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嗣同是近代以來我最尊崇的人之一。倘平心而論,我隻能說,他是一個英雄,一個俠客,一個大丈夫,卻不是一個優秀的政治家,甚至稱不上一流的思想家。他的性情,過於躁進,趨於偏激,好似今天的憤青;其才氣縱橫而不可一世,愛憎分明而不能容納異己。章太炎稱康有為“狂悖滋甚”,用於譚嗣同身上亦無不可。
這兩大領袖,一個妄人,一個憤青,論性格,論思想,論閱曆,論政治經驗(他們始終踟躕於政壇的外圍,並無多少行政經驗),皆非合格的改革者,而更適合幹革命。讀譚嗣同的書信,可知他早萌革命排滿之誌,並做好了流血犧牲的準備。他在致恩師歐陽中鵠的信中道:“今日中國能鬧到新舊兩黨流血遍地,方有複興之望,不然,則真亡種矣。”歐陽中鵠的孫子歐陽予倩指出,譚嗣同與康有為主張不同,“他對於利用光緒行新政,不過認為是一時的手段”。如此,就不難理解,為什麼譚嗣同在參與改革的同時,還暗地聯絡哥老會等武裝力量。他對這場變法的前景,也許從受召入京之時便不曾樂觀。
李敖的《北京法源寺》雖為小說,對譚嗣同的心理揣摩卻令人無比信服。戊戌政變爆發之後,譚嗣同對勸他一同逃亡的梁啟超說:“我在認識你以前,我本來可走革命的路,認識了你,你和康先生正走改良的路,要幫手,所以我過來。如果當時你走的是革命的路,我會毫不考慮的過來同你一起這樣走,你看了我發表的書,你早就認那些是激烈的革命裏子,你和康先生在湖南保中國不保大清,何嚐不也是革命裏子?我們很苦,我們都知道中國要救,可是誰也不敢斷定改良與革命兩條路到底哪一條行得通,或哪一條最近最快,或哪一條損害最小效果最好。這次政變,本質上是一種戰場上探路的性質,我們探路,證明了改良之路走不通,我決定陳屍在那裏,告訴大家猛回頭。告訴所有的中國仁人誌士,以譚嗣同為鑒,別再有任何幻覺。所以我的死,在這種意義上,有犧牲自己和苦肉計的意味。”“別人從表麵上隻知道我為變法而死,卻不知道我為變法可以不死。從高遠博大的角度來說,我不是為變法而死,我是為革命而死。”從這個意義上講,譚嗣同之死,不是獻給變法,而是獻給革命,不是獻給過去,而是獻給未來。
再說康有為、梁啟超一係,他們在進入權力中樞之前,政治觀頗為曖昧。1897年下半年,梁啟超受時任湖南巡撫陳寶箴之邀,去湖南辦理時務學堂,行前,在上海與康有為等一幫同誌商議對策。在漸進法與急進法之間,在“以立憲為本位”與“以徹底改革,洞開民智,以種族革命為本位”之間,他們更傾向後者。故梁啟超在長沙,遇上原本就懷有革命之誌的譚嗣同、唐才常等三湘豪傑,言行十分激進。湖南的保守派領袖王先謙、葉德輝“謂時務學堂為革命造反之巢穴”,並非捕風捉影。待他們被光緒提拔,掌握了權力,才稍變其宗旨:既然改革大有可為,為什麼還要革命呢?對此,用一句時下的習語來講,叫“屁股決定腦袋”。在朝,在權力的正麵,便鼓吹改革;在野,在權力的反麵,便鼓吹革命。
屁股雖然暫時歸化了腦袋,腦袋裏麵的殘餘思想卻常常顛覆屁股的位置。激進的康譚,說到底並未理會改革的真諦:改革是一場妥協,是最講究平庸的政治藝術,不僅要團結同道和中立者,更要學會與改革的敵人和平共處並爭斤論兩。他們所製定的改革路線,近乎是狂飆突進,以霹靂手法,摧枯拉朽。如遷都、改年號、斷發易服、軍民合治等,很顯然不能付諸現實。再如康有為,回應變法的質疑者說:殺幾個一品大員,法即變矣!此言一出,榮祿等人,以及那些持觀望態度的官員,怎麼可能還支持康譚的改革呢?
康譚的急躁冒進,曆來為人詬病。戊戌變法的參與者與見證者黃遵憲說:“幾百年積下的毛病,尤其要慢慢來治。這次(變法)的失敗就是新派人‘求快’兩個字的失敗。”需要注明的是,康譚“求快”,一麵取決於他們的思想和性情,另一麵,世變日亟,國難方殷,局中人都有時不我待之感,行事操切,在所難免。
改革與革命的一大區別,在於對暴力的依賴。當改革者號稱以殺人的手段推行改革,那麼這場改革的一隻腳已經滑入了革命的沼澤;當激進的改革戰車誤入歧途,另一隻腳不甘落後,改革者的整個身體幹脆都投向了革命。如你所見,在改革失敗的前夜,康有為與譚嗣同困獸猶鬥,狗急跳牆,籌劃“圍園錮後”,包圍頤和園,禁錮慈禧太後(據說楊深秀“常言得三千杆毛瑟槍圍頤和園”,可為參照)。此時,這場政治運動,便不再是日拱一卒、篳路藍縷的漸進改良,而一躍升級為槍杆子裏出政權的暴力革命。