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初,中央對首都建設兩次批複以後,北京市成立了“住宅統建辦公室”,參觀借鑒了國外經驗後,又將辦公室改為“北京市建設開發總公司”。第一任總經理黃記誠同誌說: 什麼叫開發,我也是邊幹邊學,逐漸才明白。所謂開發就是要對居住區進行統一規劃,編製總體設計方案;以後就是統一征地、拆遷,通水、通電、通路,平整場地;最後配套建設各項生活服務設施,然後施工建設,接著建設居住區紅線內的小市政和紅線外的大市政。該公司第一次征收了朝陽區東壩鄉農村土地一千畝,用於住宅小區建設。北京市當時拆遷民房的工作,都由政府的有關部門和公司出麵,絕不假別人之手,並對失地農民按比例實行了“農轉非”政策,並安排工作。這是否“農轉非”第一例,我不知道,如不是最早,也算是很早的了。政府主導的舊城改造,原居民還可以回遷。
北京市在舊城改造中,城建部門首先抓的是對危房的改造。市政府提出危改與保護古都風貌相結合、與解困相結合、與房改相結合的原則得到較好落實。由國家、政府、企業和個人四方出資,先從人均居住麵積四平方米以下的危房入手。如安內大街的菊兒胡同改造以後,住房的售價是一平方米三百元人民幣,戶主有產權。如無錢還可以和親朋好友、街坊鄰裏互換住房。菊兒胡同的房屋改建,確實是對危房、環境的大改造,原來胡同路麵比很多人家的院子高五十厘米,院子的地麵又比屋內高二十厘米,若下大雨,豈不水淹七軍了嗎?開發總公司還在開發危房的街區中,節約出來一定麵積的土地,配建了商業辦公用房、賓館,將其作為商品出售,公司破天荒地有了利潤。我想,至此,黃記誠同誌才明白“開發”的全部意義了吧。他們的負責精神更好,把開發的利潤用於補貼建房成本和新房房價上。這既需要商業的靈敏頭腦,又擔負著政府調控房源、房價、房屋品種的光榮職責。現在的國企房地產公司,部分學學20世紀80年代的做法不好嗎?這麼做了,它發展得多大多強,人民也會滿意的。
1998年前的房改,使我國大量享受福利房的公職人員和企業職工都把福利房買轉為私人自己的房產,房價是福利房的成本價。以後房改的價錢是原福利房的成本價加上若幹利潤。其實前者就是現在的廉租房,後者就是現在的經濟適用房,二者都免除了國家的有關稅費。這是老北京家庭住房的主要部分,現在又出現了農民工廉租房的新問題。那麼以後不斷新增的公務員和其他的工薪人員住哪兒呢?過去的福利房沒有了,現有的商品房買不起,所以今天仍然需要有國家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存在,其房屋麵積還應占住宅麵積的絕大部分。政府隻有手中掌控此類房屋,才能和市場的商品房互動、互補,以實現國計民生的綜合平衡。農民工需要適合農民工的廉租房,工薪人員需要工薪人員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二者都是保障房。
據有關方麵統計,2008年,北京市各類房屋竣工麵積為2 558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1 399萬平方米,保障性住房235萬平方米,兩者分別占竣工總麵積的54%和9%,比例太不相稱,應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房比例。在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中,眾多進城的農民工需要保障性住房,就是不斷更新的公務員隊伍,也需要有適合於其特點的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