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個角度看,對自然的征服展現出了一種新的形象。我們把事物還原為僅僅是“自然”,以便“征服”它們。我們總是在征服自然,因為“自然”一詞本來就用來指稱我們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征服的事物。而征服的代價就是將一件事物僅僅作為“自然”來處理。每一次對自然的征服都是在擴展其範疇。在我們能夠丈量星辰並對其稱重之前,星辰並不屬於自然。直到我們開始對靈魂進行心理分析[19],靈魂才成為了自然的一部分。從自然手中奪取權力也就是將事物拱手交給自然。隻要這一過程在達到最終階段之前結束,我們就很可能可以認為人類的收益大於損失。然而一旦我們踏出最後一步,將我們自己的物種降低到純粹“自然”的層次,整個過程便變得毫無意義。因為,此時,將要獲利的一方同時也是被犧牲的一方。可以舉出很多例子,堅持執行一個原則直到得出表麵上合理的結論會導致徹底的荒謬,這便是其中之一。就像那個著名的愛爾蘭人,他發現一種特別的爐子可以使他的燃料花費減半,於是得出結論說,兩個這樣的爐子便可以使他的房子變暖,而不用任何燃料。這就是那個魔法師的交易:放棄我們的靈魂來換得權力。[20]而一旦我們的靈魂,也就是我們自己,被放棄了,我們由此被授予的權力也不會屬於我們。我們實際上將會成為奴隸和傀儡。我們將靈魂交付於何方,誰就是我們的主人。將自己僅僅作為一種“自然之物”來處置,將自己的價值判斷作為可供科學操縱隨意改變的原材料,這是人類的權力的一部分。在我們對此逐漸習慣之前,這一觀點是令人痛苦和震驚的,就像人們初次去解剖室時的感覺一樣。但反對這種做法的理由並非基於這種感受。痛苦和震驚至多是一種警示和症狀。反對這一做法的真正理由是,如果一個人選擇將自己作為原材料來處理,他就會真的成為原材料。他天真地想象這原材料將由他親自操縱,但事實並非如此。操縱他的將是已然非人化的決定者心中純粹的欲望,即純粹的自然。
我們過去一直像李爾王一樣,努力想要兩者兼顧:既想放棄人類的特權,又想保留它。這是不可能實現的。要麼,我們是永遠受製於“道”所規定的絕對價值標準的理性精神,要麼,我們就是區區“自然”之物,可以被揉捏切割成新的形狀,全憑主人的興致。而我們的主人,按照前麵的假設,除了他們自己的“自然”衝動外並無其他動力。隻有“道”提供了一種普遍適用的人類行動法則,這種法則以同樣的方式淩駕於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上。要實現“不同於暴政的統治”或“不同於奴役式的服從”,對客觀價值持有絕對的信仰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