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趙策二(3 / 3)

③甌越:民族名,古代越族的一支,分布在今浙江、福建一帶。

④雕題:指刻畫額頭,塗以丹青。

⑤鯷(tí)冠:鯷魚皮做成的帽子,鯷魚即鯰魚。秫:通“鉥”,長針。

【譯文】

王孫絏把公子成的話報告給趙武靈王。武靈王說:“我早已聽說叔父生病了。”於是親自前往公子成家,對他說:“衣服的式樣,是為了人們穿著方便,而禮義是為了處理事情的便利。因此聖人總是考察當地的風俗而因地製宜,根據實際的需要而製定禮儀,這是為了利民富國。至於那些披散著頭發、身上刺著花紋、兩臂刻著紋飾,左邊掩著衣襟,這是甌越民族的風俗禮儀。那些用草汁染黑牙齒、在額上刺刻著圖畫,戴著鯰魚皮做的帽子,穿著粗針大線的衣服,這是吳國百姓的打扮。雖然他們的禮節服飾雖然不一樣,但是為求便利的原則是一致的。

【原典】

“是以鄉異而用變,事異而禮易。是故聖人苟可以利其民,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禮。儒者一師而禮異,中國同俗而教離,又況山穀之便乎!故去就之變,知者不能一;遠近之服,賢聖不能同。窮鄉多異,曲學多辨。不知而不疑,異於己而不非者,公於求善也。

【譯文】

“所以說鄉情不同,風俗習慣就改變;事情不同,禮法自然也要改變。因此聖人主張,隻要對百姓有利,在措施上就不要求一致;隻要給事情帶來便利,在禮法上就不強求統一。儒生們同出一個老師而他們的主張、禮法就不一樣,中原地區的風俗傳統大致相同,而他們的教化卻不相同,何況是居住在深山野外的人們,不都是在因地製宜地尋求方便嗎!因此對風俗的揚棄或接受,再聰明的人也無法強求一致;邊遠和中原地區的服飾,即使是聖人也不能把它變得一樣。窮鄉僻壤多奇風異俗,邪辟的學者喜歡詭辯,不知道的東西就不要去懷疑,不同於自己觀點的意見,也不要加以非議,這才是追求真理的公正態度。

【原典】

“今卿之所言者,俗也;吾之所言者,所以製俗也。今吾國東有河、薄洛之水①,與齊、中山同之,而無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黨,東有燕、東胡之境②,西有樓煩、秦、韓之邊③,而無騎射之備。故寡人且聚舟楫之用,求水居之民,以守河、薄洛之水;變服騎射,以備其燕、東胡、樓煩、秦、韓之邊。且昔者簡主不塞晉陽以及上黨,而襄主兼戎取代,以攘諸胡。此愚知之所明也。

【注釋】

①薄洛之水:水名,指古漳水流經現在的河北巨鹿、平鄉兩縣東境。

②東胡:古代民族名,古代居住在東北部,因居住在匈奴之東而得名。

③樓煩:古代民族名,戰國時期居住咋現在的山西西北寧武、嵐縣一帶地區。

【譯文】

“現金您所說的話,都是些世俗的言論;而我所說的一些話,恰恰是如何改革習俗和傳統的言論。目前我國東部有黃河、薄洛之水兩條河流,是我國和齊國、中山國的交界線,但是我們卻沒有船舶備用。從常山到代郡、上黨郡一帶,東邊是燕國和東胡的邊境,西邊是樓煩、秦國、韓國的邊境,但我們卻不曾在那裏配備騎射的裝備。所以我要設法準備船舶備戰、招募水兵,並組織河邊民眾共同防守黃河和薄洛之水;我還要換上胡服,練習騎射,以便防守我國與燕國、東胡、樓煩、秦國、韓國的邊境。再說以前簡主不把我國的疆域版圖局限在晉陽到上黨一帶,接著襄主又兼並了戎狄和代郡,驅走了各部胡人。這些業績,不論是笨人還是聰明人都顯而易見的。

【原典】

“先時中山負齊之強兵,侵掠吾地,係累吾民,引水圍鄗,非社稷之神靈,即鄗幾不守。先王忿之,其怨未能報也。今騎射之服,近可以備上黨之形,遠可以報中山之怨。而叔也順中國之俗以逆簡、襄之意,惡變服之名,而忘國事之恥,非寡人所望於子!”

