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委會對中國有一個希望—那就是希望我們中國在成功舉辦了“奧運”之後,能為全世界留下一筆“奧運”遺產。以往曆屆“奧運”閉幕之後,一切關於那一屆“奧運”曾舉辦過的痕跡,都會漸漸地、有時甚至是迅速地從某一國、某一城消失,隻不過留下一些文字的或影視的資料。國際奧委會對中國的希望,意思是非常顯然的——但願我們中國舉辦了下一屆“奧運”後,在中國的土地,具體說在北京,能留下比文字或影視更多的、更久的、更具有標誌性的、甚而是裏程碑式的事物。這樣的希望,幾乎隻能寄托給中國。因為別的國家舉辦“奧運”往往是一座城市之事,甚而隻不過是一個承辦商團之事。順利地開幕,順利地閉幕,便圓滿地完成了舉辦任務。或多或少總難免帶有商業色彩。隻有中國視舉辦“奧運”為一國大事。所以,以往曆屆做不到的,我們理應做到。以往曆屆認為並非義務的,我們理應當成義務。以往國際奧委會不便提出的希望,既對我們中國提出了,我們理應不使之失望。那麼,還有比在北京建一座“奧運”博物館更能體現我們為“奧運”留下一筆遺產的麼?這當然是要花一筆錢的。
我認為,這筆錢值得花,理應花,最該花。北京市為此而花一筆錢,國家也會予以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我同時認為,這一筆錢,絕對不僅僅意味著投入,還肯定意味著可持續性的經濟產出。建成後,北京將多了一處在世界獨一無二的景觀。無論國內國外的旅遊者,凡到北京必去“奧運博物館”,將如必去天安門廣場、故宮、長城。其成本的回收將是特別樂觀的。對於“奧運”,北京將做了曆屆從不曾做過的,以後各國也沒必要再做的大事。北京將因而更加為世界矚目。
怎麼建?這是具體之事,還有時間聽取各方麵意見。
我認為,有幾件事,應在考慮之中:一是在適當的時間,向世界各國元首,征集針對“奧運”之平等、和平主題的題詞。所有題詞,將在館中燙金複製展出。並同時征集全世界百位知名人士的題詞。這必將是以上一切人都極願配合之事。隻要我們決定了做,一點兒難度都沒有。二是塑三座銅像。古希臘神話中那位使“奧運”得以命名的戰士的銅像;現代“奧運”創始人的銅像;薩馬蘭奇的銅像。薩馬蘭奇為“奧運”所做貢獻極大,對中國十分友好,從各方麵都當得起殊榮。為他塑一尊銅像在北京,充分體現了中國人的情感美點。三是請世界各國,為將在北京落成的“奧運博物館”推薦本國的“奧運”優秀運動員,一一塑為蠟像。尤其不要忘了那些雖然沒有打破過什麼紀錄取得過金牌,但拚搏精神可嘉的各國運動員。
以上諸事,相對於中國,其實還具有另一種外交的意義。即我們通過“奧運”女神,通過舉辦“奧運”這一件事,加強了與世界各國的友好聯係。使係一國之榮譽感之事,變為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平等、和平之關係的事。
一言以蔽之,我們舉辦的“奧運”,規模有多大,場麵有多壯觀,服務有多周到是一回事;我們在平等與和平主題方麵體現得多麼充分,是另一回事。兩件事相聯係,但不能完全取代。也就是說,如果我們頭腦中關於平等與和平的主題重視不夠,那麼我們“人文奧運”的口號其實難以實現得多麼理想。充其量隻能比別國顯得更舍得花錢而已。那倒是錢沒有花在刀刃上了。
因而,包括我們將要舉辦的“奧運”的開幕節目、閉幕節目、會標、會歌,都要從全世界的平等與和平之兩大主題去思想,而不必一味做中國文粹的展覽。體現中國文化特色是需要的,但體現世界的平等與和平是重要的,是“人文奧運”的特色中的特色。體現中國文化特色,應為大主題服務,而不應主次倒置。
包括屆時在對世界各國運動員服務方麵,都有很細致的文章可做。周到、熱情、彬彬有禮是一回事,這是服務職業訓練便能達到的。而如果一名外國運動員是基督徒,在他的下榻處,他發現中國人為他準備了一本《聖經》,那他對中國是一種什麼感覺。如果我們在運動員的房間裏準備了錄音機、錄像機,可使他們隨時對中國、北京、中國主人的服務留下評價,那他們又會是什麼感覺。而且那些聲像資料,也將作為“奧運博物館”的寶貴資料。對於下屆“奧運”的世界紀錄打破者、金牌獲得者,北京可考慮請他們做北京的“榮譽公民”。可考慮給他們一種特殊的待遇——比如有生之年可免費享受兩次到北京的旅遊觀光。而且這種榮譽,可由後代繼承。兩次享受機會,也可轉讓給親友。可頒發給他們北京金鑰匙,他們將多麼的珍惜,與金牌等同視之,是不言而喻的。
