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三維正脊療法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一)(2 / 2)

4.伴有繼發性腰椎管狹窄症的輕型病人。

5.中央型腰椎間盤突出症病人。

6.手法治療複發者。

7.椎間盤內減壓手術治療失敗者。

應該指出的是,我們對病曆進行統計學處理,目的是找出三維正脊儀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病例選擇的規律,不作為適應證和禁忌證的定位,然而三維正脊儀的動作是多功能的,治療方式不是單一不變的,根據操作者的經驗,選擇不同的治療組合和次數,對各類腰椎間盤突出症類型的病人臨床中可能會取得不同的治療效果,在本組病例優良組中,確實存在前麵提出的不適合三維正脊儀治療條件的病人,隻不過病例數量少,不具備統計學意義,這些特殊問題有待於今後進一步探索和研究。

第二節 三維正脊儀治療的參數

一、三維正脊儀快速牽引距離的確定

通過前瞻性牽引距離的臨床療效觀察,對快速牽引距離的確定,按有效和無效兩個標準評定療效,結果第1組采用牽引距離50~55mm的病人有效率在72%,第2組采用牽引距離60mm的病人有效率提高到87%。通過相關因素的統計學處理,結果與年齡、性別、體型、病態無顯著性差異,而與身高、體重的變化具有統計學意義。在牽引距離60mm的治療組中我們將身高<160cm、161~170cm、>171cm分為3組,將體重<60kg、61~70kg、>71kg分為3組,同時將這6組的有效率進行分析,結果發現:<160cm;<60kg這2組治療結果相似,而且效果最好;161~170cm、61~70kg相似,有效率低於前者;>170cm、>71kg的2組治療結果相似其治療效果明顯低於前2組。根據這種現象,分析出牽引距離與身高、體重呈正相關,隨著身高、體重的增減牽引距離相應增減,為了治療的安全性,根據病人年齡、性別、體型、病態適當加減,在這種規律下我們擬定了牽引距離計算方法。

將身高170cm,體重70kg定為計算標準值,也就是說,當身高170cm體重70kg牽引距離設定60mm此為基準值,身高、體重每增高或減少3mm及3kg牽引距離增減1mm。

若身高與體重算出的牽引距離不一致時,在其最低值與最大值之間選擇平均值為牽引距離。例如某病人身高175cm,體重70kg,查表按身高算應牽引62mm,按體重算應牽引60mm,則在60~62mm之間取平均值,即61mm為牽引距離。為了臨床應用方便我們推薦一種速算法,將身高(厘米)與體重(千克)的標準值,170與70之和240,為速算標準值,牽引距離60mm仍為基準值,將病人實際身高、體重值之和與標準值240對比,每大於6增加1mm牽引距離,反之,每小於6減少1mm牽引距離。按前例計算,應為175+70=245,245與速算標準值240相比;結果大於5接近6,其牽引距離為60+1=61mm,與前查表計算法結果接近。其他因素各取其參數進行加減以求得最後實際牽引距離。見表6-3。

如上例病人為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