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案”發生後,法、英、美等國一麵向清政府提出抗議,一麵調集軍隊進行威脅,聲稱不秉公辦案就要攻打紫禁城。同治皇帝非常害怕,一麵要各地嚴格保護教堂,彈壓群眾,避免類似事情再發生;一麵派直隸總督曾國藩前往天津查辦。
曾國藩在去往天津之前,就預感到這次是凶多吉少,特地留下了一封遺書。
曾國藩在同治九年六月初十一到天津,立即發布名為《諭天津士民》的告示,指責天津市民的犯罪行為,警戒市民不要再挑起事端,這引起了天津市民極大的不滿;曾國藩隨後釋放犯法教民,並在奏折中為洋人的行為進行辯護和洗刷,把所有的罪責全部推到天津市民身上。這道奏折傳出以後,全國輿論大嘩,“自京師及各省皆斥為謬論,堅不肯信”,“議譏紛起”,“責問之書日數至”。曾國藩自己也承認:“敝處六月二十三日一疏,庇護天主教本乖正理”,“物論沸騰,致使人不忍聞”。
盡管如此,但曾國藩仍然沒有把老百姓的呼聲放在心上,堅持己見,一意孤行,按照法國人的要求在天津大肆搜捕參加反洋教的群眾,說是要“緝拿凶手”。但天津民眾卻把這些敢殺洋人的人當成英雄,致使曾國藩雖然抓了80多人,但其中供認自己有罪的也沒有幾個人,大家都不願承認自己有罪,也不指認他人有罪。曾國藩認為如果人殺少了,洋人是不會滿意的,也不會泄氣,這個案件也就不會很快地終結。於是一麵對被捕群眾嚴刑拷打,一麵加緊搜捕,一定要湊夠20人。曾國藩認為:“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何況殺的還是20多個洋人,如果洋人挑釁,對華開戰,那還得了。”他的得意門生李鴻章也認為“要一命抵一命,好盡快了結此案”。曾國藩認為隻有這樣才能使洋人滿意,長保“和局”。他在給清廷的奏折中認為“我們目前的兵力,根本就不是洋人的對手,為今之計,隻有委曲求全,以求自保”。
曾國藩處理“天津教案”的方式是:殺20人,流放25人,把天津的知府、知縣革職流放黑龍江“效力贖罪”;支付撫恤費和賠償財產損失銀49萬兩;派崇厚作為中國特使到法國賠禮道歉。
1871年1月24日,崇厚、張德彝一行抵達法國馬賽。當時,正值普法戰爭法國戰敗之時,法國政府無暇顧及清朝的這個“謝罪使團”,結果崇厚等人在法國一直待了近一年,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天津教案”辦結之後,曾國藩遭到了輿論的譴責。“詬詈之聲大作,賣國賊之徽號竟加於國藩。京師湖南同鄉尤引為鄉人之大恥”,會館中所懸曾國藩之“官爵匾額”“悉被擊毀”,並將其名籍銷去,即不再承認他是湖南籍人。曾國藩聽到這些之後,後悔不及,自己一世的英明,毀於一旦,這一點,他是怎麼也沒有謀算到的。這也許就是人算不如天算吧。
曾國藩這位“中興名將”、“曠代功臣”,轉瞬之間變成“謗譏紛紛,舉國欲殺”的漢奸、賣國賊,“積年清望幾於掃地以盡矣”。
1872年3月12日,曾國藩因病在南京去世,享年62歲。他就這樣匆匆地走了,他的一生是漫長的,因為他把清朝的曆史延續了60年;他的一聲又是短暫的,62年在曆史長河中隻不過是一瞬而已。但是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
梁啟超說:“自近代以來,或從有史以來,也沒有多少在做人方麵很成功的人,不但在我們國家沒有幾個,就連全世界也沒有幾個,但是曾國藩是其中的一個。他雖然沒有超群絕倫的才華,甚至在當時的諸賢傑中,還顯得很鈍拙,但他一生立德、立功、立言,成就斐然,沒有多少人能與他相比。他很注重自身的修養,勤奮好學,不求一時之‘得’,也不在意一時之‘失’。做人謙遜,毫不張揚,堅苦卓絕,銖積寸累,磨礪萬世之功……”
曾國藩是中國曆史上最具有爭議的大人物。讚揚他的人,稱他為“完人”,似乎與“十全老人”乾隆有得一拚,說他勤奮自勉,功垂古今;說他深得孔孟思想的精髓,猶如孔子轉世。批評他的人,說他是賣國賊,是民族的罪人,隻為了保全自己的名利地位而置“民族大義”於不顧。這樣的大譽大毀之人,在中國曆史上又有多少呢?在世界曆史上又有多少呢?是非功過,都留給後人去評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