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東晉(317-420年) 74.“門戶開放”(1899年)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九月六日,美國國務卿海約翰訓令駐英、俄、德大使分別向三國致送“門戶開放”照會。照會稱,英美兩國商業界均“急切要求”在中國維持“門戶開放”政策。美國承認列強侵略中國所獲得的“勢力範圍”,要求在一切“勢力範圍”內取得通商自由,享受不平等條約所訂的低稅率,分享列強在中國的特權,“利益均占”。十一月十三日對駐日、十七日對駐意、二十一日對駐法大使發出同樣訓令。列強複照表示基本接受。1900年三月二十日,美國宣布門戶開放政策,已得各國圓滿答複。“門戶開放”政策,完全是美國同其他國家的分贓協定,它反映了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的爭奪和勾結,從此,美國也取得了與其他在華列強的同等地位,開始了對中國的強取豪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