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官獲得了權力,但權和責總是相連的,責和苦也是相伴相隨的。做官不隻是風光、不隻是體麵、不隻是威儀赫赫,也有責任,也有辛勞,也有許多的付出和犧牲,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委屈甚至是難以言喻的痛苦。
更何況,又有多少人能夠永保官位?君不見,人世間不是有許多人體味過英雄不再的失落,領教過世態炎涼的無奈!如此而已。在做官的問題上保持著一種平常心態,這對於入仕之人是何等的重要。
那麼,領導幹部該如何以一顆平常心來對待手中的權力呢?
正確對待權力,處理好用權與盡責的關係。必須明確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那麼就要利用權力為人民服務。權力意味著責任,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
正確對待權力,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樹立做大事的誌向,不要光想著做大官。做官要有平常心,做事要有進取心。為官者最重要的是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至於職務升遷,權力大小,不應該成為個人過多考慮的事情。
二要以權謀事,不要以權謀私。要把權力作為幹事、幹成事的手段,把權力作為謀大事、多幹事的條件,而不應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三要以作為求地位,不要無為圖位。也就是說為官者要有“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責任標準。要正確處理好“作為”與“地位”的關係,隻有“做”好了,“地位”才會高。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在自己的崗位上,踏踏實實地幹出一番事業來。
俗話說“做官要有平常心,做事要有進取心”,平常心是進取心的前提和基礎,進取心則是平常心的延伸和體現。隻有保持一顆正確看待進退的平常心,才能煥發出勤奮履職盡責的進取心。
廉潔者讓人放心
廉潔,是一種為人處世的原則,也是為官者立於官場不倒的根本。做官清廉,才會受到人們的愛戴與尊重;而那些唯利是圖的貪官汙吏隻會遭到世人的唾棄。廉潔,是執著,是堅定,更是一種責任與信念。
翻翻報紙或打開電視看看,一些徇私枉法,瘋狂斂財而淪為階下囚的官吏,在接受審查期間往往會不約而同地反思自己:本來是想做清官為老百姓做點實事的,但經不住誘惑接受了第一次賄賂後,也就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一步步走向了墮落。
曆朝曆代都會有很多的官吏栽倒在這個“貪”字上,清朝的和珅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以人為鑒,可以明得失”,曾國藩通覽曆史,深深懂得“貪”是為官致敗的根本,自律比律人更重要。
曾國藩從青年時代起,就嚴格按照京師唐鑒、倭仁幫他製定的“日課十二條”,每日自修、自省、自律,即使成為高官顯貴之後,也沒有間斷過。
公元1843年,也就是道光二十三年,曾國藩由實缺翰林院檢討成為翰林院候補檢討的六個月後,一道聖旨降臨翰林院:“翰林院候補檢討曾國藩耐勞克儉、學識出眾,擢升授翰林院侍講、詹事府行走。欽此。”
這一次的任用,主要是因為曾國藩“耐勞克儉”。
曾國藩在這一天的日記中,鄭重地寫下了這樣一段話:“當官不能夠有貪欲的心,廉潔自律,才能夠上對得起天、皇上、國家,下對得起百姓、親友、子侄。隻要堅守一個‘廉’字,就算做事偶爾有所失誤,也會得到原諒的。”
為官不貪是曾國藩對自己最基本的要求。
曾國藩的祖父曾對他的父親說:“雖然寬一(曾國藩的乳名)在朝中做官,但我家仍靠耕種為業,不可仰仗他。”曾國藩將這番話作為一生的訓示,他說:“我從三十歲開始,便以做官發財為恥辱,以官宦公飽私囊、為子孫聚斂財富為恥、為羞。因此我立下誓言,此生絕不靠做官發財,也絕不為後人斂集財富。神明作證,我絕不食言!”
曾國藩一生為官,從來不收取一文來曆不明的錢。他總是過著儉樸的生活,而對於那些需要幫助的鄉親,也總是盡力給予幫助。平時與同僚也很少禮尚往來,從不攜禮而入,也不允許別人送禮。曾國藩不僅自己一生堅守清廉,也同樣要求兒女勤儉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