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0章(1 / 1)

十二、東晉(317-420年) 73.義和團運動(1899年)

義和團原名義和拳,是清末活躍於民間的一種團練組織,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山東清平縣義和拳為義和團。同年夏季,清政府轉變了對義和拳的政策,由一味絞殺改為撫剿兼施的策略。後經山東巡撫毓賢的奏請,朝廷承認了義和拳的合法,於是義和拳正式改為義和團。此後,義和團爭得了合法地位,其他各省的義和拳也陸續改稱義和團。毓賢對義和團的招撫政策,使山東義和團迅速擴展,團眾四處攻打教堂,驅逐教徒,與助教為虐的地方官員作對。光緒二十五年九月,朱紅燈在平原縣杠子李莊,首先樹起“興清滅洋”的大旗。此後“順清滅洋”、“保清滅洋”、“扶清滅洋”等口號都陸續出現,後來大都統一為“扶清滅洋”。後來袁世凱任山東巡撫,極力鎮壓義和團。山東的義和團被迫進入華北及京津地區活動,進一步推動義和團運動的高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