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永不消失的“大國夢”:二戰結束以來的法國 三、支撐戰後法國“大國夢”的硬國力與軟國力
正如有些國際問題研究者把美國在當今世界的霸權分為“硬霸權”和“軟霸權”一樣,決定一個國家在世界上的地位的國力似乎也可劃分為“硬國力”與“軟國力”,前者主要指的是人口總數、國土麵積、國民生產總值和軍事實力(當然包括是否擁有核武器)等等要素,後者指的是一些很難用物質形態表現的數量而來衡量的事物。毋庸諱言,“大國夢”之所以能夠在戰後的法國始終得到延續,是與法國在此期仍然擁有不可低估的硬國力與軟國力密不可分的。
誠然,二戰結束之際的法國國力衰弱之極,而若以美國等國作為參照的話,戰後的法國史似乎也不妨視為是一部淪為二流國家的“衰落”的曆史。但是,這裏必須要強調的是,這種“衰落”隻是一種相對的“衰落”,亦即它僅僅是相對於某些國家的崛起或極其迅速的發展而言的,並非就意味著它的停滯乃至倒退。事實上,在二戰結束後最初的30年左右(大致在1945-1974年)的時間裏,法國幾乎持續不斷地在社會經濟等許多方麵都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發展,鑒此,法國著名經濟學家讓·福拉斯蒂埃將其稱之為“輝煌的30年”。由於這一表述準確、形象地概括這一時期法國經濟長期增長的特征,故很快就得到廣泛使用。毋庸置疑,法國社會經濟在這大約30年的時間裏取得的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長,大大增強了法國的綜合國力,尤其是“硬國力”,為法國在戰後的“大國夢”提供了較為堅實的社會經濟支撐。
就時間維度而言,“輝煌的30年”貫穿了整個第四共和國時期和第五共和國的早期。由於其政治製度的弊端,加之因黨派紛爭而更迭頻繁的政府在應對重大危機時或束手無策,或連出昏招,在不少法國人的心目中,第四共和國似乎是一個不討人喜歡的共和國。但是,這一共和國實際上並非一無是處。在其存在的12年中,它也取得了不少成就。其中最大的成就就是迅速恢複了因二戰遭到重創的法國國民經濟,並通過計劃化等手段使法國經濟進入了初步發展的時期。而正是這一切,為法國在第五共和國前期實現“經濟起飛”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當然,“輝煌的30年”的最輝煌的時刻還是在第五共和國的早期。法國之所以能在這一時期實現新的“經濟起飛”,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當權者們能及時地抓住60年代資本主義經濟高速發展所麵臨的良好機遇,斷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加強國家對經濟的強力幹預與管理,促進經濟的協調發展。在這方麵,戴高樂等當權者主要是通過國有化和計劃化來大力強化國家對經濟的幹預。及至1968年,法國國有化企業資本已占全部資本的33.5%,國家壟斷資本控製80%以上的行業有:電力、通訊、煤、天然氣和煤氣等。
控製40-80%的行業有:航空、汽車、軍火、礦業、運輸、焦炭和自動化設備等。在對企業實行國有化的基礎上,政府還延續第四共和國時期的有效作法,大力推行資本主義的計劃管理。為此,戴高樂等人先是以一項“臨時計劃”應急,繼而又先後製訂並執行了“第四計劃”(1962-1965)和“第五計劃”(1966-1970)。這些計劃的貫徹執行有力地推動了法國經濟的發展。1958-1970年,法國的工業生產年均遞增5.9%,僅低於日本而高於西歐和北美諸國。
第二,大力發展民族經濟,盡量擺脫美國資本的控製。二戰結束之後,尤其是在法國接受馬歇爾計劃後,美國壟斷資本大規模侵入法國。隨著美國資本的大量輸入,美國商品也大批湧入法國,法美貿易逆差日益擴大。
為此,戴高樂在上台時就提出要謹防“法國經濟的殖民化”,並在1963、1964年展開了限製美國資本輸入的“有組織調整”運動。1963年,法國政府宣布外國資本如需高價購買法國公司的股票須經法國政府的批準。次年又直接幹涉,致使美國通用電氣公司購買法國波爾機器公司股票的計劃破產。法國還與以美國資本為主的外國石油資本展開激烈的經濟戰,逐步削弱外國石油資本在法國的勢力。從而保證了法國民族工業的飛速發展。
第三,工業、農業現代化同步進行,互相促進。法國政府在大抓工業現代化的同時,還力促農業現代化,把改造小農經濟,加速集中,擴大農場規模放在重要的位置。
政府從1960-1962年連續頒布了《農業指導法》、《合作法》、《市場法》和《商業法》等,規定隻向聯合起來的農民提供設備、工具、肥料和專業人員培訓等必要的服務,並給予價格補貼。國家可以高價收買“沒有生命力的農戶”的土地,並用終身補貼的辦法鼓勵老年農場主放棄農場,對購進土地擴大規模的農場給予免稅、無息或低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