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無法給出以上問題的答案,我做出了如下結論。我為了方便起見稱之為“道”的這件東西,別人也可能將其稱之為“自然法”、“傳統道德”、“實踐理性的第一原則”或“金科玉律”。它並不是一係列可能的價值體係中的一種,而是所有價值判斷的唯一來源。拒絕它就是拒絕一切價值。如果有任何價值保留了下來,它就隨之保留了下來。想駁倒它而另立新的價值體係,這種努力是自相矛盾的。過去從未出現過全新的價值判斷體係,將來也不會。所謂新的體係或(如今所稱的)“意識形態”都隻是由“道”的碎片組成的:這些碎片被武斷地從整體中剝離出去,被孤立地誇大到了瘋狂的地步。即便如此,它們的有效性仍然來源於“道”,且僅僅來源於“道”。如果我對我父母的責任是一種迷信,那麼我對我後代的責任同樣也是迷信。如果公正是一種迷信,那麼我對我的國家和種族的責任同樣也是迷信。如果對科學知識的追求是一種真正的價值,那麼對忠貞的追求也是一種真正的價值。新的意識形態對“道”的反叛就像樹枝對樹本身的反叛一樣。如果這些反叛者取得了成功,他們會發現他們毀滅了自己。人類的心智沒有能力發明出一種新的價值,正如它沒有能力想象出一種新的原色,或者說,沒有能力創造出一個新的太陽以及一個可以供其運行於其中的新的天空。
那麼,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對於價值的認知永遠也不會再有所發展?是否意味著我們被永遠束縛在了亙古不變的準則中?存在任何潛在可能,讓我們有餘地考慮是否要遵從“道”嗎?如果我們籠統地談東方和西方的傳統道德,以及基督徒、異教徒和猶太教徒的傳統道德,就像我剛才所做的那樣,難道不會產生諸多矛盾和荒謬嗎?我承認這樣做確實會導致矛盾和荒謬。我們需要的,是做些批判,除去一些矛盾,甚至進行一些實質上的改變。但是在批判中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類型。
一個語言方麵的理論家可能會像對待外來語言一樣對待自己的母語:他可以表現得就像這一語言的特質與自己全然無幹;出於對商業便利和科學準確性的追求,他也可以鼓吹對這個語言的習慣用法和拚寫進行全盤修改。這是一種批判。而一個“愛自己的母語,並深受其滋養”[22]的偉大詩人,也可能會在自己的母語中做重大的改變,但他對於語言的改動是符合這種語言本身的氣質的、由內部產生的。正是被改變的語言本身啟發了這種改變。這與前一種批判不同,就像莎翁作品中的語言不同於“基本英語”[23]一樣。這種區別是自內而外的改變和外部強加的改變之間的區別,是機體自發的改變和外科手術式的改變之間的區別。
同語言一樣,“道”也接納著由內部產生的發展變化。真正意義上的道德進步與純粹的創新是不同的。從儒家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到基督教的教義“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就是一個真正的進步,而尼采[24]的道德觀僅僅是創新。前者屬於進步,因為否定原有準則正確性的人將無法理解為什麼要接受新的準則,而任何接受原有準則的人卻都能很快看出,新的準則是在同一原則下對原有準則的延伸。如果一個人拒絕接受新的準則,那隻會是因為新準則是多餘的、是原有準則的過度衍生而拒絕它,而不能僅僅因為新準則與自己的價值理念有差異就否定它。但除非我們準備好了要將傳統的道德作為純粹的錯誤而廢除掉,從而使自己失去進行任何價值判斷的根據,否則我們便不可能接受尼采的倫理觀。設想一個人對我們說:“既然你喜歡比較新鮮的蔬菜,那為何不自己種一些,以便享用最新鮮的食材呢?”另一個人卻說:“把麵包扔掉,改吃磚頭和蜈蚣吧”。道德進步與單純的創新之間的差異就如同這二者之間的差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