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三年(1575年),他對驛遞的使用製度,作了詳盡嚴格的規定,並由考成法來監督執行,違者重罪。規定頒布後,凡有以身試法者,均受到嚴懲。如甘肅巡撫的兒子擅用驛遞,被革去官蔭。甚至皇親去武當山祈嗣,也不敢使用驛遞。
張居正自己更是身體力行,以身作則。他吩咐兒子自己雇車回鄉應考;命令仆人騎驢返裏為父祝壽;後來他弟弟病重,回家調治,保定巡撫張鹵例外發給勘合,張居正立即交還,並致函表示自己身為執政大臣,“欲為朝廷行法,不敢不以身先之。”經過這樣一番整治,驛遞狀況一反舊觀,“公卿群吏不得乘傳,與商旅無別”。百姓負擔也減輕不少。
接著,張居正又開始了對財政的初步整頓。自正德、嘉靖以來,明朝在財政上陷於困境,各地積欠賦稅越來越多,國家收入逐年銳減。神宗初年,曾詔許隆慶元年(1567年)以前的積欠,悉行蠲免,隆慶四年(1570年)以前的積欠,免去百分之三十,其餘一律在交納本年賦稅時帶征。
為了切實執行這一詔令,張居正用考成法嚴加督查,完不成任務的,撫、按官聽糾,郡縣官聽調。結果國家的歲入逐年增多。他還采納戶部尚書的建議,地方收入除必需開支外,一律上繳中央充作軍費,這又使軍費逐漸充裕。又由於和俺答互市,獲得大批馬匹,就將原來太仆寺所養的種馬賣給民間,從而開辟了財源。
在開源的同時,張居正也不忘記節流。作為首輔,他沒有迎合神宗的侈靡,而是循循善誘,勸導神宗節儉。在他的堅持下,宮中很多奢侈的開支或罷或減,一些錦上添花的工程也被停止,節省了大量開支。這些措施,終於使明朝初步改變了長期以來入不敷出的窘況。
不善謀身的政治家
張居正既有“富國”的理想,也有“強兵”的決心。他在全力整頓內部的同時,並沒有忘記對邊防的關注。自從俺答封貢以後,西部北部邊境,烽火寂然。但韃靼的另一首領土蠻卻常在東北邊境入犯,他們還和名義上歸順明朝的兀良哈部時相聯合,構成東北邊患。這樣,薊州、遼東二鎮又首當其衝。“居正用李成梁鎮遼,戚繼光鎮薊門”,加強防禦。為了充分發揮戚繼光的作用,張居正信任他、支持他、苦心維護他,使繼光動無掣肘。
為了肅清東南倭寇的騷擾,張居正在沿海分段設寨,加強戒備。同時整修兵船,巡弋近海,一旦倭寇來犯,便殲敵於海上,不使他們登陸。
萬曆五年(1577年)九月,正當張居正撥亂反正、初見成效的時候,他的父親去世了。在封建社會,政府官員父母去世,一定要離職守製三年。除非皇帝特許,才能喪服視事,謂之“奪情”。張居正回顧入閣以來,攬政五年,致力改革,國家剛剛由亂歸治,中興在望,如今一旦撒手,改革很可能半途而廢,前功盡棄。
為了自己的事業,為了明朝的中興,在皇帝詔許下,他置封建孝道於不顧,決定“奪情”視事。消息傳出,立即引起一場軒然大波。反對派交章彈劾,攻擊張居正“忘親貪位”。張居正承受著極大的壓力。後來在神宗的幹涉下,才製止了這場風波。
張居正在料理好父親的喪事後,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國事中來。為了從根本上整頓國家的賦役,萬曆六年(1578年),張居正奏請“天下田畝通行丈量,限三載竣事”。明初全國納稅土地共有八百五十萬頃,由於劇烈的土地兼並,官僚地主鄉紳巧取豪奪,占有大量土地,他們又千方百計逃避國家賦稅,以致出現“豪民有田不賦,貧民攤派為累,民窮逃亡,故額頓減”的狀況,到了弘治年間,全國納稅土地竟隻有四百二十萬頃,使國家財源麵臨枯竭的危險。
為此,張居正以“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無畏氣概,冒著得罪豪強巨室的危險,重新清丈土地,經過三年的大清查,查得天下土田七百餘萬頃,比弘治時超出三百萬頃。這是一個驚人的成績。在查清了田畝數字以後,為了均平賦役,張居正又改革了賦役製度,於萬曆九年(1581年)在全國推廣“一條鞭法”,把部分丁役攤到土地上征收,賦役一概征銀。一條鞭法既保證了國家的稅收,又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的負擔,也有利於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是我國賦役製度史上的重大改革。史載:“自正、嘉虛耗後,至萬曆十年間,最稱富庶。”
多年緊張、繁重的國務,終於使張居正心力交瘁。萬曆十年(1582年)六月,張居正病逝,終年58歲。
在他去世前9天,他成了明朝曆史上唯一的太師,可他已經沒有時間來憑借這個職位做更多的工作了。未到長壽之年便辭世的他一定是抱恨終天的,卻並不妨礙很多人額手稱慶。
張居正入閣以來,十年揆度,治績炳然。他的改革促進了社會的安定,推動了經濟的發展,緩和了階級矛盾,是值得肯定的。
張居正為國家贏得了富強,卻為自己帶來了禍殃。他身死未幾,屍骨未寒,便遭到一些人的肆意攻擊。來自多方麵的檢舉揭發使他獲得了欺君害民、賣官鬻爵、結黨營私、居心叵測、企圖篡位等罪名,而神宗也早已耿耿於張居正的震主之威,於是下詔盡削張居正官秩,追奪以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差點兒剖棺戮屍。張居正家鄉荊州地方官也抄其家、封其門,他的家屬餓死者竟達十餘人,他的弟弟、兒子也被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