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感是人的基本道德規範,在責任感的基礎上才能架構整個道德體係的各種元素,沒有責任感也就沒有道德。因此,責任感在人的素質結構中處於核心地位。而責任是一種重要的人生態度,同時也是一種可貴的職業精神。無論在什麼時代,都需要有責任感的人。

責任感是職業生涯的基石

意大利哲學家馬誌尼說過這樣的話,我們必須找到一項比任何理論部優越的教育原則,用它指導人們向美好的方向發展,教育他們樹立堅貞不渝的自我犧牲精神,這個原則就是責任,這種責任是他們終生的責任!

美國西點軍校認為:沒有責任感的軍官不是合格的軍官,沒有責任感的員工不是優秀的員工,沒有責任感的公民不是好公民。正是這樣嚴格的要求,讓每一個從西點畢業的學員獲益匪淺。

2005年“感動中國”十大人物之一的湖南懷化學院學生洪戰輝說:“我要對我自己負責任,對我的生命負責任,當然也要對我的家庭負責任,對整個社會負責任。”

所有成功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品質——責任感。聰明、才智、學識、機緣等等固然是促成一個人成功的必要因素,但假如缺乏了責任感,他仍是不會成功的。

因為,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在工作時一定不會認真,對他的工作是否有成績也不會很細心地去檢討,也不願去承擔這工作成敗的後果。他容易有推諉的傾向,也比較懶惰和貪玩。他的聰明或許可掩蓋他工作上的失誤或不圓滿之處,在上級麵前也許很容易獲得通過,甚至由於他的聰明圓滑、長於應酬,還可獲得加薪或升級。但隻因他缺少一種真正的責任感,日久天長,他的工作總難免因一再的疏漏而產生不良的後果。他由聰明圓滑而得來的信任也必不能維持久長。

我們相信,一個人即使聰明才智差一點,但假如他肯對工作負責,成功的機會必定比隻有聰明才智而無責任感的人要多。

在武漢市鄱陽街有一棟六層的紅色大樓——景陽大樓。當時是一家英國設計所設計的,建於1917年。在20世紀末,一位設計師給企業寫來一封信:此樓乃我所設計,當時設計該樓的服務年限為80年,現在已到期,敬請注意該樓的安全問題。先別說設計所的變更,就連當時施工的工人現在存活的可能有沒有還不知道。而當時的設計所卻經過80個春秋還惦記著樓房的安全。這位設計師身上所體現的責任感,實在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學習。他用事實告訴我們:責任能創造一切,責任能保證一切。

責任感落實到日常工作中是責任心。人們都熟悉的白衣天使南丁格爾,她的偉大來自平凡。她把護理工作當成是一種關乎人的尊嚴乃至人類文明的神聖事業,而這些洽恰是通過諸如采光、通風、消毒、夥食、臥具等細致周到的關愛體現出來。人們從事的工作不同,能力和作用不同,但無論是統管全局的領導者還是平凡崗位的工作人員,係於責任就沒有小事。很多低級錯誤,包括本不應該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就是因為缺少責任感才出現的。

一個人的責任感不一定要由大事去衡量,由平常小事也可表現出他的忠誠與負責。我們看一個人是否每天下班以前,把他的辦公桌整理好。是否肯把掉在地上的廢紙隨手撿起來;當他有錯誤的時候,是否勇於承認,立刻彌補;還是希圖狡賴,諉過別人,這不僅反映一個人的品德,也可預見一個人的成敗。

對於工作,必須時時求新、日日求進,避免自足自滿,能夠把工作視為與自己榮辱相關、禍福與共,才是真正了解成功之樂的人。無論是在企業還是政府機關,幾乎每一位身處高位的領導人都會有這種感受,很多員工上班下班,機械地應付工作,根本就沒有想認真地

工作,對工作有責任感那就更不用談了。這些人認為,自己隻是普通的員工,做好做壞對我影響不大,哪怕出了事情,也是領導去負責。這肯定是不正確的觀點。他們認為隻有權力大、職務高的“大人物”才有責任,我們是普通的員工沒有必要負責任,這更是錯誤的。一個組織的成敗很關鍵的一點,就是所有的成員有沒有責任意識,能否對得起自己應負的責任。

海爾的一位員工說:“我不管是在自己家裏、在朋友家裏或是大街上,時時都會把別人對我們海爾的意見記錄下來。”這就是海爾人的責任意識,這就是海爾為什麼能成功的秘密。

讓我們把這句話作為我們共同的座右銘吧:“不管我注定要從事什麼工作,就算是做掃大街的清潔工,我也要像貝多芬作曲、莎士比亞寫劇本一樣認真負責,讓走在大街的人們為我的工作而感到驚歎!”

