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內疚。他那麼心急火燎地不惜以退學為代價趕回來,原本是為了挽回一切的,終究卻還是離了,十足一個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就衝著這個,當他提出繼續扮演夫妻可以,每周六回他父母家的規矩不能廢的時候,我也不能不答應。

也許你會說:喲,怎麼好像你做出了多大犧牲似的?你要求的離婚,又是你要求的繼續假扮夫妻,什麼都是就著你,難道維持以前的規矩還不應該啦?

先別急,等我描述一下這次我們一起回他父母家的情形——這是典型的一次回婆家——你就明白我做出的是怎樣的犧牲了。

我們進門之後,照例一邊換鞋一邊叫爸媽。他爸爸照例一邊答應著一邊端著茶杯回房間去睡他雷打不動的午覺去了,他媽媽則照例給我們端來一人一碗自製甜品——這回是銀耳蓮子羹,笑眯眯地邊看我們喝邊跟我們聊了會兒天,然後收拾我們的空碗,攔著不讓我去廚房幫忙:“不用不用,就這麼兩個碗,我衝一下就好了,快得很!”

孫啟晟則歪在餐椅上伸了個懶腰:“吃撐了,好困……”

他媽媽趕緊說:“回你房間睡會兒,芷昕也去,啊。”

我連忙說:“我不用了,媽您要去買菜嗎?我陪您。”

她還是擺擺手:“誰這會兒去買菜呀?菜都是大早上的才新鮮,我一早就買好了,你愛吃的魚,晚上咱們清蒸,好吧?啟晟愛吃的蓮藕,一會兒咱們燉排骨。你跟啟晟一起回房間歇著,平常上班多累呀,周末爸媽看著你們休息得好就高興了,啊。”

我就這麼被我前婆婆連推帶搡送入洞房般地趕進了孫啟晟的臥室。

這間臥室原本是孫啟晟爸媽住的主臥,結婚的時候他們堅持換給了我們。當時我們還推辭來著,畢竟我們又不在家住,這不是浪費嗎?

可他媽媽意味深長地對我擠擠眼一笑:“沒事沒事,就算隻是偶爾回來也是你們更需要,這裏麵帶有浴室嘛。我和他爸爸住啟晟那間房也沒什麼不方便的,一把年紀的人用公衛就行了。你們小夫妻住這兒吧,啊!”

這話中所隱藏的含義……讓我還怎麼好意思反駁?

這張大床也是結婚那會兒買的,上麵鋪著的還是那套嶄新又喜慶的大紅色臥具。畢竟我們最短也要一個星期才回來一次,所以就算他媽媽拆洗了,也完全來得及在我們下次回來之前又鋪上。

我和孫啟晟並排躺在床上。我背對著他,閉著眼,努力醞釀著睡意。

不過,這很難。

我們躺下也不知道有沒有一分鍾,他就朝我這邊挪了挪,伸手從後麵抱住我。

我扭扭身子,小聲抗議:“不是說困了嗎?好好睡覺!”

他說:“我一直都是要抱著什麼東西才能睡著的!”

我掙紮著要起來:“那拿個枕頭給你。”

他更緊地箍住我:“枕頭太小了,我以前都是抱被子的。”

我無奈,隻得任他抱著。

又過了一分鍾,他的兩隻手同時開始不老實,一隻往我衣服下擺裏鑽,另一隻往我胸前擠。還有他的腿,一條搭上來,另一條則從我腿下塞過來,更要命的是,中間還多出了一條,硬邦邦地頂著我的臀縫。

我徒勞地想要掙脫他:“你又來……”

他喘著氣扳過我的脖子吻下來:“不同意你叫啊!”

我語塞。叫?要我怎麼叫?——孫啟晟我們已經離婚了你這就算不是強-暴也是不道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