紅就答應當晚到人工湖邊去“接觸接觸”喜歡她的周寧。
5
生活中有些事,雖然事後看來都是陰謀詭計,但當時並不讓人起疑,或許本來就隻是湊巧,不是什麼陰謀詭計,圈套是後來被人分析出來的,不是當初設下的,也未可知。
楊紅是王姐用自行車帶到人工湖邊去會周寧的。楊紅本來自己有自行車,不過那天王姐堅持要帶楊紅去,楊紅也不想給周寧留下一個“楊紅飛車會周寧”的印象,就讓王姐把自己帶去了,顯得矜持一點。
王姐是嚴格按照當時的約會禮節做的,女方絕不可以比男方早到,所以等王姐把楊紅帶到湖邊的時候,周寧已經坐在石頭凳子上抽煙了。看到王姐帶楊紅過來,急忙扔了煙,站起來迎接。王姐說聲“你們都認識的,不用我介紹了”,又聊兩句,就匆匆地離去了。
周寧仿佛也懂約會條例,知道自己有維持談話的責任,就天南地北地扯了一通閑話,不知怎麼就扯到人的名字上來了,周寧就極力誇讚楊紅這個名字好,好聽,又好叫。
楊紅倒不怎麼喜歡自己的名字,覺得周寧討好得有點過分了,就說:“叫‘紅’的人太多了,搞不好就同名同姓。你的名字起得不錯,沒落這個俗套,看來你父母很有水平。”
周寧就嗬嗬一笑,說:“我父母都是大老粗,有什麼水平?這名字是後來改的,我以前叫周奮鋼。”楊紅聽到“周糞缸”幾個字,就忍不住笑了起來,說:“別開玩笑了,哪有父母給自己的兒子起這麼一個名字的?”
周寧說:“你不相信?可以去問我父母。”然後周寧就把他改名的故事講給楊紅聽。“奮”字是他的派,是不知哪一輩老祖宗選好了的,到了他這一代一定要用在名字裏的,而且一定要用在中間。這個“鋼”呢,是父親選的。周寧的父親曾在礦山幹過,家裏幾個兒子的名就都帶個金屬,“鋼”啊,“鐵”啊,什麼的。也不是父母沒把這“奮”和“鋼”連起來琢磨過,兒子的名字嘛,父母是想破了頭也要想出一個寓意深刻的名字的。
問題是在周寧老家,糞不像別處的糞那麼文雅,他們那裏的糞粗野一些,隻算個“屎”,而且待遇也差些,不用缸盛,隻挖一個坑裝著就行了,所以周寧老家隻有“屎坑”,沒有“糞缸”。
在周家衝的時候,雖然老師也號稱是普通話教學,但也就是把聲調變了一下,發音還照當地話發,所以也沒人意識到“奮鋼”就是“屎坑”。一直到周寧搬到銀馬鎮了,那裏的老師到底是大地方的老師,水平高多了;學生也畢竟是大地方的學生,知道“奮鋼”在普通話裏就是“屎坑”,就有同學圍著周寧“糞缸”、“屎坑”地叫。
周寧跟人打了幾架後,才明白為什麼別人管自己叫“屎坑”。又打了幾架,還背了個記過處分,才認識到“槍杆子裏麵出政權”用在這裏不合適,這不是一個奪取政權的問題,而是一個如何限製言論自由的問題。自己能力有限,打遍銀馬鎮也封不住別人的嘴,治標不如治本,所以就鬧著要改名。最後請學校語文老師幫忙選了一個名,跑到鎮上派出所把名改了。周寧也不知道老師為什麼為他選這個“寧”字,可能是希望新名字像個緊箍咒一樣,把調皮搗蛋、扯皮拉筋的“周糞缸”給鎮住。
周寧講這個故事的時候,用的是“痛說革命家史”的語調,但楊紅聽著,卻一路忍不住咯咯地笑,想不銀鈴般都不行。心想,這個人挺好玩的,如果是別人,肯定不願把“周糞缸”的事講出來,誰願意屎不臭挑起來臭?不過他這樣大大方方地講了,自己不但沒有產生壞印象,反而覺得他誠實,生出幾分好感。
兩個人扯了一會兒閑話,楊紅就起身要走,不想給周寧一個戀戀不舍的印象。周寧也不挽留,隻站起來,說:“我送你,我自行車都借好了。”說罷,就把自行車推過來,兩腿叉在橫杆上,說:“上來吧”。
