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1963~1968
人物
.林登·約翰遜
肯尼迪總統在1963年11月21日遇刺身亡。當天下午副總統林登·約翰遜在空軍一號座機上宣誓繼任美國總統。11月27日,約翰遜在向國會兩院聯席會議發表的首次演說中,提出“讓我們繼續下去”的口號,決心保持肯尼迪政策的連續性。
約翰遜上台
約翰遜在美國被人稱為最精明的國會政治家,自1937年當選為眾議員後,在國會待了23年,並在1953~1960年成為參議院民主黨領袖。約翰遜在30年代以“不折不扣、百分之百的新政派”著稱,頗得羅斯福賞識。二戰後,約翰遜家鄉得克薩斯工業金融勢力崛起,他為了爭取石油壟斷資本的支持,轉向保守。50年代中期以後,為謀求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提名,他在政治上又轉向自由主義。不過,他在1961年擔任肯尼迪的副總統以後,民主黨東部自由派對他心存疑慮。因此,約翰遜繼任總統的當務之急,是加強以他為代表的南部權勢集團和東部權勢集團的聯係,爭取東部自由派的支持。為此,約翰遜宣布要“繼續肯尼迪開始的使美國向前邁進的步伐”,而且基本上留用了肯尼迪政府的主要成員。
約翰遜上台後繼續肯尼迪的未竟事業,他采取的初步行動,贏得包括企業界、勞工和黑人在內的支持,道—瓊斯工業指數上升了32點,哈裏斯民意測驗也反映了同樣趨勢,這使他接管政府的工作幹得很出色,從而揭開了進行大規模的自由主義社會經濟改革的序幕。
1964年人權法案
約翰遜在民權法案上,不肯向南部民主黨人妥協。原因很簡單,伯明翰示威以來黑人運動的高漲,使約翰遜認識到:為了把民權運動納入政府控製的軌道,通過民權法已刻不容緩。加之自由派也對約翰遜施加了壓力。加爾布雷思教授當時對他說,整個自由派集團都在注視著他對民權法案的態度。
1963年11月27日,約翰遜對國會聯席會議說:“沒有任何紀念演說和頌詞,能比盡早通過他曾為之奮鬥的民權法,更好地紀念肯尼迪總統。”他向黑人民權領袖作了承諾。然而,民權法案在1964年初經眾議院通過後,卻在參議院遭到以理查德·拉塞爾為首的南部參議員的抵製。拉塞爾他們自3月9日起,開始長達3個多月的議事。約翰遜明確表示,寧可參議院在3個月裏停止其他立法工作,也要通過民權立法。6月10日,參議院有史以來第一次在民權問題上以壓倒多數通過了中止辯論的動議,挫敗了南部參議員的阻撓,民權法案在參議院通過。7月2日,約翰遜簽署了比肯尼迪原法案還要強硬的1964年民權法。1964年民權法,以法律形式結束了美國的種族隔離製度,被美國史學家亨利·康馬傑稱為“自瓦格納法和田納西河流域管理局法以來影響最深遠的立法”。
“偉大社會”
早在1964年5月22日,約翰遜在密歇根大學發表演說時聲稱:“美國不僅有機會走向一個富裕的社會和強大的社會,而且有機會走向一個偉大社會。”大選以後,1965年l月,約翰遜在國情谘文中正式提出“偉大社會”的施政綱領。並在隨後5個星期內向國會提交了83個特別谘文,要求國會在教育、醫療、環境保護、住房、反貧困和民權等領域采取立法行動。
約翰遜政府繼續促進民權立法,緩和日益尖銳的種族矛盾。1964年民權法雖然是“解放黑奴以來最全麵的民權法”,但在保障黑人選舉權方麵缺乏保證。1965年1月,小馬丁·路德·金指出,南部500萬黑人適齡選民中,有300萬未進行選民登記。在他的發動下,亞拉巴馬州塞爾馬市的黑人掀起了爭取選舉權的鬥爭。約翰遜擔心黑人爭取選舉權運動失敗,將導致新一代黑人領袖控製民權運動的領導權,決定在保障黑人選舉權方麵采取行動。3月15日,約翰遜親赴國會,發表“他們的事業就是我們的事業”的著名演說,要求國會“不拖延、不猶豫、也不妥協地”通過保障黑人選舉權的立法。1965年5月,國會通過了1965年選舉權法。選舉權法通過以後,南部黑人參加登記和選舉的人數,超過以往的任何時期。
約翰遜還加強了城市更新和環境保護方麵的立法。1965年國會通過住房和都市發展法,成立了住房和城市發展部,羅伯特·韋弗被任命為該部部長,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黑人內閣成員。1966年,國會通過示範城市和都市再發展法,以及都市交通法等法案,成立了內閣級的交通部。1968年,國會又通過住宅建設和城市發展法。“偉大社會”的這一係列城市立法,改變了城市貧民窟的整個環境,滿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對住房的需要,刺激私房建設,改進城市交通,對付日益嚴重的城市問題。在約翰遜任內,國會在控製水汙染、製定空氣質量標準、垃圾處理等方麵,通過了一係列立法。約翰遜總統夫人還為1966年公路美化法親自出麵活動,該法因而被人稱為“伯德夫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