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5章 克服認知障礙(2 / 3)

你需要了解的是,伴侶沒有特異功能,不可能看穿你的心事,你必須明白地說出你的需要。

“如果需要提醒就不希奇了”。在當今,要求伴侶倒垃圾或洗碗似乎比要求婚姻出了問題的伴侶說出“我愛你”容易得多。許多婚姻伴侶在對方要求他/她開口表達愛意時會使對方大失所望;而當自己要求別人這麼做的時候,又覺得頗為強人所難。如果你很在意聽到對方說“我愛你”這樣的詞眼,那麼請不要忘了把這項要求也寫進要求一覽表中,不過,你希望聽到的是發自內心的心聲。你需要對方大方地直接了當地說出你最需要、最在乎的東西,這已不僅僅是一種形式,而是婚姻的實質內容。在婚姻生活中,如果你們互相提示對方注意實質的愛時,婚姻質量常常會因此得到提升。

“言聽計從非自願”。有些人可能貶低了不忠伴侶為恢複相互信任所做的努力。你可能認為他/她(不忠伴侶)表達愛意時是另有企圖才刻意做出一些重修舊好的舉動。你會說:

“我要伴侶自然地表現,發自內心地做一些事情。”在這類心理問題中,不忠伴侶越努力,你反而越覺得他/她不夠誠懇。你不知不覺地設下了伴侶得以接近你的限製,也讓想作出彌補的不忠伴侶處在莫衷一是的尷尬境地上,最後因為無所適從而不得不放棄修複關係的努力。

讓我們轉換一個角度。試想一下,如果伴侶在你們修複關係期間對你毫不言聽計從,那你又會作何理論呢?你也許會說:

“你瞧他/她那個德性。當初,他/她婚外情事發時求情的那付可憐相。現在,他/她又抖起來了。”

事實上,愛的促進行動決不是一方的責任,而是雙方的事。以一種理所當然的心態等待接受別人的愛,而不同時給人以愛,恢複婚姻關係是不可能的。如果想要修複破損的婚姻關係以獲得長久的依戀與許諾,你必須率先身體力行,給對方感人的、真切的、熱烈的、持久的愛,才能“動之以情”。

“他/她又會故態複萌”。有些人很可能會懷疑伴侶的誠意,把他/她的努力看成是一種欺騙行徑。

“伴侶正在為討我歡心而百般迎合我,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想把我騙回去。”一位出軌的伴侶這麼跟我說:

“她需要我賺錢養家。”

“我的那個之所以改變得怎麼快,無非是要我讓他回來。”另一位受傷害的伴侶如此批評:“他怕離婚會分掉他的財產。”

“眼前他/她會改,可是不會長久。”是一種較普遍的心理。就是這種消極心態,使關係的複合變得緲無希望。如果你不給伴侶任何改變以贏回你信任的機會,你又如何撫平心中的創痛?如果在複合過程中,你急於希望看到對方行為的結果,而不給對方一個揭示結果的表現過程,這不是一種不近情理的的本末倒置嗎?在曆經婚外情事件磨難後的關係複合,存在這樣那樣的疑慮十分正常,沒有懷疑反而不切合人之常情。可是,不管這種疑慮有多大,我們都建議你暫且擱置心中的疑慮,讓療傷的過程出現一線生機。

“他/她又不是小孩”。有些人可能不同意在提升信任一覽表中嘉許伴侶的做法,他們的立場是,成熟的成年人無需受寵若驚。

--受過傷害的連生問我:

“為什麼每當我太太對我好一點的時候,我就必須加以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