【譯文】

以前中山國仗著齊國的強兵支援,侵擾我趙國土地,俘虜我趙國百姓,並且引水圍困鄗,如果沒有社稷神明的保佑,那鄗就會失守。先王雖然很氣憤,但是這個仇卻沒有報。現在假如我軍能夠改穿便於騎射的胡服,不但就近可以防守上黨,而且更能夠遠報中山之仇。然而如今叔父卻固守中原習俗,違背簡主和襄主的遺願,反對改穿胡服的倡議,忘掉了國家的奇恥大辱,這絕不是寡人所希望於叔父的。”

【原典】

公子成再拜稽首曰:“臣愚不達於王之議,敢道世俗之間。今欲斷簡、襄之意,以順先主之誌,臣敢不聽令。”再拜,乃賜胡服。

【譯文】

公子成聽了以後,再次拜了兩拜說:“我愚昧無知,沒能領會君王的意圖,隻知道陳述世俗的言論。如今大王既然想繼承簡主和襄主的遺誌,以便完成先王未完成的事業,我又怎麼敢不聽從您的命令呢?”說完了又跪地拜了兩拜,於是趙武靈王便賜給他一套胡服。

【原典】

趙文進諫曰:“農夫勞而君子養焉,政之經也。愚者陳意而知者論焉,教之道也。臣無隱忠,君無蔽言,國之祿也。臣雖愚,願竭其忠。”王曰:“慮無惡擾,忠無過罪,子其言乎。”趙文曰:“當世輔俗,古之道也;衣服有常,禮之製也;修法無愆,民之職也。三者,先聖之所以教。今君釋此,而襲遠方之服,變古之教,易古之道,故臣願王之圖之。”

【譯文】

趙文又前來勸阻武靈王說:“農民用辛勤耕耘來養活治國的人士,這是天經地義的常法。愚笨的人提出自己的意見,由既聰明又有學問的人進行評論,這是朝廷教化的原則。做臣子的不隱藏自己的忠心,做國君的不阻塞臣下的言路,就是國家的福氣。我雖然愚笨無知,卻願意竭盡忠誠。”趙武靈王說:“思考問題不要討厭不同意見的幹擾,臣下心地忠誠就不要斥責他的罪過,您就大膽地說吧!”趙文說:“順應時代的潮流,適應社會的風俗,這是自古以來的道理;服裝有一定的樣式,這是是禮法的規定;服從法律不犯罪是民眾的本分。這三者都是古代聖人用來教導我們的。如今君王舍棄了這些,而去沿用偏遠地區的服飾,變更古人的教化、更改自古以來的行動準則,所以我懇請大王慎重考慮這件事。”

【原典】

王曰:“子言世俗之間。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沉於所聞。此兩者,所以成官而順政也,非所以觀遠而論始也。且夫三代不同服而王,五伯不同教而政。知者作教,而愚者製焉。賢者議俗,不肖者拘焉。夫製於服之民,不足與論心;拘於俗之眾,不足與致意。故勢與俗化,而禮與變俱,聖人之道也。承教而動,循法無私,民之職也。知學之人,能與聞遷,達於禮之變,能與時化,故為己者不待人,製今者不法古,子其釋之。”

【譯文】

趙武靈王說:“您所說的不過是世俗的見聞。一般人沉溺於傳統習俗,讀書人拘泥於傳統學說,這兩種人,都隻能完成固定職守、順從既定的政令罷了,不能高瞻遠矚論討國家大事。再說,夏、商、周三代的服飾雖然不同,卻能擁有天下;五霸的教化雖然不同,卻能治理好國家。有遠見的人製定出規章製度,那些愚笨無知的人隻能去遵守。賢明的人可以討論改革風俗,不賢明的人隻能是拘守成法。那些被衣服式樣所製約的人,不能和他們討論問題;拘泥於世俗的眾人,不能和他們溝通思想。所以習俗應按照形勢的變化而變化,禮法製度也要隨著世俗的改變而改變,這才是聖人的治國之道。按照教化而采取行動,遵循法度而沒有私心,這是民眾的本分。有遠見卓識的人,能夠隨著看到聽到的變化而改變原來的觀點,通曉禮法的變化,才能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所以真正誌在修身的人不依賴別人的讚許,治理當世的人不效法古人,您還是放棄自己不正確的想法吧!”

【原典】

趙造諫曰①:“隱忠不竭,奸之屬也;以私誣國,賊之類也。犯奸者身死,賤國者族宗。此兩者,先聖之明刑,臣下之大罪也。臣雖愚,願盡其忠,無遁其死。”王日:“竭意不諱,忠也。上無蔽言,明也。忠不辟危,明不距人,子其言乎!”

