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西歐中世紀教育的發展與基督教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公元5世紀~11世紀,教會學校是主要的教育機構,主要包括兩種類型,即修道院學校和大教堂學校,少量的世俗教育機構也帶有濃厚的基督教色彩。修道院學校開始於公元6世紀,後來多數修道院都建立了學校。修士擔任教師職務,他們不但為教會培養人才,也為世俗社會培養人才,教學內容為七藝,包括算術、幾何、天文、音樂、文法、修辭和辯論術。大教堂學校始創於公元7世紀的英格蘭,它建立在主教區大教堂附近,由主教直接管理,到了公元8世紀~公元9世紀,西歐的各大教堂均設立了此類學校。這時的教會學校並不僅僅教授宗教知識,偶爾也讓學生閱讀一些古典作家的著作,這對保存珍貴的古典著作是十分有利的,而且,教會學校培養了大批人才,這就為日後大學的興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11世紀時大學在西歐逐漸興起,這些大學多數由修道院學校和大教堂學校發展而來,是中世紀基督教文化發展的結果。中世紀西歐大學的典型是12世紀初興起的巴黎大學,它是在巴黎三所初具規模的教會學校——巴黎聖母院附屬大教堂學校、聖根尼威夫大教堂學校和聖維克多修道院學校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教會代表是學校最高負責人,他們作為學校的總監或主事掌握著學校大權,在羅馬教皇的支持下,巴黎大學以神學教學與研究為主,而且教會還專門設立獎學金,資助範圍廣泛,資助的人數也特別多。由於大學開始時是自發形成的,教皇和世俗君主為了維護自身權威,規定創辦大學必須得到官方或教會的批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提高學術地位,即使成立已久的巴黎大學和牛津大學也試圖從教皇那裏尋求對其業生的明確承認。這樣,分布在西歐的眾多大學都受教皇控製,教皇通過各種方式對大學施加壓力,例如,未經教會許可,任何人不能到大學任教;教會有權直接向各個大學派遣神職人員任教;教會有權決定教學內容等。後來,學校通過一係列的改革,才逐漸取得了辦學自主權。由於拜占廷帝國皇權至上,教會依附於皇權,所以教會勢力不像西歐那樣強大,世俗性的學校居多,教會學校比較少,主要以培養神職人員為主。雖然教會進行了一些迫害知識分子的活動,但教會掌握著當時比較先進的知識,基督教世界教育的發展部分得力於教會的支持,教會在促進基督教世界為文明發展和保存古代文化方麵做出了一定的貢獻,為西歐近代學術發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這是值得我們加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