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事件:“第三者”促成破鏡重圓(2)(2 / 3)

最後,張聲華總隊長根據被害人到上海後活動均坐出租車卻被案犯跟蹤,案犯作案後又坐出租車:逃離現場,為了清洗血跡可能再到旅館去等情況的推斷,要求我們重點尋訪本市出租車與旅館,同時要求老專家明天直飛雲南槍支失竊地,查清失竊的槍支是否是凶手所使用的槍支。’

大家一夜未合眼,但神經異常興奮。吃早餐前,我根據張總的布置,決定兵分四路對本市進行大海撈針式地摸排細查:一是在案發賓館周圍走訪,了解經常與韓國人接觸的遼寧、吉林、黑龍江人,尤其是朝鮮族人,逐個摸底;二是在全市出租車行業發動排查,要求每個出租車司機回憶11月23日這天是否曾尾隨他人出租車至虹橋賓館,當天下午5時許是否載過從虹橋賓館出來身染血跡的可疑對象;三是在全市賓館、旅社大清查,要求摘抄11月22、23日全部住客的名單,重點是東北人;四是對現場遺留物黃色封箱膠帶進行鑒定調查,查明它的生產地。

幾條線索經過晝夜奔波,一一被否定,最後就集中到清查全市賓館、旅社上來了。三個探組的偵查員白天在外四處奔波,晚飯全部集中到指揮部,我聽取各路走訪的彙報後,與大家一起討論分析,再布置明天的任務。之後,大家把分、縣局收集上來的住宿登記從11月22日至23日在上海住宿的客人名單一一製作成卡片,同時,對數百個外地住宿懷疑對象一一發函,請求當地公安幫助排查。

近一個月下來,上海方麵經過了地毯式的梳篦子,結果是一無所獲,偵查員們頗感沮喪,我內心其實也著急和煩躁,但我不能表現出來,如果一個指揮官都沒信心,那部下怎麼還會有信心呢?

1994年12月15日,京、遼、青、黑、滇等十六省市公安刑偵處長、技術科長群賢畢至、雲集上海,大家一致認為破案的重點仍是失槍兩年後的這把殺人手槍,由槍查人是唯一選擇。

失槍者細說原委入鄉隨俗山寨動情

我們決定移師雲南。根據專家明德茂雲南回來後確定的失槍地,我帶領三支隊副支隊長毛立章、探長顧智敏於12月16日飛至德宏州潞西縣軒崗鄉。

我首先向失竊者軒崗鄉原黨委副書記李發宗了解了失槍情況。他也因丟槍過失被撤職調至縣城。老李回憶了兩年前丟槍的經過。那是個秋高氣爽的秋夜,那天參加派出所組織的抓賭行動,至深夜12時回到家後,因為疲憊,隨手將五四式手槍掛在了靠窗不遠的牆壁鐵釘上,一覺醒來後才發現槍支丟失,怎麼也找不到,後來組織了人員全力偵破,最後分析是報複作案,因為工作關係得罪人多,定性為故意報複。結果久偵不破,一直懸而未決。

我聽罷要求親自去現場觀察,去老李家時,我發現他的家是在鄉政府的大院內,且又是最後一排房屋,走進去有一段很深的小路,直覺告訴我不像外來人口作案,一定是熟悉地形的人幹的。來到那間失槍的臥室,我仔細查看了掛槍的釘子周圍,至今還遺留有劃痕,根據推斷這是偷槍者用竹竿伸進來鉤槍時留下的痕跡。臥室在一樓,窗口也不高,窗外有座破敗的圍牆,牆後是一片農田和大山。山上住的是景頗族的寨子,窗下有個小坡,從通往寨子的小路上很難發現窗前的小坡。

我綜合現場勘查和訪問知情人後,得出了是順手牽羊的盜槍案,對象是本地人,且有盜竊劣跡的結論,其理由是:老李平時槍都放在枕下,隻是偶然一次深夜掛在牆上,報複者不可能知道老李就這一晚槍掛在牆上;其次是這條路外人不熟悉地形一般不會深入至這幽深的小路。為此,我決定改變偵查方向,圍繞有盜竊劣跡的本地人開展調查。

在當地派出所的積極配合下,根據年齡段的劣跡人員,一共排出了數百來人,我認為山寨裏的人是重點,因為深夜隻有山寨的人才走這段小路,回寨子路過此窗口時發現牆上有槍順手用竹竿挑走的可能性頗大。當地派出所的同仁告知我們,這山寨的人很厲害,有次外地檢察院的人沒有打招呼直接進寨子裏抓人,結果被一幫寨子裏的人用鋤頭、農具團團圍住,結果隻得放人悻悻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