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歸途(2)(2 / 2)

“不是我打死的,我是追強盜的。”

“你就是強盜,還追誰呀?得,跟我到派出所回話去。”巡警要把他帶走。他多方地分辯也不能教巡警相信他。

他說:“南邊還有一個大嫂在樹底下等著呢,我是剃頭匠,我的擔子還撩在那裏呢,你不信,跟我去看看。”

巡警不同他去追賊,反把他撾住,說:“你別廢話啦,你就是現行犯,我親眼看著,你還賴什麼?跟我走吧。”他一定要把剃頭的帶走。剃頭匠便求他說,“難道我空手就能打死人嗎?您當官明理,也可以知道我不是凶手。我又不搶他的東西,我為什麼打死他呀?”

“哼,你空手?你不會把槍扔掉嗎?我知道你們有什麼冤仇呢?反正你得到所裏分會去。”巡警忽然看見離屍體不遠處有一把浮現在雪上的小手槍,於是進前去,用法繩把它拴起來,回頭向那人說:“這不就是你的槍嗎?還有什麼可說麼?”他不容分訴,便把剃頭匠帶往西去。

這搶東西的女人,騎在驢上飛跑著,不覺過了清華園三四裏地。她想著後麵一定會有人來迫,於是下了驢,使勁給它一鞭。空驢望北一直地跑,不一會就不見了,她抱著那卷贓物,上了斜坡,穿入那四圍滿是稠密的杉鬆的墓田裏。在墳堆後麵歇著,她慢慢地打開那件桃色的長袍,看看那寶藍色孔雀翎帽,心裏想著若是給大妞兒穿上,必定是很時樣。她又拿起手鐲和戒指等物來看,雖是銀的,可是手工很好,決不是新打的。正在翻弄,忽然象感觸到什麼一樣,她盯著那銀鐲子,象是以前見過的花樣。那不是她的嫁妝嗎?她越看越真,果然是她二十多年前出嫁時陪嫁的東西,因為那鐲上有一個記號是她從前做下的。但是怎麼流落在那女人手上呢?這個疑問很容易使她想那女人莫不就是她的女兒。那東西自來就放在家裏,當時隨丈夫出門的時候,婆婆不讓多帶東西,公公喜歡熱鬧,把大妞兒留在身邊。不到幾年兩位老親相繼去世。大妞兒由她的嬸嬸撫養著,總有五六年的光景。

她越回想越著急。莫不是就搶了自己的大妞兒?這事她必要根究到底。她想著若帶回家去,萬一就是她女兒的東西,那又多麼難為情。她本是為女兒才做這事來,自不能教女兒知道這段事情。想來想去,不如送回原來搶她的地方。

她又望南,緊緊地走。路上還是行人稀少,走到方才打死的驢夫那裏,她的心驚跳得很厲害,那時雪下得很大,幾乎把屍首掩沒了一半。她想萬一有人來,認得她,又怎辦呢?想到這裏,又要回頭望北走。躊躇了很久,至終把她那件男裝大氅和皮帽子脫下來一起扔掉,回複她本來的麵目,帶著那些東西望南邁步。

她原是要把東西放在樹下過一夜,希望等到明天,能夠遇見原主回來,再假說是從地下撿起來的。不料她剛到樹下,就見那青年的婦人還躺在那裏,身邊放著一件老羊皮,和一挑剃頭擔子,她不明白是什麼意思,隻想著這個可給她一個機會去認認那女人是不是她的大妞兒。她不顧一切把東西放在一邊,進前幾步,去搖那女人。那時天已經黑了,幸而雪光映著,還可以辨別遠近。她怎麼也不能把那女人搖醒,想著莫不是凍僵了?她撿起羊皮給她蓋上。當她的手摸到那女人的脖子的時候,觸著一樣東西,拿起來看,原來是一把剃刀。這可了不得,怎麼就抹了脖子啦!她抱著她的脖子也不顧得害怕,從雪光中看見那副清秀的臉龐,雖然認不得,可有七八分象她初嫁時的模樣。她想起大妞兒的左腳有個駢趾,於是把那屍體的襪子除掉,試摸著看。可不是!她放聲哭起來,“兒呀”,“命呀”,雜亂地喊著。人已死了,雖然夜裏沒有行人,也怕人聽見她哭,不由得把聲音止住。

東村稀落的爆竹斷續地響,把這除夕在淒涼的情境中送掉。無聲的銀雪還是飛滿天地,老不停止。

第二天就是元旦,巡警領著檢察官從北來。他們驗過驢夫的屍,帶著那剃頭的來到樹下。巡警在昨晚上就沒把剃頭匠放出來,也沒來過這裏,所以那女人用剃刀抹脖子的事情,他們都不知道。

他們到樹底下,看見剃頭擔子還放在那裏,已被雪埋了一二寸。那邊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摟著那剃頭匠所說被劫的新娘子。雪幾乎把她們埋沒了。巡警進前搖她們,發現兩個人的脖子上都有刀痕。在積雪底下搜出一把剃刀。新娘子的桃色長袍仍舊穿得好好地;寶藍色孔雀翎帽仍舊戴著;紅繡鞋仍舊穿著。在不遠地方的雪堆裏,撿出一頂破皮帽,一件灰色的破大氅。一班在場的人們都莫明其妙,麵麵看相,靜默了許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