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防不勝防 (1)(2 / 3)

楊秀清奏道:“河南居天下之中,是古代的東京,天國應該建都汴梁。”

洪秀全說:“東王此言有理。蕭智懷先生向朕建言,出兵荊襄,殺向河洛,同時出兵皖贛,殺向淮潁,挺進開封。金陵留部駐守,由朕親率大軍從揚州殺出,沿運河水陸並進,扼臨清,赴幽冀,所在招納豪傑,易置守令,一切因俗從簡,暫不更張,如此則河北將望風而下!”

唐正財作為太平天國的水師指揮官,聽說楊秀清提議在河南建都,大為震驚,連忙奏道:“北路不利於水師作戰,而且田地貧瘠,民風剽悍。天國應該建都金陵,先平南路。”

韋昌輝也想留在金陵不走,旁敲側擊:“金陵城中火星廟有一座鐵爐,上鑄‘烽煙太平’四字,此乃祥瑞之兆。”

洪秀全說:“北王所奏甚是。命軍士抬著鐵爐在城內遊行一圈,然後抬進天王府內。”

韋昌輝又說:“我天軍攻破揚州,附近的百姓用棗、栗、燈籠、雞蛋犒軍,寓有‘早立登基’之意。”

洪秀全道:“依北王之見,還是在金陵建都為好?朕今天有些倦了,此事改日再議吧。”

何去何從,一時難以定奪。有一天,楊秀清帶著侍衛走到江邊,一名老船夫在江上喊道:

“河南缺水又缺糧,若被敵人圍困,無法突圍。金陵有長江之險,城高池深,百姓富裕,糧食充足,為什麼不在這裏建都,而要跑到河南去呀?”

猶如醍醐灌頂,楊秀清恍然大悟,改變了主意,連忙去見天王,表示同意定都金陵。於是,太平天國將金陵改稱天京,將清廷的總督署搗毀,建立王宮。頒布十條法令,稱為“天條”。

道光三十年年底,洪秀全在金田時下過命令,為太平軍製定了五條紀律:“一遵條命;二別男行女行;三秋毫莫犯;四公心和儺,各遵頭目約束;五同心合力,不得臨陣退縮。”其中所謂的條命,就是拜上帝會必須“時時遵守”的十款天條,因為這些天條是皇上帝製定的。

十款天條中,第一款和第二款都是一個意思,就是隻能崇拜皇上帝,皇上帝以外的神都是邪神,一律不得敬拜。第三條還是拜上帝的規矩,就是不準直呼上帝的本名“耶火華”,更不準咒罵皇上帝。

第四款依據聖經中上帝六天開創萬物第七天休息的故事,規定星期天安息日要分外虔敬禮拜,頌讚皇上帝的恩德。

第五款、第六款、第八款和第九款都是最常見的道德倫理,分別為孝順父母、不要殺人害人、不要偷竊搶劫、不要講謊話。

第七款是男女大防。雖然禁止的是奸邪淫亂,但具體的標準訂得太高,簡直使男女之間失去了自由交往的可能性。此條的闡釋中說,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淫蕩的男女叫做“變怪”,觸犯天條最為嚴重,哪怕是拋個媚眼或意淫一下,以及吸洋煙、唱邪歌,都是犯了天條。

第十款跟第七款和第八款密切相關,要求會眾不起貪心,也就是不要貪戀別人的妻女,不要貪圖別人的物產,不要賭博,不要博彩。

天國領袖們聽信船夫一言,便放棄全軍北上的計劃,這跟洪秀全在益陽看到大批船隻時改變主意一樣,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船夫隻是一個代言人,說出了大多數將士的心聲:天國將士不願開往長江以北。長久以來,長江已經成為華南與華北的一條自然分界線。一個南方人隻要渡到江北,離開江岸不遠,便會覺出氛圍大不相同,他會感覺到自己踏上了北方的土地。

太平軍從廣西挺進到南京,一路走來,如同一支迎親的隊伍,到處受到歡迎,民眾因為他們打開了清朝統治的枷鎖而歡欣,並未介意他們那稀奇古怪的宗教信仰。可是他們一旦渡過長江,進入北方的省份,情況也許就大不相同了。他們有可能成為敵占區的陌生人;他們也許很難招收到新兵;官軍和居民的抵抗也許會更加頑強。老船夫替全軍將士說出了心中的這些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