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道(3)(2 / 3)

一、倘若沒有一個關於不朽的理論,崇高之死的價值就沒有立足之地。當然,可能會有人說,如果某人通過背叛而保命,他將會在餘生中飽受衝動受挫的折磨。然而,並非他所有的衝動必然都會受到挫折,不是嗎?與之相反的是,死去的人將不會有滿足感。或者是否該認為,既然他不再會有未得到滿足的衝動,他就比在世的無恥之徒更為幸福呢?這馬上就會引發第二種異議。

二、一個係統的價值是由人們獲得的滿足感還是由不滿足的缺失來評判?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已經死去的人,他的滿足感和不滿足感(由現代的觀點看來)一樣都為零;而一個成功的叛徒卻仍然可以吃喝、睡覺、撓癢、交配,盡管他不會再擁有友情、愛情或是自尊。但這個問題卻又在其他層麵凸現出來了。假設A隻有500個衝動,所有的衝動都得到了滿足;B有1200個衝動,其中700個得到了滿足,500個沒有滿足:哪一個是更好的係統呢?理查茲博士更傾向於哪一方是毋庸置疑的,他甚至這樣讚揚了藝術——因為它使我們“不滿足”於庸常的粗礪!(《文學批評的原則》,p.230)。我能為這個傾向找到的唯一的哲學基礎是這句話:“一項活動越是複雜,就越是清醒。”(p.109)但是,如果滿足感是唯一的價值,為什麼意識的增加是有益的呢?事實上,意識既是一切滿意的條件,也是一切不滿意的條件。理查茲博士的體係並沒有對他的(也是我們的)這些實際傾向提供任何支持:比起野蠻,更傾向於文明生活;比起動物,更傾向於人類;比起死亡,更傾向於活著。

[9]如果有人想要以事實作為價值的根基,他可能不得不做出極端的努力。沃丁頓博士[10]在《科學與倫理》中就充分地展示了這一點。書中,沃丁頓博士解釋道:“存在即是其自身的理由。”(p.14)他寫道“有些東西本質上是演化而來的,其存在解釋了它們向更複雜的存在演化的理由。”(p.17)我並不認為沃丁頓博士自己很滿意這個觀點,因為除了進化本身的存在,他還努力地向我們宣講進化論的另外三個理論根源:

(a)後期的階段包含著早期的階段,或由早期階段“組成”。

(b)如果你從保險精算的角度來看待赫胥黎[11]對進化論的描述,就不會反感它。

(c)畢竟,無論如何,它的糟糕程度還不及人們所認為的一半(“它在道義上並非令人不快到無法接受的程度”,p.18.)

比起邏輯,這三句話似乎更像出自於情感而不是頭腦。而且依我看,在這些辯解中,作者似乎連自己的主要觀點都要放棄了。如果進化論因其表現出來的任何性質得到稱頌(或至少被致以歉意),那麼我們就是在使用一種外部的標準,並且不再繼續堅持“使存在成為其自身的理由”。否則,沃丁頓博士又為何要將注意力集中於“進化”(即,某個星球上有機體的一個臨時性階段)?這,是“以地球為中心”的。如果“善”等同於“自然中湊巧發生的無論什麼事”,那麼我們顯然應該留心自然作為一個整體在做什麼;根據我的理解,它正在穩步地以不可逆的方式向著所有生物在宇宙每一個角落的最終滅絕前進著,以至於如果將那些不可理喻的(對就像地球生物學這般區區小事的)偏好從沃丁頓博士的倫理觀中去除的話,那麼接下來我們的職責就僅剩下去謀殺其他生命或者自殺了。我承認,即便這一點,在我看來也不是最重要的反對理由。沃丁頓博士的基本原則與人們的實際價值判斷之間的矛盾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僅僅由於任何事物的存在就承認其價值,那就是崇拜成功,就像崇拜賣國賊或是維希政府的成員[12]。更加有害的哲學觀也曾經出現過,這再尋常不過了。我並不是暗示沃丁頓博士在現實生活中真的向既成事實卑躬屈膝到如此程度。讓我們希望《雷斯勒斯》的第22章中正確地描繪出了沃丁頓的哲學觀會導致怎樣的行為。(“這個哲學家還以為他心悅誠服、其他人亦甘拜下風,遂露出安於現狀的神情,起身離座。”[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