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影像學三維立體區域定位在CT、MRI的顯示意義
三維正脊療法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已得到充分的肯定和普及應用,但其治療效果不盡相同,究其原因,多數文獻報告指出,三維正脊治療無效與病例的症狀、體征選擇不當有關。我們通過三維正脊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總結一組病例,有效組、無效組和經手術探查結果,應用腰椎間盤突出症影像學CT、MRI區域定位法進行治療前後的對比和相關的分析,雖然有效組影像學複查顯示椎間盤突出的大小、程度、無明顯變化,統計學處理無顯著性差異,但區域定位所反映出不同病理類型、不同嚴重程度的椎間盤突出及精確的定位診斷,並與無效組的手術探查的結果分析,為三維正脊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指征的選擇和尋求治療規律,提供了重要而客觀的參考依據。
影像學的區域定位是依據腰椎間盤突出症的病理和程度,突出的椎間盤組織可在腰椎運動節段椎管內的任何部位,從三維立體來表達,即突出椎間盤組織在矢狀位、水平位和冠狀位均有相應的位置。
(一)矢狀位
圖示分為3個層麵。①椎間盤層麵稱為Ⅰ層麵;②椎間盤上層麵,即上一椎體的椎弓根下切跡椎體平麵至椎間盤上界,此層高約為椎體高度的1/3,稱為Ⅱ層麵;③椎間盤下層麵為椎間盤下界至下一椎體的椎弓根下切跡椎體平麵,此層高約為椎體高度的2/3,稱為Ⅲ層麵。
(二)水平位
圖示以椎體後緣為界分為4個區——1、2、3、4區,1、2區為兩側椎弓根內界,即椎管前界將此分為3等份,中1/3為1區,左右1/3為左、右側2區,1區為中央區,2區為旁中央區,3區稱為外側區,為椎弓根內、外界之間,亦即在椎間孔之間,4區稱為極外側區,為椎弓根外側以外。旁中央區,外側區和極外側區,尚有左右側之分。
(三)額狀位
圖示從椎體後緣中線至棘突椎板前緣骨界為骨性椎管矢徑,將此矢徑分為4等份,分別命名為a域、b域、c域、d域。Ⅰ層麵和Ⅱ層麵均有相同的區和域。Ⅲ層麵即椎間盤下層麵,該處的外側區即3區被椎弓根所占,為無實際區域的空間區。
從MRI觀察椎間盤突出的三維立體概念已不困難。CT若無特殊三維重建圖像軟件,難以觀察到腰椎運動節段的矢狀麵圖像,但能從水平麵圖像來確定矢狀位,椎間盤上、下層麵和椎間盤層麵的椎間盤突出。通過掃描的層距和掃描層數,絕大多數影像室設計的CT掃描層序都能正確顯示出所觀察的3個層麵。在腰3、4和腰4、5運動節段的影像顯示中,Ⅰ層麵(椎間盤層麵)可見椎間盤組織,在椎間孔內能見硬膜囊,但不能見遊離神經根影。Ⅱ層麵(椎間盤上層麵)可見椎體,在椎間孔處能見神經根影;Ⅲ層麵(椎間盤下層麵)可見椎體與椎弓根相連,部分椎間孔內可見神經根影。在腰5骶1運動節段的影像顯示中,Ⅰ層麵(椎間盤層麵)可見椎間盤組織,在椎管內可見或不可見神經根影;Ⅱ層麵(椎間盤上層麵)可見椎體,在椎管處能見神經根影;Ⅲ層麵(椎間盤下層麵)可見骶骨椎體和椎弓,在椎管內可見神經根影。依據上述CT不同層麵所見,既可了解突出椎間盤組織在椎管矢狀麵上所占據的位置,同時也從層麵中確定突出椎間盤所占的區和域,從而達到了三維立體的影像顯示效果。
諸多的保守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症的方法,曆年來在治療機製上做了大量的研究,尤其對腰椎間盤突出症經非手術治療後是否將突出椎間盤還納或複位,成為最關注的問題,但至今沒有達到統一的認識結論。通過CT、MRI的影像檢查,采用不同方法進行測量對比分析,有的學者認為,非手術治療可以部分或完全還納突出的椎間盤組織,且複位程度的好壞與臨床治療效果呈正相關性,但多數學者觀察的結果與此完全相反。
為此我們就腰椎間盤突出症病人通過三維正脊療法,是否能將突出的間盤組織還納、複位或改變形態,選擇典型的30例病例進行對比分析。本組病曆選擇條件:①50歲以內病人;②病史在半年以內;③症狀、體征、影像學有典型表現;④經過1~3次三維正脊治療後症狀、體征完全消失,腰活動正常;⑤3個月至半年內隨訪無複發並與出院時效果相同、一直參加正常工作;⑥有完整、齊全的治療前後影像資料,並符合區域定位法的要求。本組治療前後區域定位統計。
通過上表統計結果,將治療前後有差別的Ⅰ層麵治療前後(26/25)、Ⅱ~Ⅲ層麵治療後(2/3)、2區治療前後(7/6)、1~2區治療前後(15/16)、a域治療前後(25/27)、b域治療前後(5/3)。采用SPSS醫學數理統計軟件,對計數資料進行卡方檢驗,結果無統計學意義。我們認為,三維正脊儀在瞬間完成腰部的牽伸、屈曲、側屈、旋轉和局部按壓組合動作,幾乎包括了傳統推拿手法的各種動作內容,可以說優於人工手法治療,但本組病曆統計結果取得與大多數學者相同的結論——突出椎間盤組織無回納複位。但從影像學層、區域三維立體觀來分析統計表,本組病曆確實存在著某些病例突出間盤組織的治療前後變化:突出椎間盤組織部分回納,或突出椎間盤組織縮小應理解為突出椎間盤組織在突出形態改變的基礎上降低了其高度。在本組僅有2例突出高度從b域變為a域,其中1例治療前是Ⅰ層麵,治療後變為Ⅰ~Ⅲ層麵,另1例治療前是2區,治療後變為1~2區。前者是縱向形態改變,後者是橫向形態改變。關於突出椎間盤組織不能複位的觀點,我們的另一個充分理由是:研究者通過椎間盤手術探查時,使用剝離子對每個突出間盤先進行試驗性直接按壓複位3次,結果按壓時僅使突出高度有不同程度降低,但終止按壓複位時,基本恢複原來高度,肉眼觀察其突出間盤得不到複位或還納的改變。值得一提的是,當把被突出椎間盤頂壓的神經根往中線剝離後,觀察神經根自然回位的程度時,確實存在著神經根位移而與突出椎間盤發生了位置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