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己的鞋子(1 / 1)

鞋子穿在自己腳上,合適不合適,隻有自己知道。現在犬家都穿皮鞋,耐穿,不用洗,也好看。我對皮鞋的要求主要是一條,跟腳,好走路,可以隨意地跑——有些皮鞋穿了根本無法跑。我每天走不少的路,有時也跑,我對皮鞋的要求一定跟有車的人不同。

我的這個要求是從教訓來的。剛參加工作時,興致很高的買了第一雙皮鞋,隻圖怎樣好看,仿佛鞋子是專門穿了給別人看的。結果,一走腳就痛,還得強裝穿了新皮鞋的威武,勞神費力,苦不堪言。這種情狀,我們現在隻要往幾乎任何一個旅遊地就不難碰到,張家界,黃山,泰山,半途上一定有女士把當然極好看的皮鞋當眾脫下來,讓她們飽受折磨的腳喘息一二,臉上全沒有旅遊應有的快樂。

美國有個攝影記者,在繁華的大街上拍到一個脫下鞋,赤足坐在人行道邊上的妙齡女郎,她因為鞋子的緣故而顯得尷尬,簡直愁苦,那張照片得了獎,那張照片在我們這裏一定不能得獎,因為有關人士照例要問:這有什麼意義呢?我們什麼事情都喜歡強調意義,好像意義可以當飯吃,不大講究趣味,結果就像穿了不合適的鞋子去旅遊一樣,敗壞了生活當中本來就有的對誰都隻有好處的趣味。

古人認為女人的美與腳有很大關係,腳要小,越小越好,小到像馬的蹄子,這就需要加工,要纏足,非常殘酷。這種審美意識實在匪亦所思,是嚴重的病態。我看到清代小腳女人穿過的鞋子,感覺十分惡心。但不難想象,當時的女人,穿上那樣的鞋子,一定也還是如現代的摩登女性一樣信心倍增,覺得自己蠻好看的。

現在,長沙的女孩子也流行穿一種古怪的鞋子,鞋子奇大,無跟的底奇厚,南方女孩子大多矮小,勉為其難地踏一雙碩大如船的鞋,讓人以為是馬戲團裏的小醜一律跑到街上來了,看上去很滑稽。所有流行的時髦的東西,稍不留神就可以成為滑稽,說明時髦具有股票似的風險。

北京的燕莎專賣高檔精品,那裏麵沒有一樣便宜貨。與許多著名品牌並駕齊驅的,意外地有中國的布鞋。就是那種原先最普通的青布圓口布鞋,手工做的,看上去做得也不紮實,約兩百塊人民幣一雙。這樣子的布鞋,平常鄉下女人一天功夫就做好了。北京的闊佬穿這樣的布鞋,開寶馬車,十分新潮。倘若在長沙,誰如果穿一雙那號布鞋:則一定被看成土包子,可見各地時髦的不同。時髦並且也分高低檔次,在時髦的問題上,長沙遠不能與北京相提並論。

侯德健寫過一首叫新鞋子舊鞋子的歌,這首關於鞋子的歌曾經很流行了一陣,他用樸素的話說了一番不樸素的道理。

什麼東西都有自己的道理。

鞋子也有鞋子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