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拒絕是在人家提出要求、建議、批評、挑戰之後的反應,一如先有新聞後有報道,先有成就後有名氣,先有貨色後有價格,先有愛情後有婚姻。不過,時代在前進,記者可以導演新聞,沒有優秀作品的藝術家盛名四播,至於愛情與婚姻脫鉤,古已有之,先結婚後戀愛或從不戀愛的有的是。既然如此,拒絕之為技術,大有研究的必要。
且擺脫常規思維,一旦把拒絕移在人家提出要求、建議、批評、挑戰之前,策略上便有妙不可言的效用,尤其在自抬身價上。許多年前文壇流傳一個笑話:某名作家到處宣揚,某市市委討論通過,由他出任宣傳部長,但被他堅決而委婉地拒絕了。謠言蜂起時,有心問鼎此職的其他人士氣急敗壞,鑽營加劇,市委難以招架,隻好找名作家談話,請他安心寫作,市委在過去、現在及可見的未來,都不曾、不會違背他“不當”的意願,雲雲。活該這位名人倒黴,碰上一個較真的市委。其實,先虛構一個某方提出要求,被“我”拒絕的故事,如果操弄得法,贏的機率還是不低的。比如,歌唱家可以暗裏透露,春晚的導演組曾經和他(她)聯係上節目,他(她)謝絕了,理由是離不開本地粉絲。這樣的消息如果被娛樂版記者捅出來,查證不容易,知名度一時飆升該是沒有疑問的。
還有更徹底的拒絕。比如,畫家參加個展或群展,若在傑作的標簽和在口頭上,都嚴正聲明:均屬非賣品。絕對不走向市場,管人家出什麼價。這種預防性的拒絕,堵死的不是被買走的門路,而是出醜的可能。當同行們為了人家不予以青睞,不買、不競投而惶惶不可終日,他卻四兩撥千斤地穩操勝券。
善用拒絕,化“無”為“有”,煞有介事,不難出彩。在人家封你為“大師”之前,拒絕高帽;在被邀請出鏡前,拒絕出風頭;中六合彩前,拒絕暴富;在受異性追求之前,拒絕浪漫;受聘為執行長之前,拒絕出山;下種前,拒絕發芽;初賽前,拒絕當冠軍;擁有房子前,拒絕在後院栽花草。前者也許子虛烏有,但由於“拒絕”是貨真價實的,所以,連帶地,被拒絕的一方也成立了。這乃是後現代社會果真能當一回事辦的“買空賣空”。
(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