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湘運之興 (5)(2 / 3)

曾國藩加重治安處罰,引用嶽飛“不要錢、不怕死”的口號,作為自己的座右銘,一時得到好評。他善於用誠意感召人心,每當有鄉下的學者來訪,他都是和言細語,謙恭有禮。他會耐心地聽完對方陳述意見,如果提議可行,他就斟酌照辦;如果提議是他不能采納的,他也不會橫加指責。對於草根來訪者,他也以禮相待。於是人人都想得到提拔,都願為他效力。他權衡各人的才智和特長,酌情使用,無論是聰明伶俐的才俊,還是忠厚謹慎的老實人,都能得到合適的位置,可謂人盡其才。

通過第一輪考察,曾國藩為自己羅致了幾個可靠的幫手。他重用四十七歲的新田人張榮祖。此人是一名在籍的七品知縣,曾國藩讓他參與辦案。曾國藩又將道員張其仁任命為總巡,任命夏廷樾和裕麟為團練委員,稱為“幹練”,有事參與謀議。

陰曆除夕,鹹豐下旨,命令張亮基、潘鐸和曾國藩共同負責在湖南招募兵勇。大年初三,鹹豐再次頒旨,說自己在皇宮內日夜思考除莠安良的事情。他說,匪徒多的地方,也是良民居多,作為封疆大臣,隻有鏟除惡心,才能使人民不受傷害,讓地方得到安寧。瀏陽和攸縣等地的匪徒,必須總督和巡撫認真查辦,並與曾國藩一道,參照地方形勢統籌辦理,才能最終剿滅。

曾國藩接到諭旨,立即向湖南各個州縣發出號令,要求對土匪和逃勇格殺勿論。他自己在長沙招募勇丁,揭開了嚴厲打擊會黨和其他造反武裝的序幕。

曾國藩辦案果斷,刑罰從重。凡是破壞社會安定的疑犯,解到之後,罪行一經查實,隻有三種處理辦法:罪行嚴重的立即斬首,罪行較輕的用棍棒擊斃,罪行更輕的也要挨上千百鞭笞。

由此可見,曾國藩在湖南能夠有所作為,首先是因為他采取的嚴厲措施,與皇帝的意思非常吻合,能夠挾天子之威而雷厲風行;其次是得到了巡撫和布政使的全力支持,能夠放開手腳大幹。他借助審案局辦案,把勢力範圍擴展到了全省。

曾國藩正在狠抓治安,湖南高層人事突然發生變化。鹹豐三年(1853)正月七日,張亮基在長沙奉到諭旨,代理兩廣總督,湖南巡撫由潘鐸代理。張亮基必須去武昌就任。他接到升官的聖旨以後,立刻想到了左膀右臂,令人把左宗棠找來。

“季高,請坐。”

“中丞有何吩咐?”

“剛剛奉到聖諭,令我署理湖廣總督。”

“恭喜製台大人!”

“喜從何來?如今全國軍政,就數湖北最為棘手,事情難辦啊,除非——”

“大人何時起程?我也收拾回家。”

“季高,你聽我說呀。長沙怎麼守住的?晏仲武是誰打敗的?征義堂是誰收拾的?全靠先生的謀劃在內,岷樵的作戰在外!二位還得助我一臂之力,否則這個總督如何當?”

經過一番動員,張亮基如願以償,左宗棠同意跟他前往武昌。在江忠源的問題上,他也搶了先手。他想把江忠源帶走,曾國藩卻想留下江忠源。可是張亮基已搶先奏調,曾國藩無法如願。江忠源不想有負於曾老師,隻帶走四百名楚勇,留下江忠濟與李輔朝率領其餘一千名楚勇,交給曾國藩調遣。

正月十一日,張亮基、江忠源、左宗棠離開長沙,前往湖北。臨行前,張亮基對江忠源說:“印渠是個當官的料子,讓他留在瀏陽辦案,審訊處置俘虜吧。”

劉長佑奉令留在瀏陽辦理善後,對征義堂投降的部眾采取寬大政策,凡是願意悔改者一律釋放,保全了許多俘虜的性命。事情辦完以後,瀏陽紳民焚香送行,許多人感激流淚。

劉長佑離開瀏陽,打算前往武昌。這一次,曾國藩先行一步。他未能留住江忠源,已是非常遺憾;他想把劉長佑留在湖南,來不及征求劉長佑的意見,發了一紙軍令,叫劉長佑來長沙報到。劉長佑接到公文,覺得曾大人事先不跟自己私下通氣,對他未予應有的尊重,頗為不快。

劉長佑抵達長沙,到湖南審案局遞進名帖。曾國藩迎了出來,笑道:“印渠來得正好。我用軍令召你前來,你有些不解吧?湖南正在多事之秋,張公要調你去,我是擔心你走掉,所以把你強留下來。”

劉長佑說:“曾大人客氣了。長佑才疏學淺,恐怕幫不上什麼忙,不如就此回鄉,還望曾大人成全。”

曾國藩說:“印渠何出此言?眼下省城正缺得力的人手,怎好讓幹才回鄉賦閑?你我先去見一見潘中丞,再做決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