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得以順利銷售的辦法有三。
第一、在於對方是否有錢(money),也就是是否有購買力或籌措資金的能力。
第二、拜訪對象是否具有決定購買權。若拜訪目標錯誤,則將事倍功半。
第三、對方是否有購買(需要)的意念或者是否有可能引發其購買的意念。雖然一般人會為控索需求(Need),但“創出需要”也屬於推銷業務員的工作。
以上所述,就是所需的“M·A·N法則”,但其中要特別加以強調的是,作者從銷售高價商品的經驗中所得有關金錢(M)方麵的問題。接著再來談談有關需求(N),絕不能認為顧客絕無購買的意念。下麵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走過收銀台前時,驚訝地說了句:“哎呀!也有這種東西呀!”之後,將商品收入購物籃內,就是因一時的衝動而購買。對於有權且有能力的購買者也是一樣,除了最初所接近的人之外,隻要不隨意批評,有時候,不輕意的一句話,也是大有可能的。
但是,對於家境不寬裕,但有少許存款的家庭,就不需要浪費口舌。因為不論你如何去推銷,還是激不起對方的購買意念。因此,若不盡早了解“這個家庭具有多少的購買力,真的有錢嗎,他們具有分期付款的能力嗎?”的話,就會被對方的笑臉攻勢所幻惑,就算花費了大量的時間與努力,也難有任何收獲。
從外觀即可一目了解的家庭是不會有任何問題的。問題在於無法詳細了解的家庭,光想自己的預計是不準確的。因此或許你估計此家庭有可能購買,但他們表麵裝有錢,心中並不想買卻表現出一副想買的樣子。即使將來也可能不會有此筆預算,但仍暗示幾個月後將有筆錢進帳。
那麼,究竟該怎麼做呢?(該如何看出其有無購買能力)有關此點,我們將再加以討論。
事實上,您會發現到,當您在外推銷時,常會忘記“M·A·N法則”。因此,作者再次強調此法則的重要性,並提醒讀者時刻牢記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