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掃興,我也隻得依了他,當然,我沒有讓他知道,那幾個晚上我的某些表現都是裝出來的。不是成心騙他,隻是如果不裝,他不高興還罷了,不肯停止豈不是更要累掉我半條小命?
於是他又很得意:“人家說女人就是喜歡欲迎還拒口是心非,看來果然不假!”
第三天轉戰Many
Glaciers,我發現周朗的計劃中居然還包括有一條單程就長達數英裏的遠足山道時,真是欲哭無淚……
不說別的,我的腳已經痛得快要斷掉了。
不僅僅是骨頭肌肉疼,還有外傷。我們倆穿的是周朗在我來之前就迫不及待買好的情侶登山靴,所以那鞋我根本沒試過,當時隻是把鞋號告訴他罷了。如今撇開新鞋本就磨腳的因素不談,我的鞋還不是很合腳。
因為我的腳大呀……
我的腳大指的是寬而不是長,所以周朗按照我的腳的長度所買到的鞋,對我會有一點裹腳的效果。之前兩天下來,我的小腳趾一直被勒得緊緊貼在次腳趾上,小腳趾上的趾甲便始終割著次腳趾,此時終於把皮肉給割破了。
那天走那條山道的時候,我但凡跟在周朗身後,就放任自己麵目扭曲一瘸一拐,而一旦他看向我,我就若無其事腳步輕快。
這個我不怪他,因為他不知道。
因為我不敢讓他知道,我的腳這麼大。
在他麵前,我怎麼也無法像在孫啟晟麵前那樣,大大咧咧百無禁忌,無所謂地說:啊?大腳羊啊?那不是我嗎?
我不怕孫啟晟不喜歡我,我從來都沒有想過孫啟晟會因為任何原因而不喜歡我。
可我卻怕周朗不喜歡我,也許他對我的感情並沒有這麼脆弱,隻是在他的麵前,我的信心脆弱到經不起哪怕一根最無聊的稻草。
那天回到賓館房間,我背著周朗脫下鞋子,就趕緊衝到浴室裏去,把門緊緊鎖上。
我得趕在他發現之前,把我襪子上兩灘觸目驚心的血跡洗掉。
接下來的最後兩天,我仍然隨著他的計劃跋山涉水爬高就低,我的保護神並不是這個總是走在我前麵的意氣風發的壯碩背影,而是腳趾上的幾枚創可貼。
而因為多了幾枚創可貼的緣故,我的鞋更擠腳了……
我從不知道,原來愛情和幸福,也可以讓人如此苦不堪言。
當我們終於結束旅行回到周朗的公寓,我真覺得全身的骨頭都散了架,第二天一口氣睡到中午十二點才有氣無力地醒來,整個人接近虛脫。
休整了兩天之後,我差不多也要回國了,於是周朗邀了幾個最要好的朋友來家裏開了個小型派對。
我按照美國人的派對模式,吃過晚飯就開始準備零食、點心、飲料和水果盤。前麵幾樣都是現成的,頂多需要把內容從包裝袋裏倒進盤子就好,水果盤就有些麻煩了。以前我吃水果什麼時候不是拿著就啃?遇到需要削皮切片的情況自然就有孫啟晟包辦了。而現在,我需要把西瓜和哈密瓜切成一塊一塊,可以讓人直接用叉子叉起就吃的那種,忙活了半天才搞定,還把廚房弄得一片狼藉,手忙腳亂地收拾了半天,將將在客人們來到之前把屋子弄清爽。
周朗的個性本來就是偏外向活潑的類型,如今大概是家裏有了個小主婦這一點讓他更為得意,於是他這天越發high得厲害,連跟人聊天的時候都坐不住,站在那兒腳癢癢,邊說話邊拿著健身球當足球踢。他顛了幾下之後,有個朋友誇他技術不錯,這家夥益加忘形,用力對著牆踢了一腳,球反彈回來,猛地砸在了我的手臂上。
當時我也正站著跟大家說話,手裏拿著個叉子,叉子上叉著塊哈密瓜,球一砸,我的手就往臉上打去,哈密瓜正好擦過眼球,一陣涼涼的疼。
我當下就嚇傻了,腦海裏閃過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如果我叉子上沒有那塊哈密瓜,我的眼珠子估計就廢了……
其實一切隻是意外,很難說周朗有錯,可強烈的後怕還是席卷了我的整個心神,一心隻想到的是初中時住我家隔壁的一個小弟弟,被丟棄在外的針頭紮中了眼球,最後因為嚴重感染,兩隻眼球都被摘除了!
由人及己,那一整個晚上我都沒了派對的心思,光想著剛才多麼險,自己差一點也會受傷以至被摘除眼球,要真那樣的話,以後這半輩子可怎麼辦呀……
這麼想著,再看著事發後隻是隨隨便便道了聲歉就繼續沒心沒肺地自己high自己的周朗,我隻覺得心裏發涼,那幫人的歡聲笑語,更是再也沒法融入進去了。
其實我也覺得自己是想太多了,簡直像個過度敏感多愁善感的青春期小女生,可我就是忍不住地老在想,如果是孫啟晟,出了這種事,他會怎麼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