總之,在中國未來的發展中,需要更多更多的友好國,需要更多更多的朋友,需要更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需要更多更多的義務宣傳員。這是一個大理念。要有這種大理念。要通過舉辦“奧運”,使我們的朋友遍天下,使中國人民主張國不分大小尊嚴平等,主張世界和平的良好願望深入世界各國人心。這並不是什麼使“奧運”政治化,而是繼承、弘揚、傑出地體現“奧運”之“人文精神”的使命感。
建設文明北京
像人有氣質一樣,每一座城市也都是有氣質的。我們說某城市是一座文化城市,乃是在言其氣質。一座城市的文化氣質,通常主要是由以下元素構成:悠久的曆史,曆史遺跡和文化遺跡,隻有前一種遺跡而缺乏後一種遺跡,隻不過是曆史名城而稱不上是文化名城;大學的數量,最主要的一點,乃是由以上諸條件培養起來的公民的總體氣質。沒有後一點,一座城市不能算文化城市。
北京具有悠久的曆史。
北京的曆史遺跡雖因種種原因遭到毀壞,但仍保留了很值得驕傲的一些。
北京的文化遺跡,相對於北京的曆史遺跡,則保留得很不夠,引起的重視也不夠,開發得也不夠。
北京的大學是全國最多的。
北京已是國內移民城,天南地北定居者多。對於這樣一座是首都的城市,公民要形成普遍的氣質是比較難的。
正宗的北京人,其實有的非是文化氣質,而是“天下第一等子民”的種種不好遺傳。相比於外省某些中小城市的公民,甚至可以說是普遍缺乏文化氣質的。北京的“大爺”文化、京痞文化,乃是一種負麵文化,是討厭的。北京的媒體,一個時期曾推波助瀾,負有責任。
所以我認為,要使北京在幾年內成為文化城市,是一種試圖一蹴而就的想法,不怎麼切實際。文化城市不是由文化活動的頻繁而定的。
我主張這麼提——力爭在舉辦“奧運”之前,將北京建成一座更美麗、更現代、更文明的城市。從文明到文化,是一個從初級到高級的階段。北京的文明程度還沒達到給國內外人印象深刻的程度。
一、同時,我強烈呼籲:北京要加強慈善機構的建設。慈善機構的作用和民政局有所不同。發生嚴重的、大麵積的災難,民政部在積極起作用,黨政軍都予以重視,市民也會參與獻愛心。但,假如一位孤寡老人重病在床,或幹脆死在家裏,誰把他送到醫院去?誰負責醫藥費?誰為之辦理後事?往往是,登在報上,問社會。社會的回答又往往是——政府的事。而政府又往往沒有一個部門認為是義務。這非常丟人。這類事漸多,首善之區從何談起?
許多人都會認為,與香港相比,與台灣相比,北京當然更文化,更文明似的。但香港和台灣都有許多官方的民間的慈善機構。
沒有慈善機構的城市,夠不上是一個文明的城市,更遑論文化的城市了。這是一個硬指數。不是可有可無的。
建議——從速加強北京市慈善機構的建設。
建議——由民政部門離退的、責任心強的、使命感強的、有奉獻精神並德高望重的老幹部出任北京慈善機構的領導。
建議——加大慈善基金籌劃的力度,可從“奧運”籌備基金中出。這不是挪動專款。恰恰相反,這也是專款專用。因為根本沒有慈善機構,太影響北京成為人道城市的形象,與舉辦“人文奧運”的口號是相違背的。倘外國記者就此提出問題,北京將無言以對。
北京應為全國帶好此頭。否則愧為首都。
二、出租汽車是每一個國家每一座城市的流動風景。幾年後,北京出租汽車的總體麵貌當有所更新。故建議出租汽車司機製服化。公交車司售員也要製服化,像地鐵工作人員一樣。但出租汽車司機之製服,不必強求統一。樣式色彩不同,代表不同公司,更有助於形成市民口碑,更有助於服務競爭。
三、北京市屬大學,要對學生有佩戴校徽之要求,尤其當學生走出校門時。這能使學生培養起與一般社會青年有所區別的德行意識。大學生之行為,乃社會行為的重要標尺。要使首都文明起來,大學生起帶頭作用很重要。
四、對首都媒體要有要求。反對痞子文風。反對無事生非。反對低級趣味。反對嘩眾取寵,聳人聽聞。反對髒話見報。反對將媒體之社會公器,變成個人主宰之攻擊辱罵版麵。屢教不改的,要清除出新聞隊伍。
五、城市修建、美化,不要隻顧門麵,也要盡可能地關注細節,亦即普通居民的街區。要盡量使居住小街小區的居民,也充分體會到北京變化發展就在身旁,福澤就在身旁。
綜上所述,若數年內有所改進,並同時采納了方方麵麵人士的合理建議,則北京接近一座文明城市矣。在以上方麵,北京不如上海。北京要虛心向上海學習。否則,國內外評價起北京來,也許將它排在上海之後。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其實北京近年之好的變化,非常巨大,有目共睹。但,上海似乎更用心於城市細節,而北京似乎還沒分出精力來顧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