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湘運之興 (5)(1 / 3)

湘勇指揮官用宋儒理學武裝指戰員的頭腦,深刻地影響了後世管理軍隊的方法。由此可見,湘軍的創始者們從一開始就注重文化教育和思想建設,在他們的努力下,湘軍形成了自己獨有的軍營文化。

湘勇部隊明確了各級軍官和各兵種的責任製,定編定崗,核查都有依據。營官以下,所有官佐和士卒,以及其他隨營人員,都有相關的職責。營官,是一營的核心,他要挑選並管好哨長和什長;幫辦,是營官的副手,協助營官訓練和督查部隊,負責偵探、糧餉、文書、軍器、武器和名冊功單;侍勇,負責傳達鞭笞和斬首的命令;壯勇,負責差遣勇丁、遞送公文及探信,臨陣則跟隨營官;遊勇,臨陣隨營,由營官指揮,策應各哨,戰鬥部隊中有缺員時便選補上去;護勇,負責掩護正哨長衝鋒,每營設四名;散勇,聽從什長和伍長的指揮;探勇,負責探路和探查敵情;夥勇就是炊事員;長夫就是挑夫。從營官到士卒,形成一個嚴密的金字塔結構。

湘鄉勇的號令以能夠發聲的器械來傳達。王珍采用的響器五花八門,簡直可以拚湊一個戲班。

炮,是最威風的發聲器械。號炮是大家都能聽到的,營官用炮聲向全營官兵傳達命令。天黑睡覺前放一炮,稱為“定更”。天亮起床前放一炮,稱為“醒炮”。吹嗩呐時又放號炮兩聲,表示要互相傳遞消息:開始行軍,或開始操練。連放三聲號炮,表示必須肅靜,上級有命令要下達。晚上突然響炮三聲,是通知大家:敵人來偷襲了,準備操家夥戰鬥。

除了炮以外,王珍用來給湘勇傳達號令的發聲器械,都是中國傳統的民間樂器。他采用了常見的吹奏樂器嗩呐和喇叭,還有打擊樂器鼓和鑼。

嗩呐是哨長之間傳遞信息的工具,吹一聲是召集哨長開會;吹兩聲是命令哨長帶什長一起來開會。

喇叭傳達的命令,關係到生活、行軍和作戰。吹一聲,埋鍋造飯;吹兩聲,準備吃飯;吹三聲,準備收營行軍;連吹數聲,是下令急行軍;如在與敵人酣戰時,喇叭吹作天鵝聲響,便是命令埋伏的部隊出擊,或是命令眾人一齊呐喊。

鼓是用來指揮火力和戰法的。敲三通鼓,表示威嚴;敲鼓邊,是命令槍炮手放炮;在平和的鼓聲中突然重擊一下,是命令大炮開火;鼓聲急促,是命令部隊開始肉搏;鼓聲忽緩忽急,則是下令改變打法了。

鑼是用來退兵的。戰鬥中鳴鑼三聲,是命令部隊拚命頂住敵人的進攻;連鳴不止,表示放棄戰鬥,全線總撤退。

宿營時則有暗號,每夜由統帥發布兩個字作為口令。

湘勇在建設初期就形成了一些紀律和規定。指揮員鼓勵士卒獻計獻策,勤於探索學習,積極偵探敵情,重視軍器的使用。提倡士卒之間培養友情,規定對傷亡者厚加恤養。各級官佐必須明辨功過,賞罰分明。禁止部隊騷擾百姓,傳播謠言,杜絕各種漏洞。軍營出入要嚴密把關,夜晚禁止勇丁私自外出。不許部隊在戰爭中劫掠財物。作戰要慎重,打了勝仗不能驕傲。

以上各項要求,都有具體的命令。僅以禁止騷擾百姓一條為例,命令中說:湘勇所過之處,務須秋毫無犯,不得求買求賣,強賒強借;擅自挪動民間一草一木者,處以斬首;強奸婦女的勇丁,已成奸者,淩遲處死;強奸未遂者斬首;調戲婦女者要從嚴治罪。

王珍對於湘勇的訓練有一套獨特的心得,把訓練的要求總結為十一個方麵:練目,練耳,練口,練手,練足,練心,練膽,練謀,練識,練氣,練精神。

曾國藩認為王珍製定的營製具有獨創性,決定采用,注重訓練鄉勇的膽識和戰技。從這時開始,曾國藩統管著湘鄉勇和其他團練部隊,頒布營製,勤加訓練。

劉長佑與王珍初次聯手

曾國藩在接管團練的同時,著手用嚴厲的刑法整頓社會治安。他委任在籍江蘇候補知州黃廷瓚、安徽候補知縣曹光漢編查保甲。為了表明誠懇的態度,把思想工作做得深入細致,他以書函勸諭各地紳士,不用公牘告示。他日夜寫信,發給各府州縣的士紳。

曾國藩把募練鄉勇的責權高度集中,由自己一肩挑起來,沒有把這項任務交給各地的紳士。他說團練很難籌集經費,不必遍地開花,要選擇合適的地方與合適的人才來辦。各地的急務是清查保甲,分清良民和歹徒,以鋤暴作為安良之法。一旦發現土匪作惡,便可密函報告。隻要向省城密報,他就可以拿出巡撫的令旗,將匪徒就地正法,用不著再給監獄添麻煩。這樣省去了公文旅行的周折,做到無案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