責任感是道德的一種體現

在這個世界上,大凡做出重大貢獻的傑出人物,能夠創造奇跡皆由其責任感使然,甚至這些人即使在自己並非最喜歡和最理想的工作崗位上,也可以創造出非凡的業績。幾年前,美國著名心理學博士艾爾森對世界100名各個領域中的傑出人士做了調查,結果證明其中61名竟然是在自己並非喜歡的領域裏取得了輝煌的業績。

除了聰穎和勤奮之外,他們究竟靠的是什麼呢?這些傑出人物的答案幾乎不約而同:“任何的抱怨、消極、懈怠,都是不足取的。唯有把那份工作當,一種不可推卸的責任擔在肩頭,全身心地投入其中,才是正確與明智的選擇。”正是在這種高度責任感的驅使下,他們才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功。

這個世界還充分證明,一個人如果沒有責任感,會從各方麵出問題:作為公民注定不會正確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權利並履行憲法、法律規定的義務,作為工作者注定不會取得應有的業績,作為經營者注定設法損人利己,作為家庭成員注定使這個家庭不幸福,作為朋友注定是個損友,作為同事注定不好共事,作為公共場所的一員或路人也注定會常常惹人厭、討人嫌。沒有責任感,甚至能使人發生異化,人的個性片麵甚至畸形發展,為自己賴以生存的社會所不容,最後走向沉淪、頹廢或者成為社會的異己力量,反社會、反人類直至毀滅。如果缺乏責任感具有普遍的社會性時,則這個社會無法凝聚力量促進社會的長期繁榮和持續發展,社會的和諧程度更會受到損害,嚴重時甚至會使公平、公正、正義的現代社會核心價值觀體係崩潰,給國家和社會造成災難。在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著一位叫馬丁-尼莫拉的德國新教牧師留下的短詩,非常深刻地說明了缺乏責任感的危害性。

曾是納粹受害者的尼莫拉寫道:“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可見,責任感是人的基本道德規範,在責任感的基礎上才能架構整個道德體係的各種元素,沒有責任感也就沒有道德。因此,責任感在人的素質結構中處於核心地位。

把責任感落實到工作中

成功的人必然具備某些條件,其中之一就是責任感。固然,聰明、才學、機緣等,都是促成一個人成功的必要因素,但倘若缺乏了責任感,他仍不會成功。一個人即使聰明才智差一點,但假如他肯對工作負責,盡自己的努力,那麼,他成功的機會必定比隻有聰明才智而無責任感的人要多。

責任感落實到日常工作中是責任心。從事的工作不同,能力和作用自然不同,但無論是誰,係於責任就沒有小事。我們隻有增強責任心,培養責任感,提高責任意識,才能凝心聚力,企業才有動力,企業才能做大做強。

責任感是我們員工的必備素質之一。專業知識不夠,我們可以學;專業技能不到位,我們可以練。但是,如果沒有責任感,那所有的豪言壯語,都隻會是海市蜃樓般的空中樓閣。試想,一個沒有責任感的人,在工作時一定不會認真,對他的工作是否有成績也不會很細心地檢討,也不願承擔這工作成敗的後果,容易有推諉的傾向,也比較懶惰。

對工作的責任感與忠誠同樣重要,特別是對自己真正有興趣,而打算作為終身事業的工作,更是要認真負責地去用心。單是盡力,並不一定是有責任感。盡力有時是為了生存,為了表現,為了個人利益或虛榮;真正的責任感應該是:為了自己的夢想,為了自身所追求的事業,為了自己及家人的幸福而做的。

同樣,一個人的責任感不一定要由大事件來衡量。由平常的小事也可以顯現出他的負責和認真,應該說是更能表現出他的工作素質。我們看一個人是否每天上班都能對照工作製度、崗位要求做到條條到位;是否能避免馬虎帶來的錯誤,即使有錯誤的時候能不能勇於承認,立刻彌補;這不僅反映一個人的責任感程度,更能預卜一個人的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