楊紅真是受寵若驚,自己還從來沒有享受過這種待遇。唯一用自行車帶過她的男孩是她哥哥,而且也不是像坐出租車一樣,司機等你上車了才起步,都是哥哥隻顧騎他的,而楊紅在後麵跟著顛顛簸簸地跑出十幾米,猛地一跳,才能跳上去。楊紅見周寧已經把架勢都端好了,又想到自己沒騎車來,也不好拒絕,就有幾分害羞,也有幾分激動,戰戰兢兢地坐上去,也不敢碰周寧,隻用手抓住車座椅下麵的鐵杆。
哪知周寧剛一啟動,車就往右一倒,楊紅仰麵掉下車來,姿勢肯定是不雅觀的了。楊紅沒想到自己第一次同周寧見麵就搞得這麼狼狽,又惱又羞,幾乎要哭了。那邊周寧也嚇了一跳,趕緊把車一丟,上前來扶楊紅,一邊連說“對不起,對不起,沒帶過女生”,一邊幫楊紅拍背上的泥土,又一邊抓過楊紅的手,看有沒有摔破。結果還真的破了一點皮,雖然楊紅一再說不要緊,不要緊,但周寧堅持要送楊紅去醫務室,楊紅也怕地上不幹淨,會得破傷風,隻好跟周寧去醫務室。周寧一路小心騎車,時不時地往後伸過手來,碰碰楊紅。楊紅問他幹什麼,周寧說:看看你在不在車上,怕又把你摔下去了。說得楊紅竟然有些感動起來。
晚上躺在床上,楊紅對經人介紹一節還有點耿耿於懷,心想,愛情不應該是這樣的呀。再說,自己對周寧差不多都沒什麼印象,如果喜歡他,在一起同學三年應該早就喜歡上了。但回想起剛才見麵的細節,背也被他拍了,手也被他抓了,醫務室的人也看到他們倆在一塊了,又莫名其妙地感到好像跟周寧已經走得很近了。於是又想起剛才見了麵,周寧也沒提喜歡她的事,也沒說要不要繼續接觸,知道多半是不會有下文了,心裏居然有一點落寞。
第二天是星期天,早上剛過八點,楊紅就被敲門聲吵醒了。同寢室的姐妹都開始抱怨,“是誰呀?不是講好星期天不準任何人的男朋友打早飯的嗎?”
楊紅趕緊起床去開門,她倒沒想過會是周寧,她沒叫周寧為她打飯,也沒把碗給周寧。隻不過是她的床離門近,一般別人不願起來開門,都是她去開。她眼鏡都沒帶,披頭散發的,就把門拉開一個小縫,赫然看見周寧站在那裏,一手端碗稀飯,另一隻手拿著一個花卷,見開門的正是楊紅,就說:“我幫你把早飯打來了,買了個花卷,不知你愛不愛吃,你不愛吃我去換個饅頭。用的是我的碗,洗了的。”
楊紅驚得目瞪口呆,心想,連是不是要繼續接觸都還沒定呢,怎麼一下就連跳幾級,履行起男朋友職責來了?她急忙把稀飯和花卷接過來,說聲“謝謝”,一頭鑽回寢室。
同寢室的女生都醒了,見楊紅端進來稀飯花卷,七嘴八舌地議論:“我說是誰呢,原來是新人,難怪不知道本室的規矩。”
“楊紅,你男朋友追得好緊啊!”
楊紅聽了,也很開心,也不聲明說那不是我的男朋友,最多隻是我的“接觸接觸”。她拿了漱洗的東西,到水房去,準備弄停當了好吃早飯。結果走到水房附近,卻看見周寧還沒走,站在走廊的窗戶旁邊抽煙。
楊紅脫口而出,“怎麼你還沒走?”
周寧摸出兩張電影票,“我買了電影票了,十點的,車也借好了。你去漱洗,我在這等你。”那神態就像是楊紅托他買的票一樣。楊紅看慣了追求者躲躲閃閃、倉皇逃竄的樣子,突然遇到一個過分自信的,反而亂了陣腳,糊裏糊塗就答應了,一邊後悔讓他看到自己頭不梳、臉不洗的樣子,一邊紅著臉進水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