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快樂是什麼1(1 / 3)

1.快樂是推動人生的力量

人生苦短,別用煩惱來折磨它,況且生命對人來講隻有一次,所以,應該讓他遠離痛苦和煩惱。讓我們盡情享受我們所擁有的青春、健康、愛情和大自然的一切,享受那已經做好的與我們正在做的事情。人隻要活著,就要快樂,為什麼不呢?我們有生命,我們有感情,我們能享受風輕輕地吹過,陽光暖洋洋地照著,雨點悠然地飄落,潔白的雪花,歡快的鳥兒……這一切難道不都是我們的財富?!我們最大的財富是擁有生命,而生命中最大的追求是快樂。

人不是一個難以捉摸的動物,他所做的每件事必定有它的原因。即使我們還不能完全確定其中的原因,但是毋庸置疑,每個人的行為背後,必然有一個推動力量,這個力量影響了我們的生活。你知道這個力量是什麼嗎?那就是“痛苦與快樂”,我們說人生所做的每一件事,不是為了躲避痛苦就是為了尋求快樂,而追求快樂則是人生永恒的主題。

我們經常聽有些人談起,希望人生有所改變,可就是做不到,結果隻會使自己失望、沮喪,甚至自暴自棄。雖然他們總想有所改變,可就是隻想不做,其中隻有一個原因,他們弄錯了對象,因為改變需要從根源人手,而行為乃是果,首尾顛倒怎麼會有結果呢?那麼何為因呢,就是人要追求快樂。如果弄不清這一點,隻是單純地為改變而改變,那最終隻會令痛苦有增無減,行動也是盲目的行動。

了解並利用痛苦和快樂的力量,你就能立刻並且永遠地改變自己的行為,追求到理想的人生。然而你如果不知道利用這股力量,未來就注定不會如你所願,隻能像動物和機器人般地讓自己的人生受環境擺布。

或許你覺得這樣說毫無道理,然而你不妨想一想,為什麼有些事情你明知道該去做而遲遲沒有行動呢?答案也許很簡單,那是因為你覺得此刻去做會比日後去做更痛苦,所以就一再拖延,然而你是否有這樣的經曆,一件事拖到某個時候,忽然發現再不去做,壓力就會達到痛苦的地步,於是你就不得不做。這是為什麼呢?那是因為痛苦和快樂在你心中的位置互相交換了,突然之間你覺得再不采取行動將會比拖延下去更令你痛苦。所以,你之所以行動,是因為你要逃避痛苦,而追求快樂。

成功的秘訣在於懂得如何控製痛苦和快樂這股力量,而不為這股力量所反製。如果你能做到這一點,就能掌握住自己的人生;反之,你的人生就如一盤散沙。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得到”帶來的快樂遠不如“失去”帶來的痛苦。請問,盡力防止10萬元被偷跟拚命去賺10萬元,你會選擇哪一項?事實上大多數人寧願盡力守住他們已有的,而不願冒險追求心裏渴望得到的。

對於痛苦和快樂這對孿生力量,往往會有人提出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既然痛苦對我們的影響遠大於快樂,那為什麼有人吃過苦頭卻仍不知悔改呢?回答是他所吃的苦頭還不夠,也就是說他所承受的痛苦尚未達到極點,因而不足以使他們改變原有的信念和追求。如果你會因某種行為而覺得難以忍受,後來卻改掉了這種行為,那很可能是你覺得這種行為的痛苦達到了極點,再承受不下去的結果。當痛苦能把我們的感受帶到這種地步時,它就促使我們為得到快樂而采取新的行動,最終產生理想的結果。這種現象並不限於人際關係方麵,在生理方麵也許你有過這樣的經曆。譬如你因為胖而擠不進飛機的座位,上樓梯就呼吸急促,終於有一天你忍無可忍地喊道:“我受不了了!”然後就下決心減肥。是什麼原因讓你做出那樣的決定呢?是不是你不想再受這樣的痛苦,而想得到沒胖之前的快樂所致呢?

當然,痛苦和快樂有程度之分,比如說屈辱就是一種強烈的痛苦,而心情不好就是一種比較輕微的痛苦,然而不管痛苦程度如何,總是我們做決定時必須考慮的一個因素。同樣,快樂在我們做決定時也飾演和痛苦一樣的角色。我們生活中的許多行動就是因為對快樂有所期望而進行的。

既然快樂也有程度強弱之分,那麼什麼樣的快樂是強,什麼樣的快樂是弱,它取決於個人的主觀認定。譬如說午餐期間你到外邊去吃飯,途經公園時正好有一個交響樂團在演奏貝多芬的曲子,你是不是會駐足聆聽呢?這就看你對音樂的愛好程度了。你若是酷愛古典音樂,就有可能留下來而忘記了吃飯,因為能聽到這樣的音樂,對你而言實在是無與倫比的事情,然而你若是喜歡流行音樂,很可能是隻看一眼就繼續趕路,因為那提不起你多大的興趣。然而若是你的肚子嚴重抗議,此時就算你對古典音樂再熱愛,很可能多呆一會兒都是受罪。

所以,人的一生始終在追求,在追求一種忘卻痛苦的快樂,或者說是在追求一種痛苦少於快樂的快樂。難道不是嗎?

