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黨中央、國務院對北京建設方針的兩次指示(2 / 2)

第三點,檢查市委的工作標準是什麼?他認為有幾下幾條: 1. 政治建設。2. 美化環境。3. 文化建設。4. 經濟發展。在上麵的次序下抓建築。耀邦同誌對工作非常強調落實,他說的正是檢查工作,便於落實幾方麵任務的工作舉措。

此外,耀邦同誌還提出“怎麼前進”,“要什麼條件”等意見。

1980年4月,中央書記處對首都建設方針正式做出四項重要指示: 第一,要把北京建設成為中國、全世界社會秩序、社會治安、社會風氣和道德風尚最好的城市;

第二,要把首都變成全國環境最清潔、最衛生、最優美的第一流城市;

第三,要把北京建成全國科學、文化、技術最發達、教育程度最高的一流城市,並且在世界上也是文化最發達的城市之一;

第四,要使北京經濟上不斷繁榮,人民生活方便安定。要著重發展旅遊事業、服務行業、食品工業、高精尖的輕型工業和電子業。經過集體研究,中央書記處把耀邦同誌原來的四條意見整理、提升得更加規範、完善,尤其是解決了耀邦同誌一個沒能想到和解決的問題,就是北京應該發展什麼經濟產業、工業行業的問題。中央書記處的正式文件強調,要發展“旅遊事業、服務行業、食品工業、高精尖的輕型工業和電子業”。中央書記處指明的產業、行業,正是一種發展綠色經濟、新興行業的思想,並覆蓋了第一、第二和第三產業,尤其適合首都經濟發展的方向。

根據中央書記處的四項指示,在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的主持下,主管部門編製了《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方案》,並於1982年12月上報國務院。1983年7月經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最後審定批準,並作了十條重要的批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方案》的批複在書記處四項指示的基礎上,加大了務實性和執行力度。批複共有十條,這十條涉及建立首都規劃建設的領導機構;用行政、經濟、立法的措施解決城市中存在的各種疑難問題,如人口問題;規劃引導首都一、二、三產業的協調發展;擺正物質文化和曆史文化遺產的關係;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住宅、生活服務設施的建設;搞好郊縣農村和城鎮建設;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汙染的工作;改進城市建設和管理體製;籌集資金;加強對首都發展建設的領導等問題。同時,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對黨中央和國務院指示的貫徹也是非常認真的、積極的,對於一些不同認識的意見,也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工作中逐步統一了幹部中的思想和行動。

黨中央對北京建設規劃兩次指示的意義何在?我認為這是我國在工業化的過程中,我黨指引我國進行有中國特色的城市化、城鎮化建設的一件重要文獻。我國的城市、城鎮要不要現代化,當然要;要不要中國特色,我認為也不能沒有,城市的物質文化和曆史文化就是中國特色的一部分,這兩方麵,在首都體現得最明顯。

現在世界上很多城市、城鎮都力求建設最適於人們生活的城市和城鎮。2010年的世博會,很多國家都把自己最環保、最優美,生活、工作最方便的城市設計規劃的微縮景觀搬來參展,甚至還有田園城鎮的模型前來布展。但願古老又年輕的北京能取中外城市之精,能借古今文化之智,把我們的首都建設得更加令人驚羨!

(原載於《南方周末》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