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墜落的龍旗(9)(3 / 3)

4月1日,日方把精心準備好的和談條約草案交給中方。條約中要求中國將奉天省南部地方、台灣全島及澎湖列島永遠割讓給日本,並賠償日本軍費庫平銀三億兩。(庫平銀是清朝國庫收支使用的標準貨幣單位,3億庫平銀相當於5.1億日元,當時日本政府的年度財政收入才有八千萬日元)

日本人獅子大張口,這個割南北兩地兼賠巨款的草案讓清朝君臣幾乎要瘋了!在北京,光緒皇帝和群臣對戰和爭論不休,但沒人能拿出一個可行的主意。在日本,傷愈重回談判桌的李鴻章卻再受淩辱,第五次談判,伊藤博文拿出修改過的條款節略,進行了一次著名的對話——

伊藤:“中堂見我此次節略,但有‘允’、‘不允’兩句話而已。”

李鴻章:“難道不許辯?”

伊藤:“辯隻管辯,但我主意不能稍改。”

……

和第一次的草案相比,日方為了不刺激西方列強,賠款減少了一億兩,奉天省南部的割讓地也做了少許讓步。伊藤博文拿出的條款節略,就是我們所熟悉的《馬關條約》。主要內容如下:

一、中國承認朝鮮為獨立國;

二、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給日本;

三、中國賠償日本軍費平銀二億兩;

四、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五、允許日本人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領事館和工廠及輸入各種機器。

(注:條約簽署後,因觸動列強利益,日本遭遇俄德法“三國幹涉還遼”事件,被迫退還遼東半島給清廷,另向清廷索賠三千萬贖遼費。)

這是一個空前喪權辱國的條約,“全權”的李鴻章實在不敢擔負簽字全權,他和北京的最後幾封電文值得一看。

13日李鴻章電:“其愈逼愈緊,無可再商,應否即照伊藤前所改訂條款定約,免誤大局。乞速請旨,電飭遵辦。”

14日李鴻章電:“事關重大,若照允,則京師可保,否則,不堪設想。”

14日北京電複:“原冀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無可商改,即遵前旨,與之定約。”

最後諭旨來自光緒皇帝,做出這個屈辱的決定對於一心圖強的年輕皇帝並不容易。時在北京的官員易順鼎,在筆記中記述道他的見聞:“……眾樞在直立候,上繞殿急步約時許,乃頓足流涕,奮筆書之。”

1895年4月17日,中日《馬關條約》簽訂。

4. 李鴻章,一個王朝的殉葬者

馬關的一個月,是李鴻章一生引為奇恥大辱的日子,當他帶著割地賠償的恥辱條約和臉上的槍傷離開日本的時候,他發誓“終生不履日地”。

一年後,李鴻章出訪美國途中到長崎換船,換船就要先上岸,但李鴻章拒絕再次踏上這塊恥辱的土地,最後,手下隻好在兩船之間搭起一塊跳板,扶著顫顫巍巍的老爺子,冒著掉進海裏的危險換船。

盡管無論從形式還是實質,李鴻章隻是一支簽字的筆,但當《馬關條約》簽署的消息傳到國內,輿論沸騰,“國人皆曰李鴻章可殺”。為平息輿論,李鴻章也因此被解除了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的職務,閑散在家。對此,李鴻章鬱憤不已:“予少年科第,壯年戎馬,中年封疆,晚年洋務。一路扶搖,遭遇不為不幸。自問亦未有何等隕越。乃無端發生中日交涉,至一生事業,掃地無餘,如歐陽公所言:‘半生名節,被後生輩描畫都盡。’”

李鴻章說錯了,他的“名節”還沒被徹底掃盡,還有屁股上的屎等著他揩。

1900年7月17日,77歲高齡的李鴻章受清廷特派,從廣州登船北上再次收拾八國聯軍侵華的殘局,送行的官員問他,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國家少受些損失?李鴻章搖頭道:“不能預料!惟有竭力磋磨,展緩年分,尚不知做得到否?吾尚有幾年?一日和尚一日鍾,鍾不鳴,和尚亦死矣!”

李鴻章在《辛醜條約》上簽字回到住處後,大口吐血。

1901年11月7日,李鴻章去世,享年78歲。據一直服侍身邊的幕僚周馥回憶,李鴻章死時,“目猶瞠視不瞑”。

李鴻章是這樣評價他自己的:“我辦了一輩子的事,練兵也,海軍也,都是紙糊的老虎,何嚐能實在放手辦理?不過勉強塗飾,虛有其表,不揭破猶可敷衍一時。如一間破屋,由裱糊匠東補西貼,居然成一淨室,雖明知為紙片糊裱,然究竟決不定裏麵是何等材料,即有小風小雨,打成幾個窟窿,隨時補葺,亦可支吾對付。乃必欲爽手扯破,又未預備何種修葺材料,何種改造方式,自然真相破露,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何術能負其責?”

大清這間破屋的裱糊匠——何等精辟的比喻,能看清自己看清世界,可惜生不逢時,奈何?

這是一個中國曆史上最充滿爭議的人物,多數人遺忘了他的效法西方,遺忘了他的洋務變法,遺忘了他的勇於承擔,隻記得中國屈辱的近代史上,幾乎所有的賣國條約上都有他的簽名。

李鴻章不是英雄,那個黑暗的時代中國沒有英雄;李鴻章不是賣國賊,他所效忠的是一個無法挽救的國家。他隻是一個時代最悲劇的符號,一個沒落王朝最忠誠的殉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