2.快樂是一種情緒的體驗

有誰不想自己快樂呢?可到底何為快樂呢?中了彩票了是真正的快樂嗎?職位升遷了是真正的快樂嗎?買到一所高檔的別墅或一輛轎車,這是真正的快樂嗎?高考中了頭榜是真正的快樂嗎?我想作為一個理智的人的回答應該是這樣的,這些既是快樂又不是快樂。什麼原因呢?因為如果這些確實能給你帶來愉快,那你就是快樂的,但如果不能,那你就不是快樂的。試想,如果你是一位百萬富翁,但你每天要為自己隨時可能遭到搶劫愁眉不展,那你能算是快樂的嗎?所以,一個聰明的人應該這樣認識快樂:隻有使人產生愉快情緒體驗的感覺才能算是真正的快樂。快樂並不要求你擁有太多,而在於你能夠在生活中產生多少愉快的情緒體驗。每天粗茶淡飯,但身體健康,很多事情都能夠坦然麵對,總能笑口常開,這難道不是快樂嗎?心情愉快,生活中自我感覺很輕鬆、很愜意,就是真正的快樂。

簡單地說,快樂是人們對客觀事物的主觀態度和體驗,而這種態度和體驗是一種愉快的情緒體驗。所謂快樂不快樂,情緒高興不高興,都是具體的某個人對客觀事物的主觀態度、體驗和評價。對一個“富翁”來說,可能腰纏萬貫還是一件讓他高興不起來的事。可對一位下崗職工而言,每年能夠掙到維持自己生活的幾千塊錢就是一件令他興奮不已的事。從我們給快樂所下的定義中,可以得出以下幾點:

(1)人們的情緒是多種多樣的。既然情緒是客觀事物作用於人的主觀上的某種反應,那麼,因為客觀事物是極其複雜多樣的,因此每個人的情緒,也必定相應地十分複雜多樣。所謂的“七情”:喜、怒、憂、思、悲、恐、驚,恰當地表明了人們對現實世界的不同態度和體驗。每個人在他的一生當中,可以說隨時都有情緒體驗,這種情緒體驗是截然不同的和不斷交換的。當人們麵臨猶如萬花筒般五彩繽紛、變化多端的大千世界時,應當盡力保持一種持久的、樂觀的、愉快的、舒暢的情緒,隻有這樣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快樂。

(2)人們的情緒體驗是不斷變化的。每個人的情緒體驗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會隨著時間、環境等條件的改變而改變著,這在日常生活裏,總是經常地碰到。例如,烈日當空,口幹舌燥時,一杯白開水人肚,就會給你帶來無限的愉快體驗,感到快樂。可是當你喝足了汽水,又吃夠了西瓜後,再強迫你喝白開水,就會引起不愉快的情緒體驗,甚至感到痛苦。

事實說明:對快樂與不快樂的態度和評價,是因人而異的。有些人覺得快樂的事,對另外一些人來講,可能會覺得不快樂。相反,有些人認為不快樂的事,對另外一些人來講,可能是快樂的。比如,對於一些體育愛好者來說,長跑、打球是令人快樂的身體鍛煉項目,而對不是體育愛好者來說,可能是些望而生畏的東西。有些人覺得讀書、練字、釣魚、集郵,其樂無窮,而另一些人,則可能感到枯燥無味。

快樂因時而異,可謂快樂的時間性,快樂又可因地而異,可稱之為快樂的位置性。這些都說明了快樂全然是一種主觀的態度、體驗或評價。此外,快樂可以因為主觀態度、體驗或評價的不同,表現為另一種空間性的特性。舉個例子,當你和你的女朋友相會時,你會覺得等車的時間不僅太長,使你感到不耐煩,而且等車和坐車,對你來講,也無多少快樂感覺。但是,當你和女友相聚在一起,卿卿我我時,你會感到時間太短,而且你倆山南海北不論說什麼,都會使你樂不可支。

所謂快樂的位置性,是指對於情緒來說,你就是你,是世上獨一無二的你,你的情緒態度、體驗或評價,永遠都是屬於你自己的,而不能代替、代表別人的情緒體驗。當然別人的情緒體驗也代表不了你自己的情緒體驗。譬如,你會感到今晚“深夜花園裏四處靜悄悄,樹葉也進入夢鄉了,夜色多美好,令人神往。”那是因為,你正處在“我的心上人坐在我身旁,兩眼望著我一聲不響,我想對你講,卻又無從說起,多少話兒留心上”的情景的緣故。可是對另外一些人來說,同樣是這個晚上,卻感到煩躁難熬,因為他們眼下可能麵臨著一道事關命運的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