【注釋】

①趙造:人名,趙國大臣。

【譯文】

趙造進諫說:“隱匿忠心不盡心盡力,是屬於奸臣一類的行為;因為私利而欺騙國家,是屬於賊害一類的人。犯了奸佞罪的人應該處死,欺騙國家的人應該滅族。這兩種罪,是先王明確的刑罰,這就是臣子的大罪。我雖然愚蠢,但願意竭盡忠心,不敢逃避死罪。”趙武靈王說:“竭盡忠心無所隱瞞,這是忠臣。君主不阻攔臣下發表意見,就是英明。竭盡忠心的大臣是不害怕危險的,英明通達的君主是不拒絕別人提意見的,你就說吧!”

【原典】

趙造曰:“臣聞之:‘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俗而動。’因民而教者,不勞而成功;據俗而動者,慮徑而易見也。今王易初不循俗,胡服不顧世,非所以教民而成禮也。且服奇者誌淫,俗辟者亂民。是以蒞國者不襲奇辟之服,中國不近蠻夷之行,所以教民而成禮者也。且循法無過,修禮無邪,臣願王之圖之。”

【譯文】

趙造說:“我聽說:‘聖人不交換百姓而進行教化,聰明的人不改變禮俗來治理國家。’根據百姓的實際情況進行教化,不用費力就會收到成效;按照風俗而行動,謀劃起來方便,做起來也容易見效。現在大王改變原來的風俗,不遵循舊的禮俗,改穿胡服而不顧百姓的議論,這不是教化百姓而樹立新的禮俗。況且穿奇裝異服的人心意放蕩,習俗不正而擾亂民心。所以,治理國家的人不穿奇裝異服,中原地區不效法蠻夷的行為,因為這是教化百姓遵守禮法製度的。而且遵循舊的製度是不會犯錯的,遵循舊的禮俗是不會偏離正道的,我希望大王認真考慮這些事。”

【原典】

王曰:“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襲,何禮之循?宓戲、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三王,觀時而製法,因事而製禮,法度製令,各順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治世不必一其,便國不必法古。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禮而滅。然則反古未可非,而循禮未足多也。且服奇而誌淫,是鄒、魯無奇行也;俗辟而民易,是吳、越無俊民也。是以聖人利身之謂服,便事之謂教,進退之謂節,衣服之製,所以齊常民,非所以論賢者也。故聖與俗流,賢與變俱。諺曰:‘以書為禦者,不盡於馬之情;以古製今者,不達於事之變。’故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學不足以製今,子其勿反也。”

【注釋】

①宓戲、神農:都是傳說中的聖王,據說宓戲教民畜牧,神農教民耕種。宓戲:即伏羲。

【譯文】

趙武靈王說:“古今的習俗不一樣,為什麼要遵循古代的習俗呢?帝王的禮法也不是一脈相承的,為什麼要遵循古代的禮法呢?伏羲、神農教化民眾而不處罰民眾,黃帝、堯、虞舜處罰民眾而不仇視民眾。而到到了夏、商、周三王時代,都是觀察時事而製定法律,法令製度都順應時代製定,衣服、家具、器械也都講求便利。所以治理國家不一定統一法度禮儀,隻要對國家有利就不必效法古代。聖人的興起,不因承襲前代就能興旺;夏朝和商朝的衰亡,不是因為變更了禮法而滅亡。可見反對古代的舊俗,不應該受到非議;而遵循古禮的人,也不值得稱道。如果說服裝特殊就會思想放蕩,這就是說鄒、魯兩國沒有奇風異俗的違禮行為;如果說風俗怪僻的地方,百姓就會變壞,那麼風俗特殊的吳越一帶就沒有傑出的人才了。所以聖人認為,能夠保護身體的就叫衣服;便於辦事的就是好規章。關於迎來送往的禮節,衣服的樣式,是用來使百姓整齊劃一的,而不是用來評價賢能的人的。所以聖人跟隨風俗一起改變,賢明的人跟隨時代一起變化。俗話說:‘按照書本上的方法來駕禦馬的人,不能通曉馬的習性;用古古代禮法治理當今國家的人,不懂時事的變化。’所以遵循古法不會建立蓋世的功業,效法古人的學問不能治理當今社會,你還是不要說反對胡服騎射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